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丧
第三节 婚、丧
一、结婚
建场初期因是劳改农场,举行结婚典礼比较隆重。有时农场领导也去参加,有时还主持
典礼仪式。仪式有一个主持者,程序大多都是向毛主席像三鞠躬,由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之
类,然后证婚人、主婚人退席。婚礼高潮时,一般同志友好,一边吃糖,一边欢迎新郎、新
娘唱歌或表演节目,仪式才告结束。举行仪式前,大都送祝贺的对联,也有买镜子、暖壶之
类祝贺的。但没有关内地区闹洞房之类的民间习俗。
“文化大革命”初期,“破四旧”,农场都不举行结婚典礼,也不准送礼祝贺。知识青
年来场后,举行结婚典礼也不热闹。仅是唱“大海航行靠舵手”、“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
之类一套程序。
1980年以后,结婚大办酒席的风气,在农场兴起,一般都办十几桌酒席,花几百元不等。
以后农场移风易俗,新风重树,不再大操大办,但仍有送礼之风。
1982年,宣传部、场工会和团委联合举办集体婚礼,有4对青年在场机关办公楼会议室举
行仪式,热闹隆重,农场领导也到场参加了婚礼。
1983年1月10日,13队年轻党员吕清德结婚,用自行车接新娘,在农场传为美谈。
近两年实行旅游结婚,结婚的男女青年,到大城市旅游一次,即代替了结婚典礼。
二、生育
生小孩,亲朋好友都送礼物,诸如鸡蛋、红糖和小孩衣服之类。七十年代以前,也有重
男轻女的影响。如生男孩,在满月和百天时,也有请客人喝酒庆贺的,生女孩则不庆贺。七
十年代以后,号召独生子女。此习俗逐渐变化,生女孩也有庆贺的。孩子生下来后,即由长
辈起名字,报户口。农场的男孩,多以“兴”字、“凯”字、“湖”字或者“中华”、“建
设”、“边疆”等字眼起名,有纪念的意义。女孩多是“兰”、“芝”、“玲”等文雅的名
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小孩的名字也随之变化,多以卫东、红卫、永红等起名,有当
时时代的特征。粉碎“四人帮”以后,小孩的名字又有了变化,大多以重迭字出现,多少带
有西方人的情趣,如“娜娜”、“宁宁”、“薇薇”、“欢欢”等。较之过去的名字,既雅
致又亲昵。农场内,生小孩的产妇在家休养56天,保养身体,以避风寒。近年来,对独生子
女产妇,更有优厚待遇,可享受一年的休息福利,工资照发。
三、丧 葬
丧葬仪式从入殓时起,不管其家庭收入如何,入殓前,都要给死者洗浴身体,捕垫被褥,
穿戴整齐。入殓时,其亲属最后看一眼死者,将少许糖块放在棺材里,开始钉棺盖,钉时
仍然有一些家属呼唤“躲钉”等词句。农场仍为土葬,因大多是职工家庭,丧事都由工程队
木工做棺材,公家出车运至大湖岗,不用人抬,将棺木送至茔地后,即下葬。由死者长子或
次子,或男性晚辈填第一锹土,谓之少送老,然后众人填土。
葬完后,死者家属请帮忙的人吃一餐饭,有酒,以谢劳,三天后加土,堆成坟形,俗称
圆坟,同时立墓碑。六十年代以前,墓碑为木质刷清漆。七十年代后有水泥墓碑。
兵团时期,对死者都开追悼会、送花圈,因此,送花圈的习俗,沿习至今。
农场仍有烧三七的习俗。同时,每年清明时节,一般家庭都去上坟浇纸,祭扫逝去的亲
人。
1983年前,死者家属可在大湖岗自选茔地。1984年5月以后,农场为保护大湖岗自然资源,
加强了管理,设立了公墓,不再允许随意毁树筑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