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第四章 检察工作
第一节 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1990年2 月27日在八五七宾馆召开首次检察工作会议及各农场检察
室成立大会。云山检察室正式成立。全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云山检察室。简称:
云山检察室。
云山检察室是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检察室业务上由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
院领导,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关系由云山农场党委领导。
检察室由三名专职检察人员组成。由王进志任副主任,助理检察员1 人、书记员1 人。
1993年由于机构改革,机关实行精减。根据农场的需要,检察室和农场纪委、监察科、审计
科四个部门合署办公,由纪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场内办公挂一块牌子:云山农场纪委。
对外依然保留检察室的牌子,其工作性质和职能不变。
1993年11月,根据管局检察院的要求检察室又独立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