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艺演出队
第一节 文艺演出队
一、文教队
1955年末,为丰富边疆文化生活,促进犯人思想改造,五处由北京监狱抽调120名有文艺
特长的犯人,组成文教队,其中女性40名、男性80名,下设京剧、话剧、歌舞曲艺三个组。
随第一批犯人迁入农场。文教队来场后,先后排演了传统剧目《白蛇传》、《花木兰》等
150多出;话剧有《无名英雄》、《武则天》等30多个剧目。此外,还根据生产劳动中的典型
事例或配合农场中心任务,自编自演了《说唱导流堤》等歌舞曲艺节目。文教队除每星期六
固定在场部礼堂演出外,常年在场内巡回演出,有时也应邀去外市、县或其他单位演出。工
955年底,文教队从北京来兴凯湖还未进场,就被密山县邀请演出,京剧组连演一个月,场场
座无虚席。
1961年文教队招收了京剧少年班,收了学员30名,年龄在9—15岁之间。他们上午学文化,
下午学唱戏。经过一年多培训,便能登台演出《拾玉镯》、《柜中缘》等20多个小型剧目。
随着现代京剧的兴起,文教队曾排演过《芦荡火种》、《柜台》等20多个剧目。1964年
末,根据国家凡属县级以下剧团一律解散的精神,文教队解散。
二、业余演出队
文教队解散后,由场秘书科长冯政负责,组织科陈振中担任导演,组织了业余话剧演出
队,先后排演了《骆驼祥子》、《霓虹灯下的哨兵》等大型话剧,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
霓虹灯下的哨兵》剧到密山县演出,怎公说观众也不相信剧中人不是专业演员扮演的。公安
分局李春和是剧中主要演员之一,一天,他上街一出农场招待所,就被当地群众围观,售货
员也只顾看他,错把收款用的书包当成商品卖给了他。《霓虹灯下的哨兵》剧连演一月不衰,
鸡西、牡丹江、虎林等地也纷纷热情邀请去演出。
三、团宣传队
兵团组建后,成立了团宣传队,成员多为有一定特长的知识青年,自编自演一些小节目。
1977年解散。
四、京剧队
1978年农场重新组建了京剧队,共有演员40余人。曾演出过《秦香莲》、《野猪林》等
大型剧目25个,折子戏38个,相声、歌舞6组,话剧3个。
截止到1983年,场内演出447场,观众达22,500人次。场外演出共 188场,观众达
169,700多人次。农场京剧队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内有数的剧团之一,曾到牡丹江农管局所属
各农场及八一农垦大学、裴德医院等以及鸡西、大庆、鸡东、密山等市县许多单位进行演出。
京剧队组建以来,边演出,边劳动。他们除每年农忙季节参加水田作丘、除草、收割等
农田劳动有30多天外,还自己施工盖了五栋家属宿舍,翻修和改建了场部礼堂。于1985年解
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