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的通知
黑垦局办文[1997]76号
各分局,八一农大,总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史志工作的指示,为进一
步做好垦区史志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史志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要予以重视并认真抓好。要把史志工作纳
入各级领导的工作日程和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强
和改善办公条件,妥善解决实际问题,为史志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健全机构,理顺关系
目前,各分局和直属单位史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机构不健全、归口不一、用职不专
等问题,影响了史志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黑垦发[1997]5号文件《关于印发(农垦总局机关机
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各分局和直属单位史志办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保留
牌子,保留业务骨干,专职专责,保证业务工作独立运转。各农牧场亦应在办公室内明确职责,
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史志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今后一个时期,垦区史志工作在继续进行全面编史修志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垦区第一届修志确定120个编写志书单位,现有82个
单位的志书已出版。其余单位尚未出版的志书也已完成初稿或定稿,各单位要按照省志办的要
求,争取二三年内出齐。
(二)为完成好“北大荒精神教育馆”的筹建任务,各单位要继续做好资料及有关方面的准
备工作。今年内省志办将进行一市两县和一个省直单位的续志试点工作,垦区为续志试点单位
之一。各分局和直属单位要为续志的全面铺开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三)抓好编纂出版以弘扬北大荒精神为中心内容的系列专题资料书籍和年鉴大事记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