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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序

第十七章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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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8月开始在水乡泽国创建粮食基地。在“边生产、边建设”的方针指导下,
次年即垦荒种植一万一千多亩地,生产粮豆一百二十九万八千斤,解决了部分口粮和饲料。
1957年粮食生产达到自给。 1960年自给有余,时值我国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又兼全国连续受
到自然灾害,当年支援密山县粮食二百万斤。1961年以后,粮食总产突破三千万斤。从此以
后达到年年有上缴余粮能力。随着粮食产量的增长,相应建立健全了粮食管理机构。1965年
至1967年,连续三年上缴粮食超过一千万斤。其中1965年粮豆总产四千六百八十七万斤。
“兵团”初期,粮食产量逐年下降。1974年开始上升。“兵团”时期的八年,平均总产
在三千万斤左右,有三年没能上缴,并于1973年吃了国家返销粮。由于理管混乱,霉粮的现
象时有发生。
1977年恢复农场建制以后,粮食总产大幅度增长。1978年、1980年两次突破七千万斤大
关。到一九八二年末,累计生产粮豆九亿二千四百七十万斤,累计上缴国家粮豆二亿零九百
五十五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