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离退休老干部情况
第二节 离退休老干部情况
全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94年已全部离休,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7 人。
正处级1 人,副处级3 人,享受副处级待遇49人,一般离休干部41人。
建国后1949年10月1 日至1953年12月30日参加工作的老干部136 人,已退休128 人,副处级
1 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18人,队级以下干部96人。易地安置离退休老干部13人,定居8 人。
1982年1 月13日,农场党委以云党字(1982)第6 号文件《关于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管理工
作的几项具体规定》:一、各级党组织和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
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研究一至二次,定期布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场组织部有一名干事负责这项工作。二、要经常组织老干部阅读他们应当阅读的文件,听取
必要的报告。各单位的纪念会、重大节日或文娱活动,要安排老干部参加,要组织老干部学习马
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形势任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
悟。三、认真抓好老干部党员的组织生活,他们的组织关系在哪个单位,就参加那个单位党支部
的组织生活。四、离退休干部原则上就地安置,个别需要回本人或爱人原籍安置的,按有关规定
认真办理易地安置手续,必要时派人前往安置地点联系。回农村安置的,住房确有困难的,根据
本人应占住房面积及当地实际住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助。离退休干部去世后,按照管理范围开好
追悼会,并处理好丧事,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同级在职干部相同。
五、老干部住房由原单位负责安排,对现在人口多,住不开的,要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按
场有关规定,优先给予解决。逐步按照规定,建造一些离、退休老干部住房。六、在生活待遇上,
认真贯彻从优照顾的原则,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在主、副食品的供应、烧柴、取暖等方面,优先照
顾。在豆油供应上,凡在管局范围内安置的离休干部,每月增供至3 市斤;退休的场处级干部每
月增供2 市斤;科级以下干部1 市斤。在口粮供应上应尽量调剂一点大米。七、离退休干部享受
所在单位同级干部公费医疗的特诊待遇,凡到场医院门诊就诊的,可凭离退休证优先挂号、就诊
;需入院治疗时,在护理用药等方面,从优照顾,给予方便。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到医药看望,
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需要疗养的优先安排。凡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场
均发给特诊证。八,老干部外出乘场内客车,凭离、退休证优先照顾,并安排适当坐位。观看电
影、文艺节目,所在单位要有专人给予联系买票,电影队优先售票。九、为照顾老干部晚年生活,
可将承担抚养义务的子女一人分配在本人住地工作,无子女分配又确需照顾的,可根据本人意见,
由所在单位与子女工作单位联系,调往其居住单位工作。十、每年新年或春节,以支部为单位对
老干部进行走访和慰问。春节期间,由场领导出面,组织部参加,负责走访副科以上的老干部。
连队负责走访其他干部,可带适当慰问品,开支由福利费核销。
1983年3 月10日,场党委以云党字(1983)10号文件《关于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管理工作的
几项补充规定》。1 、农场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和老干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经常开展
工作,对各单位的老干部工作及时地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党支部要分工一名领导干部兼管
此项工作。2 、农场每季度组织全场离、退休老干部学习一次,连队每月组织学习一次。3 、在
不影响老干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组织老干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4 、
为确保老干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活跃他们的晚年精神生活,农
场建立老干部政治文化活动室,各连队也要办老干部,老职工活动场所,或与老年之家合为一体,
定期组织活动。5 、为确保老干部身体健康,农场每年组织退居二,三线的老干部进行一次全面
体检,在职工医院设老干部病床,供老干部住院专用。6 、对离、退休老干部困难,及时发现解
决。7 、决定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老干部和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活动。
1984午4 月23日,场党委以云党字(1984)15号文件《关于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的几项
规定》中:1 、原副场级以上的老干部退到二线或离休后,家中原设的电话继续保留。2 、离、
退休老干部全部供应细粮,供应大米时,在标准外,退休干部增加一倍,离休干部增加两倍。
豆油供应,在标准外,抗战时期的每月每人增加3 斤;解放战争时期的每月每人增加2 斤;
退休干部每月每人增加1 斤;机关和场直单位离退休的干部猪肉供应,除享受供应标准外,每人
每月增加3 斤,由畜牧管理站发给肉票,自行到采购站购买,供应好肉。3 、在场直地区的离退
休老干部,每户每年力争解决2 立方米板皮, 20 袋刨花。煤、菜等优先解决。4 、离休老干部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外,本人可增报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票。5 ,
干部离退休后不享受奖金分配。如果工作需要,经批准,常年上班在岗的,可与在职干部一样享
受奖金分配。6 、离退休干部和干部遗属同在职干部一样享受救济,困难补助。7 、凡是集体组
织离休老干部到外地参观、游览的费用,按照现行旅差费标准报销。在农场范围的组织参观的伙
食费、出差费按一般会议标准执行。参加休养的离退休老干部的车船费,床位费,生活补助费,
医疗费按同级在职干部休养的办法执行,由所在单位报销。
1984年12月,农场生活管理站等九个单位制定了为离退休老干部提供服务项目,措施和办法,
农场党委以云党字(1984)40号文件下发各单位。
生活管理站制定的服务项目:1 、对离休老干部拉柴、拉菜、拉煤等优先派车、收费从廉;
2 、凡我站经营出售的蔬菜等副食品,优先供应离休老干部;3 、离休老干部安装和维修土暖,
优先安排,免收工时费。
农场办公室制定的服务项目:1 、在车辆使用上,除保证生产指挥以外,优先保证老干部用
车;2 、在生活食宿上优先安排老干部工作会议,并在规格上从优;3 、在其他工作上,全力配
合老干办,做好各项具体性事情。
农场交通运输公司制定的服务项目:1 、对离退休老干部乘车三优先:优先售票,优先上车,
优先安排在老干部座席上。2 、每台客车固定四个老干部专座。
农场工会制定四条:1 、要求各队工会建立“双老”活动室,保证他们每周有五个晚上,三
个白天进行活动;2 、场队图书馆优先安排老干部借阅图书杂志;3 、场队工会在重大节日期间
要走访慰问老干部、问寒问暖,有困难协助解决;4 、演电影、演节目,把好座位留给老干部。
农场职工医院制定四条:1 、设老干部门诊室,固定医师(主任)负责,优先看病,优先取
药,优先用药,优先住院;2 、对老干部定期体检,一年两次,重点病人边查边治;冠心病患者
每人发一个保健盒,各队卫生所一个保健盒。3 、设老干部病房,安排沙发床、沙发、茶几,热
水瓶、茶杯、固定被褥、拖鞋;4 、设彩电、报纸。
制材厂制定三条:1 、每年供应老干部板皮二方,刨花20袋;2 、老干部做家具和生活用品
优先安排;3 、经常征求老干部意见,改进工作。
粮油公司制定三条:1 、为老干部多调剂一些大米;2 、每年优先供1 ——2 袋土麦子或土
玉米,解决老干部的鸡饲料;3 、经常了解老干部的要求,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困难。
畜牧公司制定三条:1 、为方便老干部买肉,门市部设专口售肉,优先开票,优先买肉,热
情接待,周到服务。2 、在肉类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尽力创造条件,按标准供应给老干部;3 、
经常听取老干部的意见,改善服务内容。
商店制定五条:1 、对老干部购货时,做到服务周到耐心;2 、逢年过节优先供应老干部;
3 、对少新商品,优先供应老干部;4 、为老干部选购、代购所需商品;5 、欢迎老干部到店指
导。
1984年12月管局在我场召开了现场会议,农场党委受到表彰。至此,为老干部服务单位越来
越多。到1991年已发展到29个,达到了为老干部服务社会化。
1983年到1989年3 月,到外地疗养68人,其中离退休老干部14人。
对易地定居的离退休老干部,按每个季度寄一次工资,从不拖欠。对于特殊经费,如管理费、
取暖费,降温费等均按当地政府规定按时拨寄;对医药费、住院费,如实报销;对生活有困难的
及时救济;年节提前邮寄慰问信、慰问品;对久病不愈者派专人前往探望,及时排忧解难。
1989年党委派李宗亮、刘伟民到各省、市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的老干部,使老干部深受感动。
1983年,农场拨款2000元建立了老干部病房,设病床7 张,内科5 张,外科2 张。
1984年农场拨款16000 元扩建老干部病房,配有沙发、彩电、茶几茶具、电褥子、电饭煲、
毛毯等。
1985年扩建老干部活动室,农场拨款15000 元。1986年6 月党委以云党字(86)89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补充规定》在关于经济待遇项目内明确规定,50年代到边远地
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边远地区工作20年以上的享受边远地区津贴人员,退休后继续留边远
地区的,退休费标准提高10%。中级以上科技人员或工作 30 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工作30
年以上的初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退休前提一级工资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1988年4 月党委以云党字(1988)13号文件《关于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
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规定》共计44项具体规定。
1989年3 月党委以云党字(1989)第一号文件《关于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
几项具体规定》一、给每一个离退休老干部每年提取760 元人民币,做为老干部的特需费、交通
费、公务费、活动室建设费,这四项经费供老干部工作部门统一掌握使用。二、建国前参加工作
的离休干部的工资从四月份起按月发给。三、离退休干部的粮,油、煤的补贴在暗补改为明补之
前同过去一样按供应标准享受平价待遇。四、房屋维修按照云场字〈1987〉10号文件《关于职工
住房的有关规定》中第六个问题第四条,自建公助和房屋转让后,均为自修自管自用的规定,对
离退休老干部转让后的房屋维修,个人维修确实有困难的由其所在单位扶持帮助解决,首先要消
灭危房,1939年11月农场党委在云党字(89)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安置、定居老干部
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提出:一,保证易地安置、定居老干部的工资问题。为了确实保证易地安置
定居老干部的正常生活,使他(她)们安度晚年,农场经济再困难他们的工资和公用经费一定保
证,具体由计财科和各单位王管领导与会计落实。于每季度10号之前把老干部工资和各项生活待
遇汇寄给本人。
二、做好易地安置老于部医疗费报销问题,易地安置定居的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
休老干部,在安置地住院和门诊一律实行公费医疗,凭接诊医院的住院手续和门诊医疗单据由农
场医院报销。
三、密切相互联系制度,老干部要保持定期联系,要求易地老干部每季度向农场党委汇报一
次思想工作,发挥作用情况。
四、易地老干部疗养的落实问题,由农场工会统一安排,老干部申请报名,由老干办和工会
联系优先安排。
全场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逐年提高,每年新年和春节农场领导都走访慰问老干部,
每年一次体检,每年召开一次离退休老干部表彰会,在春节和老年节期间,都召开由农场主管领
导参加的座谈会。1988年场党委决定每年供应场部地区离退休老干部每户平价豆饼300 斤,麸皮
400 斤做为养鸡饲料。1989年,决定给享受副处级待遇的离退休老干部每户配发液化气瓶一对,
土暖气设备一套。1990年决定建国前所有离退休干部和退休科级干部配发液化气瓶一对,并为老
干部活动方便和看病及时,配救护车一台。 1991 年,在农场资金很困难的情况下,农场党委决
定盖住宅楼一幢,每户面积70平方,使23户离休享受副处级待遇的老干部搬进新居。
1993年5 月,农场以云场字(1993)第35号文件《关于离退休老干部经费提取的几项规定》,
又给老干部提经费4 万元,购北京2020吉普车一台。7 月党委又决定,在深化改革,实行各种承
包制的情况,老干部工资要按月发,医疗费要保证实报实销。1993年还从第六生产队划给老干部
饲料地600 亩,同时还为离退休老干部每人订发老年报1 份,老年月刊1 份,给副处级离休干部
每人一份农垦日报,1 份半月谈(内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