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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经济责任制和家庭农场的建立

第五节 经济责任制和家庭农场的建立


  早在1979年,农场就开始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作为经济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基
本工资按月薪日记发给,奖励部分实行作业阶段奖和年终产量利润奖相结合。阶段奖按工资
总额提取年终奖,按计划指标分等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个月标准工资。分奖办法采取评工
记分,并未能改变大锅饭。所谓评工记分,由于定额标准不完善和分工的复杂等客观因素,
越评越不利于团结,结果还是平均记分,甚至只奖不赔。劳动报酬与班组的经营效果没有直
接联系起来。
1980年农场实行“包定奖”责任制,即包定量、包利润、定人员、定设备、定规模。完
成或超额完成承包的产量、利润指标,按规定的比例提生产队留成和个人分配基金。完不成
承包的产量和利润指标,按规定同比共负,减发基本工资。
1981年农场在总结前两年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普遍实行了
以队为单位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提成,联产计酬计赔的部分浮动工资制,部分生产队
试行了定额包干,全奖全赔责任制,承包的范围和规模、形式,可以根据农场不同行业特点
以及生产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而不同。这种形式一直持续到1983年。
1984年农场在三队、科研站两个单位试办了水稻承包家庭农场67个,计121人,共承包水
稻4273.26亩,亩产平均419.5斤,比未承包采取大包干形式的三个生产队的4850亩水稻,平
均亩产高出1.36倍。年终决算表明经营有利的33户(其中人均纯盈利超1500元的有4户,超
1000元的有8户,超500元的有15户,低于500元的6户),基本平衡的4户,经营亏损的有30户。
1984年11月8日,农场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与经济
责任制方案”的决议。这个方案根据中共中央 (84)1号文件关于“国营农场应继续进行改革,
实行联户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的精神,总结几年来推行经济责任制和试办职工家
庭农场的经验。规定了职工家庭农场的方向,性质和具体形式。
职工家庭农场是在全民所有制国营农场领导下,以户为单位实行家庭(或联户)经营,定
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它是国营农场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同国营农场在行政上是
隶属关系。国营农场负有领导、监督职工家庭农场执行国家计划、政策、法令的责任。在经
济上是合同关系,双方都要受合同制约,通过执行合同,体现国家计划,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原生产队改为服务管理站,站对国营农场承担经济责任,对职工家庭农场负管理的责任
和做好各项服务的义务,并与所属的职工家庭农场及承包户签定经济合同。
这个方案适用于工业、运输、基建、商业、服务业及其它行业是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
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制。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宜组则组,宜户则户,宜
劳则劳。全场实行工资全额浮动,平时采取预借生活费的形式,年终按经营效果或岗位责任
计酬计奖。
经过一冬一春对方案的落实,全场共办起家庭农场579个,其中单户362个,联户217个。
在联户中机械化家庭农场88个。按业划分,种植业家庭农场363个,林业4个、牧业50个,渔
业18个,其他专业户144个。参加家庭农场承包的2226人,占农业单位职工总数的85%。播种
面积24.4万亩,占全场当年播种面积的98.2%。转让给家庭农场的各种固定、流动资产479万
元。
在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的第一年,又遇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先是春雪过大,推迟了播期。
接着是干旱影响作物生长,后期又多雨成涝,致使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95.3%。其中减
产3—5成的有35.8%,6—8成的30.3%,绝产面积29.2%。一年的经营结果仅有34.4%的家
庭农场获得盈利,他们大部分是后勤小单位、运输车和种植30亩地为主的以及外来承包水稻
的朝鲜族人。他们偿还全部费用后,除上交农场利润357,307元外,还可分配332,744元。其
余65.6%的家庭农场挂账,挂账劳力有1617人,人均挂账3,479.61元。严重的自然灾害给家
庭农场带来严重经济困难,也使一些亟待理顺、完善的问题显得更突出。
198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1986年职工家庭农场
经营承包责任制方案》,明确重申中央(84)1号文件关于“国营农场应继续改革、实行联产承
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机械化水平较高,不便家庭承包的,也可以实行机组承包”的基
本精神,本着“坚持改革方向,大局稳定,局部理顺,不断完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多
种模式,因势利导,继续办好”和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办好职工
家庭农场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七条基本原则:
1、从农场的基本情况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不拘一格地
办好各类形式的职工家庭农场和实行其它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
2、坚持国营为主,基本生产资料全民所有的原则。土地等一切自然资源和大中型农机具
设备归全民所有,在保证全民所有制经济为主的前提下,发展有利于生产的集体和个体所有
制经济。
3、保证职工身份不变,在处理职工个人和国家的经济关系中,力求体现职工对国家应尽
的经济责任和应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
4、切实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进一步办好各项集体福利事业,丰富职
工文化生活,不断美化场容、场貌和队容、队貌。
5、坚持有利于充分发挥机械优势和科学种田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革中必
须保证农场已经形成的生产力得到不断发展。
6、加强生产队的领导、管理作用,恢复和健全生产队一级经营核算职能,生产队对农场
承包经营负全面经济责任。生产队内部要搞好核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7、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六、一、三”和“五五”分成的方法,盈亏由场、队、个
人三者共负的经济责任制,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尽快富
民富场。
一年的实践证明,新的体制刚刚建立,旧的体制还在起作用,改革中又难免有不配套、
不完善的问题发生。人们的思想、习惯和工作方法还有个适应、学习、探索的过程,会议强
调改革中发生的问题,只能在坚持改革、深入改革中去解决。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问题
的过程,不断优化的过程,不断进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