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恢复部分规章制度
第三节 恢复部分规章制度
团党委总结几年的经验教训,认识到没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无章可循,后患无
穷。兵团党委决定,各师、团特别是基层要尽快地恢复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1972年,师对
团施行了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节余不交,超支不补,以丰补欠,一年一定。团
对连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盈利留成,欠收不补等财务包干制度。
1973年,团党委为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防止再出现个人说了算,瞎指挥的现象,团
生产股制定了连队农业技术员、田间作业等岗位责任制,质量检查验收、技术传授、 技术
调查和资料积累等制度。加强了计划管理、定额管理、资金管理和现金管理、产品管理、费
用管理等规定。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地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建立班组核算和加强机
务队伍,克服重机车、轻农具、轻保养的思想。坚持长年检修,强调执行双班保养制,班次
检查制,保养卡片制和定期评比制等的重要性。
基于当时的政治形势,这些制度恢复和建立不能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结合。对于奖金、利
润避而不谈,所以它的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甚至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