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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党的纪律检查

第三节 党的纪律检查


  一、纪检机构沿革
兴凯湖农场于1955年8月创建后,初期未设党的监察机构,仅于 1956年开始在政治协理
员办公室设一名监察干事。最先担任此项工作的是张柏青。1962年夏季又增添了李树峨。张
柏青于1965年调秘书科工作。
1965年9月15日成立了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兴凯湖农场管理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由管
理处副书记、副政委李正云兼任。政治处组教科长赵凤翔任副书记。管理处党委常委、政治
处副主任刘俊杰、刘金科和农场管理处驻密山县办事处教导员叶忠良三人任委员。做具体工
作的是张秀易、李树峨。至1966年6月19日,因“文革”开始,管理处党委和监委被冲垮瘫痪
而停止工作。
1968年12月30日,原兴凯湖农场管理处组建为兵团第四十三团,也未设立党的监察机构,
由团政治处组织股负责抓这项工作。当时做此项工作的,自组建至1976年是李秀堂。李秀
堂调走后,先后还有王德宪、吴英民、张世成三人从事过纪检工作。
1977年3月份,兵团撤销,又组建成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同年 6月份召开了农场第一次
党员代表大会,也未设监察委员会,由政治处组织科副科长石维英负责抓此项工作。1977年
10月29日石维英调机关党委工作后,由组织科科员夏岩柏具体抓纪检工作。
1979年4月4日任命王洪澜为中共兴凯湖农场委员会纪委副书记。同年6月20日经场党委全
委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兴凯湖农场委员会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张秀媛兼书
记,王洪澜任副书记,陈乃保、秦银水、刘英、王春青、隋正玉等五人任委员。1979年9月17
日,由纪委副书记王洪澜,纪委办公室干事隋正玉、王双元三人一起办公,从此正式开展纪
检业务工作。
1980年2月27日,农场召开了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党委会,在同日第一次全委会上选
举产生了第二次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张秀媛、王洪澜、张景杰、陈乃保、秦银水、杨喻晓、
隋正玉等七人组成,张秀媛任书记,王洪澜任副书记。
198]年11月10日任命王双元为纪委副书记,1982年2月3日任命陈占有为场党委副书记兼
纪委书记。1983年2月8日任命秦银水为纪委书记。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以后,我场各基层党委,总支和党支部,都设立了兼职的纪律
检查委员。
1983年5月26日在中共兴凯湖农场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纪检委员会,由秦银水、
王洪澜、张世成、高玉田、王荣生等五人组成,秦银水、王洪澜任正、副书记。
二、纪检工作的开展
1、1955年8月至1966年5月16日,这十年属于劳改农场时期。主要任务是监察公安干部在
执行党的劳改工作的方针、政策上有无违反的情况,以及干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这十年期间,共处分干部、党员90人。其中判刑8人,劳教4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0
人,行政开除18人,留党查看5人,行政拘留1人,行政撤职3人,行政记大过8人,党内严重
警告8人,行政记过7人,党内警告3人,团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警告12,团内警告2人。
在这90人中,后经复查平反3人;纠偏8人。
2、1966年5月16日至1976年10月6日,此期间共处分干部、党员 124人。
其中判刑8人,定坏分子3人,劳教1人,开除党籍、干部队伍1人,开除党籍10人,留党
查看26人,行政撤职10人,开除团籍1人,行政记大过9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行政记过2人,
党内警告19人,行政警告18人,团内警告1人。
在这124人中,后经复查平反20人;纠偏8人。
3、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纪委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进行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五中全会期间,纪委主要是平反冤假错案。同时,场党委为了
落实“文革”中和“一打三反”中的政策问题,还成立了以纪委为主的揭批查办公室,将“
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27人,按照党的政策,逐个予以妥善处理。为被“四人帮”时
期错揪、错斗的459人,彻底平了反;将“一打三反”运动中定案处理的 138起案件进行了复
查。否定了93起,不定贪污改立为多吃多占的26起。
(2)对“文革”中犯有“打砸抢”错误的人,进行了清查。从 1978年春至1983年底,共
定了在“文革”中犯有比较严重错误的9人,一般错误的5人。
(3)抓了党风整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二大”之后,纪委把整顿
党风做为主要问题来抓。贯彻了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先立法、先教育。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重解决党内的以权谋私,“勒大脖子”和大吃大喝,请客送礼,
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
从1976年10月6日至1983年底,共处分党员、干部65人。其中判刑 2人,定坏分子1人,
双开除1人,行政开除3人,开除党籍6人,留党查看8人,党内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
行政记过6人,党内警告17人,行政警告5人,行政记大过5人,劳教1人。
在这65人中,经复查平反了7人,纠偏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