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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政治体制改革

第六节 政治体制改革



1981年6 月,农场党委召开了全委会议,并将《全委会议纪要》发至基层党支部。《纪要》
在分析过去由于“左”的影响,程度不同地存在“党委包揽一切、研究一切,决定一切”
和“群众习惯于大事小事找党委、找支部,形成了少数同志在工作中遇事一推(怕得罪人)、
二拖(怕负责任)、三不管(在职权范围内不敢处理问题)的问题。这些问题束缚了事业心强的
干部干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又助长了官僚主义的滋生,提出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认真解决
党政不分的问题是势在必行。于是农场党委在党政分工问题上做出了四点决定:(1 )加强和改
善党的领导必须提高对党政分工的认识;(2 )认真研究和搞清党委的职责;(3 )在党委成员
已有分工的基础上划分党政群团和行政企业的两条线,分设党委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负责党委
和行政领导日常交办的各项工作;(4 )分别建立健全常委会议制度和场务会议制度,贯彻好党
委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
1983年,农场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发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营企业厂长工作
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场长行政指挥的原则开展工作。
1989年,农场实行了场长负责制,为适应这一新的领导体制,农场党委于1 月15日召开了基
层党支部书记、党员队长、党员科长参加的全委扩大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农场党委工作条例
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委书记任期日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签订了《党支
部书记责任期目标责任状》,做出了《关于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的决议》。这些文件从制定、讨论通过到实践,较好地纠正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问题,使党
政分工在实践上有所遵循,步入正轨,延续至今。
1981年,农场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和职工民主大会制,这是农场政治体制改革迈出了新的
一步。这年3 月和9 月分别召开了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按照民
主管理的原则,对场长的工作报告,灾情的分析和大打农业翻身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多
种经营,增产节支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作出了职工代表大会决议。1984年按照总局党委颁发
的《国营农场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农场党委建议,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
大会主席团研究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组成了“决议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委员会”,“百分之一晋
级的奖励评定委员会”:“合同仲裁委员会”三个委员会成立后,充分行使了职工民主权利,将
农场的民主政治推向了新的阶段。
为充分体现职工民主管理企业大事的权利,农场党委决定,将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中职工群
众对住宅转让问题意见较多,且不统一的问题,提交1986年2 月21日至23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三次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一致认为由于农场连续两年遭灾,职工尚不富裕,
住宅暂不转让,并经主席团协商,大会通过作出了对职工住宅仍实行租用的决定。这次大会,充
分发扬了民主、真正体现了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从而增强了民主意识。
党政干部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1988年8 月15日,农场党政班子
研究决定,把评议农场领导与机关工作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各单位按照农场的要求,
发动职工群众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在评议10名场领导中共提出114 条意见,9 月17日张自强代表
农场领导向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作了评议农场领导和机关工作的汇报,并表示虚心地诚恳地接
受群众的意见,认真改正的四条决心。
1989年以后,农场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已形成制度化,每年均要召开二次职工代
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