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九章 工商物价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1981年,农场设工商科,与粮贸科合署办公,由副科长郭兴运具体
负责工商管理工作。
1985年,物价工作也摆上了议事日程,于当年6 月,成立了工商物价局。局长范佩和,副局
长郭兴运,科员3 人。同年,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务1 人,委员2 人。
1986年10月,设立物价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为范佩和,由农场机关科室干部6 人组成。
此机构于1988年自行消亡。
1987年,成立群众物价监督组织,务农牧生产队及部分场直单位均推荐1 人担任物价监督员,
共30人,主要负责对各单位小卖店及流动商贩的物价监督。1990年后,随着物价的逐步放开,这
一组织逐步演变为工商市场协管组织,负责征收流动商贩的市场管理费。1992年后,这一组织的
人数逐步缩小,至1993年末,已基本消亡。
1989年1 月,工商物价工作得到加强。管局工商物价局把农场的工商物价局收归管局直属,
农场工商物价局成为管局驻场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调动、工资审批归管局人事处,业务处
理归管局工商物价局,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并且财务独立,党、团、群活动仍属农场管理。
1993年1月,陈秀莲接任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