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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分局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宝泉岭分局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宝泉岭分局政研室

一、经济体制改革沿革

(一)农业改革情况

宝泉岭分局按照省委(84)8号文件精神,自1985年开始进行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要标志的
经济体制改革,当年种植业共兴办23431个职工家庭农场,其中有机户2860个,无机户20571个,
联户502个,独户22929个。农机具除喷灌机械、世行贷款机械外全部转让给职工个人,其中,
转让拖拉机1615台,转让收割机1355台,转让胶轮车827台,转让机械款5237万元。土地承包
主要实行按职工平均包地和按机车带地(拖拉机20公顷左右、康拜因15公顷左右,胶轮车10公
顷左右)的承包办法。随着农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至1998年分局家庭农场总数已发展到29149个,
其中,有机独户9205个,无机独户19757个,联户187个。随着部分家庭农场生产积累的增加,
土地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目前,已有6904个家庭农场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旱作家庭农场821
户,水田户6083户),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4%,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总面积12.2万公顷(旱田4.9万
公顷,水田7.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43%。

兴办家庭农场14年来,分局在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生产协作体。1986年,为了解决机械转让后,有机户机械不配套,大马拉小车,无机
户代耕难的问题,我们在总结绥滨、江滨两场家庭农场生产互助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局推行了
以有机户为核心,吸纳无机户参加的机械配套的生产协作体,当年,全局共组成生产协作体
1055个。

2、“两费自理”。1987年,为了解决国家出钱职工种地的问题,缓解农场资金困难,逐
步实现家庭农场生产费和生活费自理,我们在军川、绥滨两场进行了“两费自理”的试点,当
年两场家庭农场生产费自理率达到50%,生活费自理率达到75%,1988年在各农场全面推行,经
过4年多的努力,到1992年全局家庭农场生产费自理率达到90%,生活费自理率达到99%,使家
庭农场的“投入、经营、利益、风险”4个主体地位得到确立。

3、农业生产标准化。为了解决兴办家庭农场后种地“花花田”,农业生产标准化降低的
问题,分局1989年—1993年连续五年在全局开展了“五项达标”活动,特别是在各农场开展的
“清溏粮、清溏豆,农业生产标准化作业”的农业生产达标活动,使分局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农
业生产标准化上了新台阶。

4、强化大农场统的功能。为了解决家庭农场分散经营和大农场统一指挥的矛盾,分局从
1992年开始,农业生产实行“八统一”,即:统一种植计划、统一轮作、统一农时、统一生产
技术、统一质量验收标准、统一供种、统一航化作业、统一抗灾;农机管理实行“五统一”即:
统一停放保管、统一调配使用、统一技术要求、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产品管理实行
“五统一”即:统一进场管理、统一登记数量、定购粮统一上交、统一组织销售、统一结算粮
款。

5、加强家庭农场制度化建设。在坚持“两自理”“四到户”的经营机制基础上,从1996
年开始宝泉岭分局进一步加强了家庭农场制度化建设,一是把家庭农场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纳入
统一条款、统一印制的承包经营合同之中,运用利益驱动与合同制约,实现全作物、全面积、
全过程标准化。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农业承包经营管理制度,重点在土地承包、分配关系、服务
体系、农机管理、统分关系等方面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对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
建立家庭农场核算账户,对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利费收缴、产品上交、生产资料供应等有明确
规定、70严格管理,账目公开,分配及时兑现到户。较好地解决了多年存在的家庭农场之间盈
利和亏损互顶,分配不到户的问题,调动了家庭农场生产积极性。

6、实行土地长期固定承包,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分局农业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有效地推动了全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的客观要求,我们在农业改革上存在着家庭农场规模过小,农业承包经营的管理不规范,服务
体系不健全,土地没有长期固定,妨碍着职工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和产出效益最大化等突出问题,
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8年进一步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具体措施:(1)对承包土地
实行长期固定。土地长期固定的几种主要形式:一是能够合理轮作,科学种田的独户家庭农场
承包经营的土地实行长期固定。二是以股份合作制家庭农场为单位,对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实行
长期固定。三是家庭农场或承包户承包的水田,实行长期固定。四是职工从事特色种植(蔬菜、
瓜果等经济作物)的土地实行长期固定。五是职工承包经营的面积较小,不便于统一轮作的边
角地块可以长期固定到户。六是生产协作体内能够单独合理轮作的大户承包的土地可以先行长
期固定,小户承包的土地可以实行分区固定,统一轮作。凡是承包土地符合固定条件的要全部
实行长期固定,在固定土地时,要重新丈量土地,合理核减不具备种植条件的面积,然后,以
合同形式落实固定土地面积,固定期限在10年以上,有条件的可以保持30年不变。对长期固定
的土地,利费标准可以根据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因素调增或调减,但必须
经过一定的合法程序,以补签合同的形式确定。长期固定土地要纳入合同管理,不能随意变更,
无论采取何种固定形式。都必须确保甜菜种植面积的落实。分局将共青和绥滨两个农场确定为
试点场,各农场在两三个生产队进行试点。当年,全局已有94500公顷(旱田46850公顷,水田
7650公顷)土地进行了长期固定承包,占总承包面积的35%,其中固定三年以上的56700公顷,
固定五年以上的28350公顷,固定十年以上的9450公顷。1999年全局已有18.3万公顷(旱田8.3
万公顷,水田10万公顷)的土地实行了长期固定,占总耕地面积的64%。(2)重新界定家庭农场
内涵,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家庭农场的内涵:即以家庭
联产承包为基础,承包土地数量达到适度规模,拥有配套机械和足够的生产资金,经过岗位技
术培训,有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能认真履行承包经营合同,依法经营的农业承包户确定
为家庭农场。对达到一定饲养规模的养殖户,承包一定数量水面的养鱼户,承包一定数量林地
的林业户,经营管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确定为家庭牧、渔、林场。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本
人申报,农场检查符合标准,给予颁发家庭农(牧、渔、林)场证书,长期固定土地(水面、林
地),并按规定享受农场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承包户,可称为机械承包户、
手工承包户,畜牧(渔业、林业)承包户。根据分局农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推进适度
规模经营就是按照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要求,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实行人、机、地有
机结合,使资源、资产、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优化组合,组成经营规模合理,经
济利益直接,经营管理科学,生产运转有序的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充分
发挥三个效益,追求土地产出和效益的最大化。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主要有:一是承包经
营的土地达到适度规模,拥有配套机械和足够的生产资金,经过岗位技术培训,懂经营,会管
理,能够合理轮作,实施科技措施,产出高,效益好的独户家庭农场。二是以资产联结为纽带,
职工共同出资购买农业机械,对机械及作业收入,按出资额享有产权和红利分配权,土地承包
到户,自负盈亏;或以资源、资产联合为纽带,职工共同出资购买农业机械,共同承包经营土
地,按股份享有产权和红利分配权的股份合作制家庭农场。三是家庭农场或机械承包户与手工
承包户自愿组合成内部生产经营、劳务用工、产品管理、分配核算等制度健全,责、权、利明
确,土地承包到户,联合作业,统一轮作的生产协作体。四是适宜适度规模经营的其他承包经
营形式。当年全局已有11个农场24个生产队进行了适度规模试点工作,全局达到适度规模经营
的家庭农场已有5250个,占家庭农场的20%,达到适度规模经营的面积83100公顷,(旱田45436
公顷,水田37664公顷),占总承包面积的29%,其中,承包50公顷左右的650户,承包100公顷
左右的115户。1999年已有6904个家庭农场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旱作家庭农场821户,水田户
6083户),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4%,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总面积12.2万公顷(旱田4.9万公顷,水
田7.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43%。(3)加强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
坚持“两自理”、“四到户”的经营机制,使农业职工真正成为经营、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
体,把家庭农场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纳入统一条款、统一印制的承包经营合同之中,运用利益驱
动与合同制约,实现全作物、全面积、全过程标准化。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农业承包经营管理制
度。重点在土地承包、分配关系、服务体系、农机管理、统分关系等方面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设。三是加强对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建立家庭农场核算账户,对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利费
收缴、产品上交、生产资料供应等有明确规定、严格管理、账目公开,分配及时兑现到户。四
是积极推行生产队对家庭农场生产成本承诺制度。在不改变“两自理”“四到户”承包经营机
制的前提下,生产队在广泛征求科技人员、家庭农场和承包户意见,经过严密测算,把直接生
产费、共同生产费、公益性开支等各种费用计算清楚,张榜公布于众,按标准实施,接受职工
民主监督。五是加强对生产队的管理。农场把粮豆总产、单产、利费收缴、产品收交、挂账下
降、人均收入、安全生产、自营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指标下达给生产队,实行目标
管理、风险抵押,按经营成果兑现奖罚。六是进一步精减机构和非生产人员,压缩经费开支,
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大型生产队不超10人,中型生产队不超8人,小型生产队不超6人。队管费
明确收缴标准和使用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控制开支。

(二)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情况

宝泉岭分局国有企业265家,其中,工业企业119家,商业企业29家,运输企业24家,建筑
企业33家,饮食服务企业60家。分局从1987年开始对局直和场办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公开招标、
承包经营。1992年第二轮承包中,开始对部分企业实行抵押承包和租赁经营。1997年开始对场
处级企业实行高风险抵押承包经营。1997年以来成立了糖业、乳业、电业、通信集团公司。
分局从1993年开始对工商运建服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1998年根据总局和分局党委扩大
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制定下发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成立了有政研、经委等部门参加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深入各农场指导改革,改革的方法
主要是通过转卖、租赁、合并、股份合作,资产抵押承包等多种形式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资产重组,盘活国有资产。实行转卖的企业46家,转卖成交价4865.5万元,比净资产增值
1629.1万元,比评估价降值34.6万元。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16家,总股本金达15776万
元,其中:国有股5548万元,企业法人股8471万元,职工个人股1957万元。其中局直单位进行
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有:糖厂、精米厂、物资公司、电业局、通信处、乳业集团公司,总股本金
13792万元,国有股5548万元,法人股7528万元,职工个人持股918万元;场办企业进行股份合
作制改造的11家,总股本金1984万元,法人股943万元,职工个人股1039万元。实行租赁经营
的企业43家,租赁国有资产7984万元,年收缴租金525.9万元。实行抵押承包经营的场办企业81
家,年固定收缴利费1796.5万元,收取风险抵押金728万元,其中收取经营者风险抵押金240万
元,收取党支部书记风险金162万元,收取车间承包者风险金326万元。在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
革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实行企业整体出售和部分资产出售相结合,一次付款优惠和分期付款相结合的企业产
权转让办法。对于净资产较小的企业,一般由企业职工或其他购买人出资买断全部资产,一次
性付清转卖款的,优惠15%。对负债大于总资产,难以正常运转的企业采取零价出售的办法。
对企业资产数量较大,职工难以全部购买的,采取部分购买一次性付款或全部购买分期付款等
变通办法,加快了企业资产转卖速度。例如二九O农场将面粉厂等8家企业转卖了1438万元,比
评估价多卖了33万元;延军农场将砖厂等6家企业转卖了403.6万元,比评估价多卖了7.4万元。

2、实行先售后股、上租(包)下股的办法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1999年我们对场办企业
的股份制改造中,一是采取先将企业资产向职工集体出售,然后根据职工个人出资额确定股份,
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对集体租赁或全员承包的企业,采取对上(农场)实行租赁或承包固定
资产,按期交纳租金或承包利费,对下(企业内部)实行部分流动资金职工持股的办法实行股份
合作制。1998年分局已有12家场办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股本金总额达1984万元,其中职工
个人入股1039万元。例如普阳农场在粮油加工厂、机械厂、建材厂三家场办企业进行股份合作
制改造,职工入股625万元;军川农场在建材厂、建筑公司两家场办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职工入股66万元;新华农场乳品厂被十二队21户家庭农场以88万元买下,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

3、对全员承包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宝泉岭分局在1997年对农场和局直企业的
场长、经理实行高风险抵押承包的基础上,1998年对全员承包经营81家场办企业实行了风险抵
押承包责任制,共收取经营者风险抵押金727.9万元。通过风险机制使经营者、在岗职工和企
业同命运共呼吸,解决了以往承包企业负盈不负亏的问题,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全体职工生产
经营、创收增效的积极性,使大多数企业拓宽了经营渠道,特别是企业内部管理、生产效率、
服务质量、增收节支等方面都有明显加强和提高。

(三)机构改革情况

1、分局机构改革情况

1996年,分局根据总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全面改革现行管理体制,精简机构,分
流人员,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由原黑龙江省宝泉岭国营农场管理局改革为黑龙江
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黑龙江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和黑龙江宝垦实业部公司,实行
三块牌子一套机构,内设“九部一办”:(1)办公室,由原党办、行办、政研室、民政局、史
志办、机关党委组成。(2)劳动人事部,由原劳动局、人事局、劳动安全监察局、社会保险局
组成。(3)计划财务部,由原计委、统计局、项目办组成。(4)资产监管审计部,由原国资管理
局、审计处组成。(5)纪检监察部,由原纪委、行政监察局组成。(6)农业经济发展部,由原农
业处、农机处、畜牧渔业处、林业处、水利局、水稻开发办、科技处组成。(7)工业经济发展
部,由原经委、招商局、技术监督局组成。(8)政治工作部,由原组织部、编委、宣传部、统
战部、老干部处组成。(9)群团工作部,由原工会、团委、庭院经济办组成。(10)社会事业部,
由原教育局、卫生处、建委组成。
机构改革后,行政部门由30个减到10个,机关人员由299个减到150人。经过两年的运行,
有些部门能够适应现行管理体制的要求,而有的部门内部机构设置没有直接联系,显得有些硬
性拼凑,1998年我局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社会事业部、农业经济发展部、资产监管审计部、
办公室等三部一办解体,即:建委、卫生处、教育局、科技处、水利局、林业处、畜牧渔业
处、农机处、农业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局、劳动安全监察局、社会保险局、民政局、政
研室15个处室恢复原来独立的机构设置,其他六部仍维持改革后的合署办公。

2、农场机构改革情况

自1985年以来,分局13个农场机构改革频繁进行,到1998年末各场机关科室合计为301个,
农场机关人数为1280人,生产队345个,生产队管理人员2522人。1999年春,各农场根据分局
精简机构的“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精简机构的力度。农场机关科室由30
1个精简到201个,机关人员由1280人减少到919人,减少了361人,生产队管理人员由2522人
减少到2088人,减少了434人。

(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分局于1996年对局直事业单位进行了第一轮改革,主要是对职能相近和职能交叉的事业单
位进行了机构合并和精简,对事业单位内部经济实体实行面向社会放开经营。撤消了《宝泉报》
社、电影站、局机关房产科、大连办事处和珲春办事处,将集团公司经贸部划归联合企业公司,
将种子公司转制为企业,对分局机关食堂实行租赁经营,对分局机关铅印室、俱乐部实行承包
经营,使事业单位改革有了一定进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特别
是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使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局事业单位“一大三铁”(大锅饭、
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的问题还相当普遍,事业单位不论在观念上还是在体制上仍然延续
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势,事业单位改革远远落后于企业改革,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此,分局党委于1998年4月初专门立会研
究决定对事业单位进行第二轮改革,制定下发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意见》,于5月初开始进
行改革的运作实施。
这次参加改革的事业单位共34个,其中,全额拨款单位11个,差额拨款单位7个,自收自
支单位14个,企业化经营单位2个。改革前,这34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347人,实有人数2132
人,其中在岗1395人,离退休350人。1997年事业经费2917.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14.9
万元,分局补助42.7万元,事业单位创收2160万元。在这次改革中,我局对各事业单位全部实
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采取认标的办法签订合同,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到6月初,这34个
事业单位已全部签订抵押承包合同,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原18个经费定额补贴单位(11个全
额、7个差额)降为13个,自收自支单位由14个增加到15个,企业化经营单位由2个增加到6个。
改革后定编1233人(比改革前减少编制114人),经过双考(考试考核)上岗1351人(含试岗19人),
通过多种渠道分离430人;改革后对事业单位核定经费补贴680万元(比改革前下降10.2%),收
缴定额上交利费76万元(改革前为零),收取单位负责人风险抵押金23万元(改革前为零)。改革
后的电视局、公证处、园林科三个单位由差额补贴单位改革为自收自支单位,原11个全额拨款
单位全部改革为定额补贴(差额)单位,通信处、哈尔滨办事处、秦皇岛办事处、水暖站四个单
位由自收自支单位改革为企业化经营单位。分局事业单位改革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前提
下,其主要做法有:

1、在改革的形式上,模拟企业改革,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对通信处、宾馆、新华
书店、哈尔滨办事处、秦皇岛办事处、水暖站实行企业化经营,定额上交,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对锅炉检验所、建筑设计室等15个单位实行经费自理或定额上交,超支自补,节余留用;
对党校、高级中学等13个拨款单位实行定额补贴,包死基数,超支自负;对脱离主体,剥离经
营的事业内部单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次参加改革的34个单位全部接受了分局的各项
指标,有32个单位是原任领导签订了风险抵押合同,有3个单位是新任领导签约(门诊部、通讯
处、电视局)。交纳风险抵押金最多的通信处处长2万元,最少的5千元。锅炉检验所、建筑设
计室、水利设计室、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通信处、宾馆、水暖站8个单位都由原来自
收自支单位改革为定额上交单位。

2、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对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对事业单位
中层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层层聘任制。对各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三岗制”,即上岗、试岗、
下岗,采取“双考制”,考试考核合格者上岗,基本合格者试岗,不合格者下岗,来年再考的
动态管理,尾数淘汰的用人机制。

3、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对定额补贴单位负责人实行基本工资加风险收人,完成创收补
足经费时不奖不罚,只得基本工资,超额完成创收指标时,超额部分的20%作为单位负责人的
风险收入。对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行基薪加风险收入的分配办法。基薪一般
为1—1.2万元,当完成上交利费指标时不奖不罚,只得基薪,超额完成利费指标时按超额部分
的30%作为经营者的风险收入。当风险收入小于或等于风险抵押金时,全额兑现;当风险收入
大于风险抵押金时,兑现相当于抵押金额的风险收入后,再按大于部分的10%兑现,剩余部分
作为风险储备金。当年末完成上交利费指标,创收指标或经费超支的,用经营者或负责人的风
险抵押金抵补,少一补一,直到风险抵押金抵完为止。对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总的要求
是打破现行工资标准,实行固定一块活化两块,考核发放的分配办法。

4、在富余人员的安置方面,主要由单位自行安置为主,暂时无法安置的由单位发放基本
生活费。鼓励富余人员自谋职业,对富余人员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自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以
及打工出劳务等自谋职业的,享受减免两年工商管理费、摊位费等6项优惠政策。

二、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自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为标志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分局始终坚持“稳定、完善、整顿、
提高”的方针,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决推行“两自理”“四到户”的经营
机制,真正确立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投入和盈亏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了国家拿钱,职工
种地,负盈不负亏的问题,出现了大农场活了,小农场富了的转制。对工商运建服企业,从实
际出发,实行了不同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了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成为“四自”
的经营主体,实现了资产优化重组,合理配置,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机关、事
业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轨变型,逐步消除传统计划经济体
制的定势,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换机制,逐步建立起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
制。改革前10年(1974年—1984年)分局盈亏年份各半,盈亏相抵,净亏2900万元,改革后,连
年盈利,总利润水平达2.44亿元,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局经济和社会长足发展。

1、生产快速发展。分局自改革以来,农业生产出现了跨越式发展,“八五”期间,分局
累计生产粮豆323万吨,比“七五”增加73万吨,增长29.4%,1995年实现重大突破,达到91.2
万吨,1996年达到119.2万吨,1997年达到131.2万吨,1998年虽遇大灾之年,但粮豆总产可达
132.6万吨。

2、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八五”以来是我局发展最好最快时期,“八五”时期,我局共
完成社会总产值74亿元,比计划增长20.8%,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8.4亿元(90年不变价),完成
计划的96.8%。进入“九五”以来,1996年、1997年分局社会总产值和工农业总产值分别为32
亿元、34亿元和14.2亿元、15.7亿元(1990年不变价),分别比“八五”期末增长22.2%、30.5%
和18.3%、30.8%。

3、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局出现了大小农场收益同步增长的态势。按
可比口径,“八五”利润比“七五”增长22.8%,纳税增长75.9%,“八五”期末利税2.96亿
元,比“七五”增长42.3%,“九五”以来,1996年、1997年两年实现利税2.2亿元,其中利润
1.05亿元,家庭农场收入稳步提高,1996年、1997年分别达到4.6亿元和4.01亿元,分别比“
八五”期末增长39.3%和21.5%。

4、职工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八五”期末我局国民收入总额达11.8亿元,职均国民
收入11941元,分别比“七五”期末提高83%和92%。进入“九五”以来,1996年、1997年全局
国民收入总额分别达到14.4亿元和16.1亿元,职均国民收入分别为14500元和16000元。“八
五”和“九五”期间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383元和3500元。1998年分局职工银行存款突破10亿元,
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4平方米。

5、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分局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
至1998年末全局已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63.85万千瓦,中型拖拉机3538台,联合收割机1033
台,粮食处理中心12座,仓储能力达14万吨,铁路专用线8条7.86延长公里,专用公路1872公
里,运输车2500多台,全局资产总额已达21.1亿元,其中,职工投资总额已达11亿元之多。分
局已基本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农场、集体、个人多轮驱动的投资机制。全
局资产负债率为78%,1997年、1998年全局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21亿元、25.7亿元,比
“八五”期末分别增长56.7%、91.1%。

6、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改革开放以来,分局科技事业不断发展,“八五”期间,全局共
引入各级重点科技项目423项,其中69项分别获分局、总局科研成果和科技进步奖。教育事业
成果明显,初高中毕业生合格率一直稳定在80%以上,为国家输送大中专学员5400多人,分局
是全国第一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摘除青年文盲合格单位。卫生事业稳中有进,初级卫生保健
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局70%以上的生产队卫生所达到全国甲级标准,卫生防疫灭病被评为省
级和国家级先进单位,计划生育一直处于全省全国先进行列。通信事业发展迅速,电话已进入
全国直拨网络。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局场队均开通了有线电视,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全局
先后修建18条水泥马路,兴建小景观150多处,上千家个体户活跃在商业街上。先后有12个单
位被评为分局、总局、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以加强,保证了全局经济、
政治和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北大荒精神为核心的思想教育深入普及,
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党、政、工、团、妇等工作的活跃,都为我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