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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装备

第七节 装备



建场后至文革前,派出所基本上是步行办案,无任何交通工具。仅有一间15平方米的办公室,
干警配备3 支加拿大牌手枪,兵团时期保卫股也未配备交通工具,都由保卫干事骑自行车下队办
案,保卫股配备2 支“五一”式手枪,1979年分局自行设计、自己动手改制了一台三轮摩托车,
这台车是分局唯一的机动车,曾连续使用三年。1988年9 月,农场为加强公安装备工作,配备了
专用警车(212 )吉普车和驾驶人员。1991年1 月,农场投资3.8 万元为交警中队购买了金杯面
包车一台,同年5 月农场投资11万元为消防中队购买了风神牌消防车,同年7 月,又将212 警车
报废更新,为分局新购置2020N 型吉普车一台,1993年3 月,分局治安股又自购一台212 型吉普
车,用于治安巡逻,提高了分局的快速反应能力。
1977年分局组建时,仅有两间计40平方米的办公室,已属危房,1989年夏季,被迫搬入农场
招待所一楼办公,占用8 个房间。1990年农场投资将服务楼改建为政法楼,分给公安局15间计380
平方米办公室,并新建了车库和拘留所,消防队、巡警队十间计300 平方米的房舍。使公安分局
基本上达到了标准化要求。
刑事技术装备也从零开始,派出所时无任何勘查设备,兵团保卫股时,仅有一架海殴120 型
照相机,分局组建后,先后购置了一架135 型孔雀照相机,直立式放大机一台,印相机一台,烘
干箱一个。1981年分局开展了刑事技术工作,为了更好地提高刑事技术工作水平,先后逐步购置
了柯尼卡1 型照相机一台,理光5 型照相机一台,斜桥式放大机一台,翻拍机一台,专用器械柜
一个,闪光灯等设备,直到1992年6 月分局在办公室办公自动化方面又购入一台微机,这在管局
公安系统中是第一位的。在通讯方面,公安分局是全管局率先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
1989年5 月首批购置了基地台一部,手持机12部,完成了全场范围的通讯覆盖任务。1993年
6 月又购入一台车载机,购入C150对讲机6 部,建伍系列对讲机5 部,通讯设备投资达5 万余元。
实现了公安通讯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