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消防 1984年4 月农场开始成立消防队,把一台解放牌汽车改装成消防车,配备队长、副队长各1
人,配备队员5 人(包括司机),行政领导归汽车队,业务由公安分局消防监督股领导。
实践证明,这种领导体制不利于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1990年消防队划归公安分局领导,财
物由农场计划单列。名称改为“云山公安分局消防中队”。
该队组建以来,出动火警32台次,扑救火灾11次,成功地扑救了较大火灾8 次,使火灾损失
降到了最低限度。连续数年的消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得以增强。
1984—1993年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