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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云山农场社会劳动保险

第四节 云山农场社会劳动保险



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是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险统筹的管理机构。退休费用社
会统筹是我国社会劳动保险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其目的是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
他们的基本生活,均衡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我国养
老保险的社会化水平为解决我国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社会劳动保险事业
是一项充分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是一项造福人民的伟大事业。
一、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能
1、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
2、退休费的发放和审批工作。
3 、对三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发放工作。即: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基金;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
二、社会保险机构的建立
我场根据牡垦局发(1988)43号文件《关于建立社会劳动保险专管机构的通知》精神,1988
年8 月农场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云山农场社会劳动
保险分公司》,并以云场字(1988)77号文件下发农场各单位,同时下发了云场字(1988)78文
件,任命翟正柏同志兼任分公司副经理,1989年为经理。
三、离退休退职人数,退休费发放情况
1990年1 月云山农场社会劳动保险分公司正式负责全场各单位离退休费的审批、发放工作。
截止1993年末实有离退休、退职人数及费用发放总额:


1955——1982年职工人数增减表(一)



1955——1982年职工人数增减表(二)



1963——1982年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一)



1983——1993年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