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续志应当注意一个“续”字

续志应当注意一个“续”字


既然是续志,就应当注意是续谁——续第一部志书。首先应了解第一部志书都记叙了哪些
内容。如果第一部志书记叙的事物都存在,那么第二部志书就不能出现缺项。有些同志提出续
志记叙的时间短,有些事物在这十几年中没有什么发展变化,可以少写或是不写,如自然环境、
民俗等。我认为这个看法不全面。自然环境看似没变,一年仍是四个季节,树还是那些树,
山还是那座山,但它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为什么我们一天要三次观测天气?为什么每天都
要测量水位?地震的发生、地貌形态的变化、森林砍伐、植被破坏,等等。当然,自然环境的
变化不会像社会的变化动荡起伏,如果变化太大,人类自身也受不了。虽然记叙的是同样的内
容,但它的数值却不同,而且第一部志书有的表格,第二部志书还应有,如历年日照时数表、
气温表、降水量,等等。为科学研究提供不断线的原始资料,这也是志书作用之一。如果因为
不变而把一些内容删去,后人并不知原由,他们会认为这些事物在当时已不复存在,才没有记
叙。我们修志的历史责任是客观、全面地把这一时代的各项事物载人志书,为后人留下这一历
史的原始资料。变化与不变化,不应由我们这一代人来说,而是由后人做前后比较后得出结论。
不能缺项,并不是说把这一部志书的篇目完全照搬过来,而是根据我们这一时代特点,做
重新组合。例如张家港市续志的篇目,根据他们城市的特点,把有些原来归“自然环境”的内
容归到“基础设施”中,这也是可取的。
(转自《黑龙江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