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管理
第二节 工商管理
1975年,经兵团四师批准,由商业股指定专人进行工商管理。主要业务:对市场
加强管理,监督使用商标,执行物价政策,进行企业登记、发证工作。1977年由商业科实行
工商管理工作。
1981年以后,对25个企业(全民),一个集体企业,4个个体企业,进行了企业登记,并签
发了营业执照。1983年签发了烟酒专卖执照25个。同时还对个体户,收缴工商管理费。
在工商管理工作中,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对市场价格采取了用小黑板公布
于众的办法,便于群众监督。为便于管理,还将农贸市场集中在小湖岗马路两侧,东起邮电
局,西至大礼堂。
1984年,在场部商店西侧建立一处农贸市场,占地1500平方米,四周设有铁栅栏,内部
设有两排固定商亭,既便于管理,又方便了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