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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财务管理


  一、核 算
1955年10月30日,农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借用凤凰德老乡的房屋,讨论制定了农场第一
个“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56年,成立财务科,科内设经济计划组、会计核算组、供销组
和供给组。科长席山,学习清河农场和友谊农场财务管理经验后,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实行总场、分场和直属单位两级核算。当时共有二级核算单位16个。
1957年4月,为了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对生产的促进作用,适应生产组织编制变动的情况,
财务科主要调整为经济计划组、会计核算组,科长叶忠良。场内实行农场、分场和中队三
级管理;三级核算,核算单位增加至23个。场外密山办事处和煤矿仍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
算。
1959年,“大跃进”农场五业并举。财务科将原来的两个组合并为计划财务组,增设产
品管理组、劳动工资组、供销组和行政组。
1962年改为农场管理处后,原属分场改为农场,全管理处除直属单位仍为二级管理、二
级核算共27个外,都改为管理处、农场、中队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共计56个。
1969年兵团组建后,财务科改为供应股,股长先后由李兴渊、杨德利、艾宝智担任。仍
实行股、营、连三级管理和三级核算。1973年,撤销农业营建制,改为二级管理、二级核算,
共有核算单位51个。
1977年恢复农场建制后,又改建为计财科,科长先后为李兴渊、艾宝智、王荣生。农业
单位实行场、队二级管理、二级核算,工副业单位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
核算单位的职责
建场初,虽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但由于职责范围不明确,财务科统得过死,效率
不高。为此,1958年4月9日,公布了农场“财权下放暂行办法”。1959年5月22日,在总结财
务工作经验的会议上,做了补充和修订。1962月12月,制定了管理处、农场和生产队三级管
理和三级核算的实施办法,对各自的职责做了较明确的规定。
各单位在银行开户,实行限额库存和工资基金转户储存。
1965年3月到1966年,根据国家关于财会工作要“管理从严,核算从简”的精神,由原来
的核算、财务总承包制,改为成本定额为主的成本定额核算制,并颁发了中队经济定额管理
手册。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核算混乱。兵团组建后,按照兵团颁发的“连队财
务管理与核算办法”进行核算。1976年,劳资组归劳资科,对农、林、牧、副、渔实行费用
核算,对团属工业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计算主要产品成本。对农业科研站、气象站、卫生队
实行预算管理。
1977年恢复农场后,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农场为独立核算单位,
生产队及场属企业为基层核算单位。并把各职能同级部门结合起来,成为场内经济核算体
制。并根据农场总局颁发的“国营农场总局农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营农场
总局财务包干及包干资金管理的具体规定”,“国营农场总局农牧企业成本计算办法和生产
队财务管理及基本业务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固资产(见表中固定资金部分)
三、流动资金
1955年建场到1966年,财务科对农场所属单位,按年度生产、财务计划核定流动资金,
对多余或不足数,采取分期(月)和差额缴拨款的管理办法。凡各月收入大于支出,即为资金
多余,应做上缴,支出大于收入为不足,由农场拨款弥补,各月不足额,合计不得超过年度
流动资金的不足额,否则财务科不再拨款。对管理好,增加收入或减少开支,资金节余者,
单位自用周转。
“文革”初期,农场资金管理,一度混乱,成立生产建设兵团后,有所好转。1978年恢
复农场建制后,提高了经济效益,加强了经济核算、管好用好流动资金,平衡供产销各个环
节,注意抓储备资金和产品资金,货币资金等环节的管理,使资金周转情况有所好转,保证
了工农业正常生产和职工的正常生活。
四、财务检查
企业内部的财务检查,是监督财务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建场近三十年中,主要采取了三
种形式:主管部门业务检查,农场组织生产队之间互查,结合历次运动,专门组织检查。特
别是八十年代初,在打击经济领域里侵吞国家财产的犯罪活动中,从国家到各级各个部门都
成立了专门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审计员,加强了财务管理检查工作。
1959年以前,财务制度与管理处于建立健全时期,没有重点抓财务制度。
1960年以后,农场财务科每年组织专人进行一次财务大检查,每次检查完了,都要向农
场领导写出书面报告。1964年结合“四清”运动,专门组织了领导和干部组成的“退赔组”
和“查帐组”每组内分6至8个小组,每个小组4至6人,共四十多人。查帐组在兴凯湖农场管
理处党委的领导下,首先做了领导干部下楼,多吃多占的退赔工作。一般干部是公物还家,
计退赔3,694元,公物还家4,789件。1965年9月到1966年6月,在全场开展了查帐工作,并采
用了帐内审查和帐外审查相结合,重点人、重点查的方法,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分别进行处
理。
1966年7月至1976年初,前期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检查工作基本停止。1972年
以后,财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在此期间,对




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管理较严,也曾组织过检查。1976年以后,农场计财科每年组
织基层单位会计,对全场核算单位进行定期 (每年6月)的财务工作检查。主要是“查帐,查
票、查库、对钱、对物、对数”的“三查三对”。这是提高经营水平的互检互查工作。对每
次查出的问题,均向党委写出书面报告,并据情况核实处理。
1977年牡丹江农管局曾对兴凯湖农场财务工作进行过抽查。1980年后,为了加强财务监
督,计财科配备审计员一人,专抓财务检查工作。目前,财务检查已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