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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烈士传略

第七篇 人物

第一章 人物

第一节 烈士传略


孙连华、董肃冬、张铁富、包立军烈士传略
孙连华:天津市人,1948年出身于工人家庭。1968年高中毕业后,响应毛主席关于“知
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来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43团,生前曾任代理排长,见习
政治干事。
董肃冬:河北丰润县人,生于1947年,初中文化,1965年由北京分配到兴凯湖农场,生
前系32连拖拉机手。
张铁富:齐齐哈尔市人,生于1952年,初中文化,1968年下乡来 43团,生前系32连战士。
包立军:鸡西市人,生于1949年,初中文化,1968年下乡到43团,生前曾任班长,代理
排长。
孙连华来到兵团后,严格要求自己,在劳动中不怕苦,不怕累,事事带头,由于他工作
出色,经常受到表扬。1969年9月,他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在天津市召开的“首届知识青年
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同年10月1日,又被选派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国庆20周年观礼活动。就
在这一天,他写下了自己的入党誓言,把青春献给边疆的建设。
董肃冬、张铁富、包立军三人,平时对工作认真负责,是连队的骨干。
1970年4月27日,驻军某连在太阳岗烧荒,不慎跑火。孙连华、董肃冬、张铁富、包立军
和其他同志闻讯后,立即奔向火场与烈火展开搏斗。他们在草甸子里趟着齐腰深冰冷刺骨的
积水,追赶火头,进行扑救。用柳条抽,用衣服打,柳条烧短了,衣服烧烂了,就用自己的
身体压火。虽然身上多处烧伤,仍然继续向余火猛扑,经过10多个小时的激烈拼搏,终于制
住了荒火的蔓延。由于冻饿力竭,孙连华、董肃冬、张铁富、包立军不幸牺牲。为表彰他们
的事迹,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他们为革命烈士。四师党委给予孙连华追记二等功,给予
董肃冬、张铁富、包立军追记三等功,并根据他们生前的表现和申请,43团党委追认孙连华、
董肃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认张铁富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