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江总书记重要指示切实做好跨世纪党史工作
深入贯彻江总书记重要指示切实做好跨世纪党史工作
——全省党史工作会议召开
4月27日—28日,在哈尔滨市和平村宾馆召开了全省党史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韩桂芝到
会做了重要讲话(另发)。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史工作
的若干意见,部署今明两年党史工作。
会议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党史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我省党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进一步
加强党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提高对党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史工作是党的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重视党
史工作和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研究,重视发挥党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早在1942年,毛泽东同
志就指出:“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对党的历史进行研究和总结,他指出:“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
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懂得中国历
史和党的历史,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精神动力。”这些年,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江泽民同
志对党史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作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他指出:“一名领导
干部不善于从历史中吸取营养,不可能成为高明的领导者;一个政党不善于从总结历史中认识
和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不可能成为顺应历史潮流的自觉的政党;一个民族不善于从历史中继
承和发展本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党的三代领导人的重
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党史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二、进一步明确党史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党史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广泛、系统、准确地征编研究党史资料,科学、全面、深入地总
结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功能,用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成功
经验教育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
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中央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制定党史工作规划,指导全
省党史工作;
(二)承担中央或上级党委下达和省委或本地党委范围内的党史资料征集、党史丛书编纂和
党史专题研究;
(三)研编、出版中共地方党史、党志、革命史、党史人物传等有关史书;
(四)运用党史研究成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史研究宣传教育;
(六)审定下一级党史部门编纂、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公开或内部出版的重要党史书稿;
(七)同省委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共同编写组织史资料;
(八)组织开展党史学术研究和资料、信息的交流;
(九)培训同级或下级党史干部;
(十)指导本地党史学会、党史人物研究会等群众学术团体工作。
三、稳定党史工作机构
对于党史工作的机构和体制,要采取稳定的方针。各级党史研究室是各级党委的党史研究
和工作机构,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省委党史研究室是省委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单位。市(地)、县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地)、县委直
接领导下的党史研究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按同级党委部门正、副职干部配备。市辖区党
史研究和工作机构如何设置,由市根据情况确定。各级党史研究室在同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
展工作,上级党史研究室对下级党史研究室实行业务指导。
四、努力搞好党史工作的队伍建设
党史研究是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重要阵地,党史工作者是党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工作队
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重视党史工作队伍建设。党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是:
(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实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础;(二)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党史工作,安于默默奉献,实事求是,敢于追求真理;(三)丰厚的
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国际共运史和一定的经济、科技和法律知识;(四)相当的调查研究,
组织协调和创造的工作能力;(五)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论文撰写、专题资料编研任务。
根据党史工作的特点和1997年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及省委7届167次常委会精神,党史干部
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省人事部门批准,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党史部门的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保持老、中、青三结合的格局,既要有一定比例的老同志,又要不断吸
收一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对于现有队伍要根据稳定的方针、按照上述条件不断地进行培
训和提高,以适应新世纪党史工作的需要。
五、切实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
党史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要确定
一位副书记分管党史工作,省、市(地)要安排一名副秘书长进行协管。要关心党史工作者的学
习、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这是做好党史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
各级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适当增加党史工作行政经费,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借鉴其他省市经
验,按照节俭的原则,设立省委党史部门征集、编纂党史资料和基础建设正常业务经费,并列
人预算;专题编研课题经费可根据实际需要专项申请,领导审批,以保证党史工作的顺利完成。
会议还传达了江泽民、胡锦涛、曾庆红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行了
典型经验交流和表彰先进及党史成果展出等。全省党史部门、各地(市)委主管党史工作的领导
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史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