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黑龙江垦区的测绘管理
简述黑龙江垦区的测绘管理
于宗起
黑龙江垦区测绘管理事业正规化的主要标志是正式成立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
(成立时名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测绘管理局)。这个名字可以说鲜为人知,其实它与总局各
处(局)室一样,是总局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全垦区的测绘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只是由于挂
在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楼门前,不被人注意罢了。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是1991年经省测绘主管部门同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授权委
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组建的,它的诞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垦区经济发展成
就卓著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在垦区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启动的时候,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
义。测绘工作是各项经济建设基础工作的先行,各种等级的平面(坐标)、高程(海拔高度)控制
资料、图纸(主要指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等,是搞好规划、计划、方案等的重要依据,也为各级
领导指挥、决策提供帮助,可以说总揽全局,必不可少。
黑龙江垦区的测绘工作,最初是单个农场简单而粗放的自我运作,到黑龙江省农垦勘测设
计研究院成立后,均以黑龙江省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执行当时国家规范标准和通行的有关省部
行业标准,作为全面实施管理的基础和达标验收的依据。从60年代中期开始,无论是工程测绘
还是基础测绘(根据垦区实际建设需要,属于国家等级以下的标准,由本院自行制定的暂行办
法除外),全部以国家规范、细则进行正规化管理。与此同时,在全省测绘资料归口管理上,
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又被省主管部门指定为垦区归口管理单位,行使相当于现在总局测绘管理
局职能中的部分管理职能。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管理局的成立,结束了44年垦区测绘行业无正
式管理机构的历史,为垦区的测绘事业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为垦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揭开了
新的一页。为了让人们对测绘工作有个全面的了解,现将垦区测绘事业大致划分为三个大的时
期:
一、国营农场初创时期的测绘工作(1947-1957年)
垦区初创时期,测绘工作大都由各场自己组织起来的测量小组来实施,小组一般3-4人,
多则5-10人。主要为开荒建场、修路开渠服务,其特点是任务急、时间以、要求快、不求精。
在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业没有统一标准来规范(这也包括当时的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下
属的测量队),完全根据各场的实际情况,由当时建场负责人或上级主管机关拍板确定。工作
完成后,只要领导认可就算通过。这种管理虽有些粗放,但对当时的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后的测绘工作(1957年-1991年)
(一)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后的五年--农垦部领导时期(1957年-1962年)
1957年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由农垦部批准正式成立,当时的名字叫农垦部荒地勘测
设计院密山分院(第一分院)。它是一个专业比较齐全,拥有测绘、地质勘探、水利、规划、土
壤调查及物理化学实验组成的综合性设计院。人员组成是以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工程师和建
国后培养起来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宗旨是通过勘测设计综合技
术手段,为垦区寻找可垦荒原、选择场址(含生产队)、确定规模、治水修路、开荒种地提供充
分依据,同时又为未来的发展搞好科学规划。它的成立使垦区的勘测工作走上了一元化的管理
轨道。在作业标准上,凡是国家当时有了明文规定的,均按国家规范执行,并实行院、队、大
组三级成果检查验收制度。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参照省部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如省土地管
理局印制的测量规定及细则。这一时期的勘绘工作,可称为垦区范围内管理时期,并接受农垦
部荒地勘测设计院(北京学院)的业务指导。
虽然垦区范围内是自行管理,没纳入地方统一体系,但对属于国家基本测绘(基础建设)方
面的任务,还是积极参与省里安排的统一行动,如1958年佳木斯以东五县(桦川、集贤、宝清、
富锦、绥滨)地区的1:2.5万比例尺航空测量,就是在省里统一主持下,由国家测绘局第五大
地队,省土地管理局、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研究工作方案,这一年农垦勘测
设计研究只配合省航测队完成了1:2.5万比例尺图196幅。与此同时,以农垦设计院为主设单位,
还组织设计安排了黑河地区爱辉、孙吴、逊克三县大地测量任务,完成1:2.5万比例尺图125
幅。从而加强了农垦设计院同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为今后的资料索取、成果评定、图
纸的供应直至业务指导,产生了积极影响。再如60年代初,垦区一部分地区已使用国家成图资
料,国家测绘管理部门要求统一使用黄海高程系(黑龙江省采用的是大连高程系)。农垦设计院
于1961-1962年专门抽出一部分技术人员,对原合江农垦局范围的大连系统的高程控制点,以
三等水准观测精度与黄海高程系统进行连测,找出了各地区的差值,解决了当时因两种高程系
给勘测设计带来的诸多困难。到60年代末,大连高程系已基本上从垦区的勘测设计中退出,不
再使用,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黄海高程系。
(二)东北农垦总局时期(1963年-1969年)和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69年-1976年)
1963年,农垦部直属的牡丹江农垦局和合江农垦局合并为东北农垦总局,勘测设计院也由
部属划归东北农垦总局直接领导。不久院址由密山县迁至佳木斯市。1963年邓小平同志指示:
今后国营农场要像友谊农场那样经过周密的勘测、规划、设计,做出任务书,经过批准……。
同年6月,根据中央的指示,农垦部颁发了《关于国营农场勘测设计工作》、《国营农场建场
程序规定(草案)》,遵照文件精神,勘测设计院各专业奔赴各农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查
修改。勘测设计院在坚持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的基础上,又加强了作业正规化管理。在工程测绘
方面(垦区大量工作属于工程测绘),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规范进行作业。但对于在垦区(主要
是荒区和沼泽区)无国家布设的三四等水准路线,由本院填补这一地区空白的,凡列入基础建
设所作的各条线路,从选线、埋石、观测,包括技术设计、生产计划均以国家水准测量规范执
行,并报省测绘局(当时名为省测绘管理处)审批。作业结束了,所有原始资料交省测绘局检查
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国家统一平差,列入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成果,作为机密资料存档。
在测绘资料归口管理上,省测绘局指定勘测设计院为黑龙江垦区唯一归口管理单位,行使
相当省内其他地(市)级测绘管理部门同等职责。据此,勘测设计院于1964年7月15日制定了
《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对上接受省测绘局业务指导及资料图纸供应。对下,垦区
各农场所用图纸、资料,由设计院统一管理,并按保密程度办理相应手续。这一时期,虽然没
有成立垦区的专门测绘管理机构,但事实上设计院已经行使了测绘管理机构担负的许多职能。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组建后,设计院又一次改变了隶属关系,1970年更名为黑龙江生产建
设兵团勘测设计院。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许多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遭到严重破
坏无法行使,但测绘工作是个特殊行业,测绘资料、成果、图纸历来被视为机密,加之黑龙江
生产建设兵团又属于军队序列,在管理上格外重视。这一时期设计院作为归口管理单位,对上,
由一家对口变为两家对口,即分别由省测绘局和沈阳军区供给资料图纸。省测绘局供给的主
要是用于垦区经济建设方面,沈阳军区供给的主要用于战备。当然,属于国家基础测绘中的三
四等水准测量(这项工作在当时的兵团第六师,即现在的建三江分局管辖范围内,布设的线路
已形成网络。是由现任总局测绘管理局副局长、当时的测量分队长刘洪喜同志带领十余名勘测
队员,分别于1969年-1970年、1975年-1976年先后完成的),依然不变按国家水准测量规范
执行,作业原始资料、计算成果仍由省测绘局检查验收,并一直坚持到90年代。
(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成立前(1976年-1991年)的测绘工作
1976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设计院也更名为黑龙江省
国营农场总局勘测设计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建设现代化农场(洪河、二道河、鸭绿
河、浓江)和五条河(别拉洪河、蜿蜒河、七虎林河、浓江鸭绿河、穆棱河下游)流域治理为
重点,由设计院唱主角的勘测大会战,在垦区大地上正在有序的进行。如1980年洪河农场建场
勘测大会战,1981年冬-1982年春的七虎林河流域治理勘测大会战。
经过几年的奋斗,四个现代化农场建设及五条河治理工程勘测,无论环境条件多么艰苦,
勘测设计工作都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标准,坚持三级检查验收制度不变,确保质量,受到总局
表彰和省部的重视。1987年4月,国家计委批准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为甲级勘测设计单
位。同年5月,省测绘局向设计院颁发了《测绘许可证》,允许承担三项测量任务:四等大地
测量、平板仪地形测量和工程测量。为测绘工作走出垦区扩大开放创造了条件,设计院工作人
员曾先后去北京、福建直至跨出国门去巴基斯坦作业,至今已有九年的历史,作业仍在继续。
目前,设计院测绘工作的设备仪器水平、人员素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在省内同行业名列
前茅。在垦区测绘事业上起到了龙头和骨干作用。
由于新时期垦区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各分局也相继成立了勘测设计室(一般5-10人,多
者达20人),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测绘局同意,在资料图纸归口管理上做了适度
调整。自1980年起,将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院研究院一家代表垦区为归口单位的管理职责,改
为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与九个管理局分别直接对口省测绘局。勘测设计院只负责本院和
垦区直属单位的管理。属于垦区重点工程测绘资料成果,仍由勘测设计院统一管理。省测绘局
还指定勘测设计院代表垦区承接以下事项:垦区测绘生产统计,包括在册人员、仪器设备及其
他固定资产。贯彻测绘法令法规、编写测绘史志、参加学术交流、测绘行业评选先进人物、测
绘专业人员进修代培等等,直至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正式成立。
三、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及八年来测绘管理概况
(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的组建过程
1991年7月25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测绘管理局的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致函黑龙江省测绘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
《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垦区实际情况,总局拟建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
总局测绘管理局”,作为垦区管理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总局在
《意见》中谈了三个问题:
1.垦区基本情况。
2.成立农垦测绘管理机构有四个“有利于”:(1)有利于垦区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垦区在44年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大量测绘成果,但由于没有专门机构管理,丢失、泄密和重
复测绘及测绘成果低劣等问题时有发生。(2)有利于提高垦区测绘队伍的专业素质。目前垦区
拥有专业人员近600名,由于无专门机构管理,测绘专业人员水平得不到提高,影响测绘质量。
(3)有利于加强对垦区地籍测绘的管理。(4)有利于管理和保护各种测绘标志。
3.农垦测绘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便于管理和实行“精兵简政”的原则,拟将总局测绘管
理局设在农垦勘测设计院。
1991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测绘局以黑测函(1991)13号文正式给总局复函,即《关于同意
国营农场总局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测绘管理局的复函》。总局在接到省测绘局的复函后,
于1992年5月14日,以黑垦编字25号文向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发出了“关于总局委托农垦勘测设
计院承担测绘管理职能的通知”。通知内容有两项:
1.总局委托农垦勘测设计院承担垦区测绘管理工作,可挂“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测绘
管理局”的牌子,不定规格,不另增编。
2.职责。共有七项:
(1)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编制垦区测绘行业发展规划、计划;
(3)组织协调地籍测绘、界线测绘和其他重要测绘任务;
(4)负责测绘技术管理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测量标志管理和测绘成果管理;
(6)负责测绘行业统计、测绘资格审查和测绘市场管理;
(7)承办省测绘局和总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992年8月13日,总局又以黑垦干(1992)60号文,任命赵惟骧同志为总局测绘管理局局长
(设计院党委副书记、高级测绘工程师)、刘洪喜同志为总局测绘管理局副局长(设计院测绘处处
长、高级测绘工程师)。至此总局测绘管理局组建工作已正式完成。
(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管理局成立八年来测绘工作管理概况
1.测绘管理工作体制基本理顺。根据黑垦编字(1993)16号文《关于垦区设立测绘管理机
构的通知》,要求各管理局成立测绘管理处,切实抓好测绘管理工作。1994年8月16日,总局
测绘管理局向各管局建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各管局建委内设测绘管理处,各农场由基建科或水
利科兼管,并明确了各级测绘管理职能。牡丹江、红兴隆及北安三个管局在接到通知不久,相
继成立了测绘管理处。1995年黑龙江省黑编(1995)40号文《关于理顺各级测绘管理体制的通
知》下发后,总局测绘管理局于同年10月16日向总局主管领导呈递了报告,建议尽快将测绘行
政管理职能落实到建设行政部门。截止目前,除已成立测绘管理处的管局外,其他管局也都在
建委内相继配备专职人员或兼管人员。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测绘法》是1992
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6号主席令公
布,自1993年7月起施行。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测绘法律,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测绘法》公布后,测绘管理局和勘测设计院进行了学习贯彻。同时又在《测绘法》正式施行
前一个月,即1993年6月下旬,总局测绘管理局副局长刘洪喜带领设计院全体测绘人员,出动
宣传车在佳木斯市进行了广播宣传,并在防洪纪念塔前设宣传站,用图表、照片进行宣传讲解
活动,并向市民发送宣传材料上千份。与此同时各管局主管部门按统一部署,也在本地区掀起
了一个学好用好《测绘法》的宣传高潮。
1995年6月,总局测绘管理局在垦区又开展了纪念《测绘法》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通
过宣传教育,垦区职工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如1996年7月,在绥滨农场国家
级20多米高的钢架大地点,有人冒充省测绘局工作人员,花高价雇工全部拆除钢架,准备运走
倒卖钢材。绥滨农场职工发现后及时报告了省测绘局和总局测绘管理局,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
下,迅速将此人抓获。
1998年总局测绘管理局组织各分局、农场测绘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测绘局举办的《纪念
<测绘法>实施五周年测绘法知识竞赛》。通过答卷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测绘法》的自觉性和守
法意识,并有18人获奖,其中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纪念奖15人。
3.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建国50年来,国家测绘局、总参测绘局、省测绘局及省水利勘
测设计院和农垦勘测设计院,在垦区建立并施测了7000余大地点,过去由于没有测绘管理机构,
约半数测量标志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给各项建设带来诸多困难。有
些地区不得不重新布设施测,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现在有法可依,几年来农垦勘测
设计研究院率先使用磁铁探测器在宝泉岭建三江、牡丹江及红兴隆四个分局所辖范围进行普查
维修。普查各等级水准点、三角点、导线点510个,重新修复的406个。1996年在建三江管局
地下水资源调查时,又找到并利用水准点121个。所有找到的平、高探制点都重新埋设了指要
示标牌,量测了点之记,按国务院规定与当地主管部门办理了托管书。其他分局在水资源调查
中也照此办理。
为了保证测绘测品质量,加强测绘市场管理,总局测绘管理局对垦区内所有测绘单位,按
国家规定贯彻《资格证书》制度,禁止无证测绘和超范围测绘。垦区首批获得资格证书单位16
个,在1997年1月3日出版的《农垦日报》上予以公布。截止到1999年5月,垦区持有测绘资格
证书单位18个。其中甲级单位1个,丙级单位5个,丁级单位12个。1997年1月7日,总局测绘管
理局在佳木斯召开了《测绘资格证书》颁证会议,各分局主管部门及有关农场共50余人参加了
会议。需要指出的是:垦区有100多个农场及公交、建筑企业单位都有测绘业务,至今未申请
办理资格证书的达80%以上,它给测管工作依法行政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对进入垦区的外地、
外省市测绘单位从事测绘产品生产的,根据《测绘法》除看其有否合乎国家规定的资质证明
外,还要办理进入垦区登记手续,并根据作业地区和取得的报酬,收取一定比例的基础设施管
理费。如1996年长春市政工程设计院到垦区进行工业测量就是这么做的。前几年在勤得利农场
曾发生国家导线点觇标底层钢材被个别职工偷拆藏匿,无法上标作业,总局设计院的同志与农
场领导一起去有关生产队讲明政策,作出限期修复的处理意见。这一举措对职工群众震动很大,
增强了职工守法意识。
近几年,垦区水稻面积迅猛增加,大面积利用地下水灌溉,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已较严重
影响水田建设与开发。为摸清地下水资源,总局部署在“东四局”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对其
中不合格产品分别作出了按国家规范规定标准限期复测、补测;对使用仪器标尺未经检定的到
总局测绘仪器检定站进行检定;对满足不了需求的线路要重新布设部分三四等水准或采取其它
实际措施予以处理。
4.关于测绘资料归口管理。总局测绘管理局成立后,在资料归口管理上委托农垦勘测设
计研究院代表垦区办理具体业务。1992年设计院成立了档案科,有专用库房144平方米,设专
职工程师负责,工作人员都持有经过省主管部门培训的“上岗证书”,有健全的使用资料图纸
登记手续和严格的保密制度。如1993年、1994年为垦区各场申领提供1:5万比例尺地形图(二代
图)3000余幅。1998年垦区许多农场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档案科接到通知后,迅速提取
了受灾地区地形图400余幅,为总局领导及时做出正确决策缩短了时间。测绘管理局从1995年
开始着手建立全垦区的平、高控制数据库。截止到1999年5月数据库基本建成。它为今后测绘
工作快速准确查询、索印提供了保障。
测绘资料管理的重要一环就是搞好测绘成果的保密,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今天,对外经济技
术合作较多,许多农场处在边境第一线,做好测绘成果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尤其重要。总局
测绘管理局要求垦区所有测绘单位。在成果管理上做到管理程序化、制度化,纳入法制轨道。
1996年11月,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垦区开展对1990年至1996年所有成果资料大检查。各管局、
农场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如建三江、牡丹江管理局、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专门成立了保
密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在学习《测绘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后,通过自查和抽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5.成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仪器检定站,开展测绘计量器具检定工作。1992年12月23
日筹建中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测绘仪器检查站”(前身是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测绘处仪器修
理室),经省技术监督局全面考核合格后批准挂牌。这是垦区测绘行业的一件大事。近半个世
纪以来,垦区测绘工作者为北大荒的开发与建设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对于他们手中的仪器
质量标准却关注的很不够,一台仪器一用数年,有的仪器甚至从未做过检定,有的已在施工过
程中造成了经济损失与不良影响。垦区测绘仪器检定站成立后,总局测绘管理局向垦区各测绘
单位发出“关于测绘计量器具检定的通知”中指出:今后凡是测绘产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验
收、测绘资格审查,首先要交验测量器具检定证书,否则不予验收审批。凡使用未检定仪器的
测量者取消测绘资格。与此同时,把国家规定的主要测绘器具计量检定周期标准予以公布。截
止到1999年6月,由总局测绘仪器检定站检测的测绘仪器总共687台,其中经纬仪223台,水准
仪416台,平板仪48台。
6.编写史志资料及开展科技进步活动。(1)编写史志资料。自总局测绘管理局组建以来,
先后三次完成测绘史志编写任务。一是在总局测绘管理局组建过程中,省测绘局委托农垦勘测
设计研究院编写《黑龙江省测绘志·农垦测绘部分》,即《黑龙江省农垦测绘》(1947年-1985
年)。按照编委会的安排,由赵惟骧(主编)、于宗起(执行编辑兼主撰稿人)、宋惠忠(撰稿人)
三位同志,历时半年完成,共6万字。经黑龙江省测绘志编委会1991年11月16日审查通过。二
是由于宗起同志承担、黑龙江省测绘局交办的《中国测绘史》人物收载工作。共收载各类人物
60余人。其中包括知名人物简介、省级以上先进人物事迹、牺牲病故人员及列表的领导、高级
工程师等,共3万余字,于1992年4月完成。三是1996年6月末受农业部农垦局的委托,由总局
测绘管理局副局长刘洪喜同志主持,于宗起、宋锦东、王希明同志参加,编写了《中国测绘史》
农垦专章部分,历时40天,共完成2万字。
(2)举办科技讲座,编制测绘软件程序
1997年1月7日,总局测绘管理局利用在佳木斯市召开垦区《测绘资格证书》颁证会的难得
机会,请高级工程师王望明同志主持“3S”技术,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遥感(RS)和地
理信息系统(GIS)技术。这是我国测绘领域最前沿、最尖端、最实用的综合测量、制图及数据
库文件管理为一体的测绘技术。其中GPS技术可提高工效10-20倍,提高精度20倍以上。它可以
在几分钟内得到厘米精度位置的坐标,快速而准确。目前这项技术的应用全省只用三家,农垦
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其中一家。它为设计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竞标取胜增加了砝码,这次讲
座引起了强烈反响,与会同志都说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看到了测绘行业更加美好的前景。
编制测绘软件程序,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这是总局测绘管理局和农垦设计院极为重视的一
项基本建设,对于提高工作效率,生产测绘精品,占领测绘市场十分重要。由高级工程师张镇
强同志从80年代至90年代末编制的测绘软件程序,经历了从PC一1500、E500计算机、掌上电脑
到笔记本电脑的开发应用,为勘测设计工程服务提高工效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效果。其中内
业计算由开始提高工效十几倍到现在的近百倍。野外测绘作业节省技术力量达50%。截止到1999
年6月,还先后为牡丹江管局各农场、八五三、查哈阳农场等培训微机人员达100多人。这些单
位的测绘水平及产品质量大大提高。农场一级测量队伍走在前列的八五四测量队,已能用微机
计算绘图。
黑龙江垦区的测绘管理,经过了从无管理机构到总局测绘管理的诞生,整整走过了44个年
头。其中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由省农垦厅或省农场管理局领导的地方国营农场系统。
虽然后来也划入垦区,但对于那一段测绘管理工作,不是本文要记述的,特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