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疫保健 建场初期,防疫保健由各医务室代管。1970年农场成立了防疫组,正式开展防疫
保健工作。1982年防疫组改称防疫站,设防疫人员 8名,负责全场流行病,地方病,职业病、
结核病的防疫和调查以及妇幼保健工作,同时兼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等工作。
一、预防接种
1974—1983年全场各种预防接种人数(次)如下表:
二、妇幼保健
1980年农场设专职人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1982年对全场妇女和学龄前儿童进行了全面
检查。在受查的土788名妇女中有122人患病,患病率为6.82%,1394名儿童中,有50人患病,
患病率为3.59%。
有计划地开展了对生育能力的妇女进行育前的检查,产妇均需到医院妇产科分娩。
三、合作医疗
1968年,农场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即:职工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人每月交
纳三角钱的合作医疗费,就可在本系统医疗单位享有同职工一样的公费医疗,变相扩大了公
费医疗范围,是造成医疗费超支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