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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垦区二十年农业改革历程与基本经验

红兴隆垦区二十年农业改革历程与基本经验



褚德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农村改革的号角。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
向全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营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经营模式,由于国家对国营农场政
策的调整,已不适应党对农村改革的要求。1979年,垦区开始了农业改革的尝试和探索,走上
了20年的改革之路。
一、二十年农业改革的回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几十年里,垦区经营体制是以农场为单位,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生
产经营形式,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物资由国家统一供应,粮食产品由国家统一调拨,盈利全
部上交国家,亏损则由国家财政补贴,职工实行八级累进工资制,经营成果与个人收入无关。
在这种长期计划经济模式下,农场企业已形成了僵化的观念,产生了依附心理,就是农场吃国
家的大锅饭,职工端农场的“铁饭碗”。在这种机制下,企业缺乏生机和活力,职工没有积极
性,农场长期存在的“单产不稳、总产不高、效益低下”的痼疾无法解决,经营状况也会越来
越恶化,职工的收入只能在低水平上徘徊。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改革率先取得成功的经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
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在这个成功的经验推动下,垦区开始进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路子的探索。
20年来,经历了农业改革和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的艰难历程,从迷茫到解放思想,从试点到推
开,从无序到规范,每一步都离不开邓小平理论的指导,都集中体现了垦区广大职工的智慧和
力量。
总结20年红兴隆分局农业改革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1983
年,农场企业改革初始阶段。第二阶段:1984年—1993年,兴办家庭农场反复探索、逐步推进
阶段。第三阶段:1994年—1998年,实行土地租赁制,家庭农场稳定、规范阶段。
(一)农场企业改革初始阶段。
1979年,国家鉴于农垦传统管理体制的弊端,改变了对国营农场的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
的经营管理办法,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
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新机制。
这一新机制的出台,结束了国营农场长期吃国家大锅饭的历史,重点进行了分配制度和生
产组织形式的改革。其目的是想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解决“干与不
干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的问题。在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浮动工资、
产量工资、定额上交等办法,初步打破了传统的平均主义。农业上,改变原来的生产组织形式,
在实行生产队统一承包的基础上,采取分业承包、机务队承包、单车承包等措施,逐步划小
核算单位,初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权、责、利的关系。
在改革初始阶段的5年里,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走一步看一步,无先例可循,
尽管没能达到全国农村改革所取得的那样成果,但却极大地解放了垦区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
为第二阶段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兴办家庭农场反复探索、逐步推进阶段。
198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国营农场应继续进行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兴办家
庭农场。经过第一阶段的改革后,至此,终于找到了农场农业改革的突破口。这就是在农场全
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1984年,全局试办了502个家庭农场,到1985年大面积推广,全局兴办
了2.3万个家庭农场,推进速度之快、规模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
伴随着家庭农场的兴办,土地承包到户,农机具转让到户,取消了农业职工的工资(保留
档案工资级别),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办法,形成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全新生产经营体制。
土地承包到户,初步确立了职工经营者的地位;农机具转让到户,理顺了原来模糊的产权
关系。但家庭农场的生产资金仍然靠农场垫支,一些单位放松了管理,大农场统一经营层次受
到削弱,先进的农艺措施得不到认真落实,粮食产品失控,加之局部的自然灾害,所以形成家
庭农场挂账大幅度增加,农场垫支的大量资金无法收回,家庭农场负盈不负亏现象相当严重。
在这种形势下,开始出现了对兴办家庭农场的各种非议。有的认为,家庭农场不适合国营农场,
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有的则认为,把农机具转让给个人,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有
的更认为,要想使农场经济快速发展,必须收回已转让的农机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的土地,
恢复原来的经营模式。
基于上述种种原因,加之上下对办家庭农场认识不统一,1986年开始出现了“翻烧饼”现
象,转让的机械收回了,办起的家庭农场又重归“大帮”。当时,除了宝山和江川两个农场咬
定家庭农场坚持办下去外,多数单位又重新吃起了“大锅饭”,恢复到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
特别是“七五”末“八五”初连续几年风调雨顺,连续几个丰收年景,不仅遮盖了制约红兴
隆分局发展中的各种矛盾,而且助长了一些领导和职工坚持国营、集体、计划、统一的习惯势
力反弹。这几年正是全国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的关键
时刻,由于在思想上、理论上、政策上准备不足仓促上阵,致使农业改革出现了反复,丧失了
一个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改革的大潮不可逆转。兴办家庭农场虽然出现了反复,但垦区广大干部职工对国营农场旧
生产经营体制的弊端认识越来越清楚,必须改变农场企业“一穷二死”的局面。全国农村改革
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充分调动农业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这种旧
的生产关系必须彻底摒弃。在总结试办家庭农场经验教训基础上,局党委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
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了信心,于1988年再次在全局范围
内开始了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的农业改革。在总结4年来兴办家庭农场出现反复的经验教训的
基础上,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农垦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统一了思想,使第二轮兴
办家庭农场一开始就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到1992年,全局兴办了家庭农场3.8万个,承包
土地占46.2%,劳力占72.1%。
要使农业深化改革顺利进行,稳定中求发展,就必须不断解决家庭农场运行中出现的新问
题。当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就是:家庭农场没有成为经营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
主体。家庭农场生活费用虽然不再预借,但生产费用农场垫支数额仍然巨大。由于种种原因,
农场垫支的费用到期难以如数收回,承包土地的利费税收缴困难,使本来就十分困难的农场经
济无疑又雪上加霜,无法走出贷、垫、挂的恶性循环。虽然办了家庭农场,但仍然沿用“国家
出钱、职工种地”的旧模式,从而造成家庭农场大量挂账也就不奇怪了。在认真剖析家庭农场
挂账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大农场搞好对家庭农场的服务,小农场自主经营搞好生产,
农场不再垫支生活费、生产费,使家庭农场真正成为自行投入、自担风险的主体。
(三)实行土地租赁制,家庭农场稳定、规范阶段。
在这一阶段,首先采取了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多种经营责任制并存的方针。即允许生产
队经营承包责任制、大联组承包责任制、联户承包责任制、车组承包责任制等形式并存,不采
取一刀切的硬性措施。同时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出现了友谊农场的土地租赁制,八五三
农场的股份合作制生产队,五九七农场的“三田”(口粮田、责任田、市场田)制,江川、宝山
农场的独户家庭农场,其他农场的生产队、机耕队承包责任制等五种形式。对兴办家庭农场抱
有怀疑态度的可采用其它形式的承包办法,待提高认识,逐步转入家庭农场模式。1992年邓小
平的南巡讲话,解除了人们对家庭农场姓社还是姓资的疑虑。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垦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更加明确了方向。分局党
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提出全局所属各农场全部兴办家庭农场,取消其它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
构建、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格局,以“两自理、四到户”为主要标志的家庭农
场是生产经营、投入、利益和承担风险的主体。在局党委的具体指导下,到1998年全局共兴办
家庭农场5.6万个,承租全部耕地587万亩,有劳力11.1万人。
在这一阶段,农业改革的重点放在稳定、完善上,提出了“在稳定中完善、在完善中深化”
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从1994年试点到1995年全局全面推行家庭农场土地租赁经
营制,历时4年时间,全局农业实现了“体制顺、机制活、产量高、效益好”。通过调整种植
业结构,扩大水田、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农场收益逐年提高。盈利由1993年的1478万元增加
到1998年的5267万元,增长3.56倍;小农场收入从1993年的3.2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5.6亿元,
增长1.75倍;人均收入由1993年的1465元上升到1998年的3200元,增长2.18倍。由于排除了困
扰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使农业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表现在:
1.大力度推行家庭农场“两自理、四到户”,生产、生活费自理率已达99%,职工农机自有率
98%。2.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突出“统”的功能,在计划指导、农机管理、农
艺措施、耕作改制、产品销售、定购粮和租金收缴、产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都做
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以保证双层经营体制的正常运营。3.家庭农场由承包经营土地向租赁经
营土地转变,实现了由秋后算账到先交租金、由生产费自理到预留生产费、由一年一调土地到
三年以上固定经营、由独户家庭农场经营到相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的转变。4.建立
生产队公开化办事制度,使家庭农场成员心中有数,减少了各种矛盾的发生。5.增强法制观
念,家庭农场租赁经营土地全部签订租赁合同,并经法律公证。
回顾20年来农场农业改革所走过的道路,是艰难曲折的。20年历时三个阶段,在不断探索
中一步步深化,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格局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充分肯定。分局党
委在农业深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红兴隆分局“488”战略,加快调
整种植业结构和奔小康的步伐,给家庭农场带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机会。1978年全分局粮豆总
产不足4.5亿公斤,到1998年,粮豆总产突破了20亿公斤,增长了4;4倍,农场双层经营利润
实现6.1亿元,农业改革带来了巨大的丰硕成果。
二、农业改革的基本经验
红兴隆垦区农业深化改革走过了20年曲折历程,从生产力的调整发展到生产关系的改革、
变化;从实行财务大包干,进行分配制度和生产组织形式的改革到试办家庭农场,转让农机具,
承包土地;从兴办家庭农场出现反复,再次兴办家庭农场,加大改革力度,彻底转让农机具
到实行土地租赁制,完善了双层经营体制,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垦区
农业新经济体制。
第一,农业深化改革必须建立在充分解放生产力、调动农场职工积极性这个基点上。回顾
1979年至1983年这段时间,虽然进行了分配形式和生产组织形式的改革,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
改变职工的八级工资制,没有触动国营农场业已僵化的经营体制,改和不改没有什么两样,农
垦企业仍然处于单产不高、总产不稳的状态,农场经济勉强维持,人民生活水平很难提高。农
场职工只有在得到来自土地的直接的物质回报,使他们真正感到自己成为土地的主人、成为土
地经营的利益主体,才能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变成强大的物质力量。
第二,兴办家庭农场的改革方向和路子一旦认准,就要锲而不舍,一改到底。农业深化改
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1984年开始试办家庭农场到1998年,历时14年,中间虽然出现反复,
但反复之后就更加清楚地看到,兴办家庭农场是垦区农业深化改革的唯一选择。1988年以后的
10年里,本着在改革过程中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及时总结经验的原则,步步推进以兴办
家庭农场为主要标志的垦区农业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
第三,必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推进垦区农业的深化改革。兴办家庭农场为垦
区农业深化改革找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但在1993年以前,仍然大量存在着贷、垫、挂的问题,
严重困扰了农场经济的发展,家庭农场的依附观念依然非常严重,农场继续贷、垫已无能力。
友谊农场一些生产队首先在种植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实行“先交钱、后种地”的租赁土地办
法。承租户认为“交费种地心里踏实,交足队里的全是自己的”,调动了职工种好、管好承租
田的积极性。他们在租来的土地上创造了可观的效益,个人得到了实惠,更激励了下年租地的
积极性,由此带动了更多人承租土地,先开始租种小面积经济作物,发展到租种大面积麦、豆
作物。1993年,友谊农场有52万亩土地实行租赁经营。当年农场垫支的生产费仅为1114万元,
比1992年减少12396万元,下降91.8%,家庭农场挂账比上年减少4875万元,下降了46%,当年
一举扭转了连续几年经营亏损的局面。友谊农场党委及时总结了土地租赁制的经验,并把租赁
制上升到理论来认识,认定这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群众中蕴藏着租赁土地的极大热
情,对广大群众这种首创精神必须给予尊重,因势利导全面铺开。分局党委于1994年在全局推
广了友谊农场的土地租赁办法,到1995年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
第四,必须尊重家庭农场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他们的物质利益,建立必要的民主制度。
家庭农场成为生产、经营、投入、利益和风险主体,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应该享有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权利。农场应该从多方面创造条件使他们的民主权利得
到保障,同时增加办事的透明度,建立必要的公开制度、土地租赁合同公证制度等,使他们的
物质利益不受分割。1998年,全局公开化办事制度已全面形成,体现了干部的民主作风,取得
了群众信任,纠正了不正之风,维护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第五,必须引导家庭农场面向市场,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确立家庭农场市场主体地位。
家庭农场是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工,光种地拿工资而不管产
品怎样进入市场,能否进入市场。必须引导家庭农场以市场为取向去发展商品生产,在发展“
两高一优”农业上下工夫。仅经济作物就由2.6万亩发展到60多万亩,新技术、新品种、新设
备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第六,完善“大套小”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发挥“统”的功能,是深化改革、
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双层经营体制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彻底改变了延续几十年的
“统一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把利益和风险从农场企业转换到生产经营者身上,为家庭农
场职工直接进入商品经济市场创造了良好机遇。实践证明,双层经营体制是农场企业在社会主
义条件下,实现“两权”分离的一种有效途径。大农场搞好土地资产运营,家庭农场进行土地
的生产经营,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构建成了一种全新的农场企业的管理模式。统分结合、突出“
统”的功能,是保证“双层经营”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措施。所说的“统”,是指大农场“统”
在家庭农场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上。所说的“分”,是指大农场、家庭农场分开核算,家
庭农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统分结合”,确保大农场和家庭农场双层经营利益。
总结几年来的经验突出感到,充分发挥大农场“统”的功能,对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是十分
必要的,对农垦经济的飞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突出统的功能主要体现在:1.在农机
管理方面,采取“六统一、七加强”措施,使农业机械这个生产力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没因转让
到户而削弱,反而因统一管理到位而得到了加强。几年来家庭农场自行投入自购农机费用已达
1.3亿元,加快了农机更新速度。2.统一农艺措施,推广先进耕作措施,促进了“两高一优”
农业发展进程。3.大农场统一制定规划,大力度进行种植结构的调整,经过几年的努力,由
原来水稻种植面积较小发展到1998年的230万亩,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产量,增加了水稻户家庭
农场的经营效益。4.农田基本建设和兴修水利工程是一家一户的家庭农场无法办到的事情。
近几年来,各农场相继投入大量资金兴修水利工程,改造中低产田,极大地改善了家庭农场土
地经营条件。5.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对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是稳定家庭农场经
营体制、促进农业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大农场必须做好家庭农场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
服务工作,如优良品种的供应、各种农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为家庭农场核算和结算提供服
务、加强合同管理等,不因服务工作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而影响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