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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四章 安全监察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建场后安全工作由劳资科负责,三十九团时期由军务股负责。
1985年农场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办,各基层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场安委会主任为场长、一名副场长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安委会委员由安全办、劳资、农机、
交通、工业、生产、基建、畜牧,卫生,场办公室、工会、公安、法庭和武装等部门领导担任。
安全办副主任为李善丰,安全员一人。
1987年成立煤炭生产安全领导小组和护林防火指挥部。
1987年常国辉任安全办主任。
1989年农场成立劳动安全监察科与安全办并存,实行一室两牌。常国辉任科长,李善丰任副
科长,安全监察员一人。
1992年安全办,劳动监察科和劳资科合署办公,独立施行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权。常国辉仍
为安全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