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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经营

第一节 商业经营


  一、兴凯湖农场商店
1956年8月,农场接收了密山县供销合作社在农场内设的商业点,成立了“兴凯湖农场供
应站”。占用农场流动资金15万元,安排干职 16人,有营业室兼库房70平方米。主要经营品
种有日用百货、烟酒糖茶、纸张布匹、小五金、小农杂等。商品由密山县供给。由于货源短
缺,经常出现脱销、断档现象。1958年8月,商品改由北京市供给,并享受二级批发,货源充
足、品种繁多、价格也比当地同样商品低,深受群众欢迎。当时马家岗等地老乡,经常从百
里外赶到农场购买商品。由于商店出售的全是北京货,因此人们习惯地称呼农场商店为“北
京商店”。1961年供应站搬迁到旧礼堂旁(现冷库位置),有营业室300平方米,库房800平方
米。1962年,为加强商业领导,供应站成立了管教、财务、业务三个组,使经营水平明显提
高,年盈利17.3万元,创建场以来最好水平。1963年,供应站学习山东冠县“背篓商店”的
经验,送货到田间,受到赞扬。1966年“文化大革命妙 开始后,农场划归黑龙江省,商品
改由密山县供给,经营利润下降。1969年兵团组建后,供应站改称服务连。1972年服务连迁
至现址,占地面积为1842平方米。其中:营业室800平方米,库房860平方米,办公室 120平
方米,汽车库62平方米,所有房屋都是砖瓦结构。1976年恢复农场建制,服务连改称“兴凯
湖农场商店”,除负责商品售销外,还担负全场36个商业点的商品批发业务。其经营品种扩
大到1700余种。1982年商店有职工114人,年销售额1890000元。
商店经营情况表 单位:元


二、兴隆商店
1980年,在场部工程连建立一处砖瓦结构的商店——兴隆商店,占地120平方米,有职工
6人,占用流动资金三万元。主要经营日用百货、针织涤棉、烟酒糖茶及自行车、洗衣机等商
品,年销售额20万元,盈利2万元。除经营商品外,还负担附近八百多居民的粮油供应。
三、青年综合商店
1981年8月,为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在场部筹建了“青年综合商店”,属集体企业。占用
流动资金4万元,有营业室兼库房180平方米。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年销售额15.4万元,盈利2
万元,安置待业青年7人。
四、采购站
1969年建站,初为废品收购站,有职工3人。经办废品收购代销农付产品。隶属服务连领
导,1972年人员发展到6人,开始实行单独核算,增加了生猪收购业务。1977年9月改称采购
站,经营土特产品及部分新鲜快销商品,年购销额88万元,盈利22万元。
采购站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