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场商业概况
第二节 农场商业概况
一、商业网点
农场成立后,场部成立商店总店,在今二队和七队成立分店。1967年一分店建房170 平方米,
二分店建房140 平方米,1969年总店新建647 平方米,1971年,1982年又分别扩建330 平方米和
230 平方米的地下暖库。
1966年为方便群众在各队设代销店,1975年于十六队、二十队又设两个分店,代销店共有18
个。从业人员50人。
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后,1989年二分店转让给个人承包,各代销店也由过去拿代销费而改为个
人承包,从农场总店批发进货。农场商店正式增加批发业务。
二、农场商店经营情况
总场商店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方针,努力满足本场职工生活
必需品的供应,同时开展收购业务,促进农场生产发展。
经营项目:鞋帽组经卖布匹、服装、鞋、帽;食品组经卖烟、酒、糕点、盐、糖、杂食、鱼
类、瓜果;百货组经卖小五金、锅碗瓢盆、针线、纽扣、牙膏、香粉、玩具、灯具家用电器、洗
衣机、电视机、录音机、缝纫机、摩托车、自行车及童车;文具书籍组经卖文具、纸张、作业本、
体育文娱用品、图册、杂志、书籍课本(成立新华书店后,由书店经办)。刀、锄、锹、绳索等
生产工具和建房小五金;服务组:修理自行车,理发、供应猪肉;1968年又增照相、修表业务;
1971年建250 平方米浴池一座,铺位50张,定期开放。
总经营商品品种达3000余种。
商店经营随着农场生产的发展和人口增加而发展扩大。投资和销售额也不断扩大和上升。销
售额由60年代的40万元到1973年超过100 万元,1988年超过300 万元,1990年达344 万元,评为
管局商业系统先进单位,1991年达488 万元。
1991年收购站、1992年第三食堂合并到商店,又开办苫布厂,当年加工苫布15000 平方米,
创产值20万元,同年又成立台球厅和歌舞厅。
1993年农场盖商业大厦。总店只好分散经营,销售额下降,商店采取种种措施,如成立包工
队为生产队盖房砌沟,自己盖车库、苫布厂、警卫室,当年销售额还是达到250 万元,完成农场
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商店虽执行勤进快销多进样少进量的方针,和想方设法下队推销,取得较好效果,但资金周
转次数最高年份1988年也只有5.3 次,尚未超过管局的最高标准6 次。
1985年以前商店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工资形式,1985年执行一人挑头全员担保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的经营形式,工资采取百元含量工资提取办法,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顶住了市场疲
软和众家竞争的压力,既满足了群众的生活需要,为农场积累了资金,并提高了本店职工的生活
水平。
三、收购站
1983年以前,收购站是商店的一部分,主要收购公养户养的生猪,向佳木斯农垦总局肉联厂
上交,完成农场上交任务,同时负责猪的屠宰,供应直属单位的居民的肉食,一股年宰400 —500
头,1979年宰731 头,上交猪最多一年为1979年4900头。收购站还收购蘑菇、木耳、四叶菜、蕨
菜、五味子等山产品,收购白瓜子、鹿角、榛条、破布、玻璃、废纸、废钢铁、毛皮等以及居民
自己生产的大豆等。
1984年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成立工商公司,收购站独立。1986年公司解散,收购站又归商店,
经济上独立核算。1987年又独立,1988年招标站长,结果三年大亏损。1991年又合并到商店,从
此收购站走出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