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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节育及措施

第二节 节育及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七十年代初是边摸索边工作,按计划地增长人口。这项措施逐步被
人们理解和接受。在上级医疗手术队的带动下,农场成立了由副院长、妇产科医师和较过硬
的外科医生参加的医疗手术队,巡回于全场47个单位,对上千名已婚多子女的妇女做了绝育
手术。并在1975年7月—10月对781名受术者进行了术后随访,成功率在 99%以上。
节育手术队巡回医疗一览表


当时的生育政策是晚、稀,少。鼓励生一胎,控制生两胎,并且要有间隔,限制生三胎。
而在当时有的家庭已生了两个女孩,还想再生一个男孩。重男轻女的旧思想是比较顽固的,
影响着计划生育的正常进行,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通过农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做
了说服教育工作, 生三胎的和生三胎以上的明显减少。还有不少同志申请终生只要一个孩
子。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明显变化。1979年10月,农场转发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的通知。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广大党团员
带头,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并以宣传教育为主,相应地制定了在计划生育外生育者的罚
款措施。同时,免费发放避孕药送至育令夫妇手中,并鼓励他们只生一胎。奖罚政策兑现,
使一对夫妇只生一胎的政策,逐步成为新婚夫妇的自觉行动。1975年计划生育率是46.76%,
1984年达至100%,独生子女领证率是99.92%。
农场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已打开
了局面,形成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1984年,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与
基层各单位兼做此项工作的卫生员定时召开会议,取得了工作上的联系,这样,促使各单位
之间相互了解,互相学习,效果良好。
几年来,场党委非常重视抓计划生育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程,由于对计划
生育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措施,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发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自1976年
至1984年,连年被评为牡丹江地区、农管局、密山县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1975年—1984年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表


1975年——1984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