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中的图表录
续志中的图表录
史桂霞
《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第十三条指出:
关于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图表采用
现代技术编制。下面我谈一谈志书中图、表、录的正确使用问题。
一、图。即各种地图、绘画、照片。图不单独立卷。随着新方志事业的发展,图这种体裁
在志书中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图生动直观,真实可信。入志图不仅有地图,而
且有图照、图画等。地图包括彩色地图,黑白地图,图照有彩色照片、黑白照片;图画包括书
法、篆刻、绘画作品,象形图、比例图、示意图等。赵洪美在《图片在续修新方志中的运用》
一文中说到:“在续修新方志中恰如其分地安排好图片,用来反映事物的形象、原貌、达到逼
真、直观、完美的效果,是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的确如此,我们现在面临的续志任务
虽然与上届有联系,但也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不妨把一切工作都打好基础,那么怎样
科学正确地运用图,使其发挥出“一图胜千言”的效果呢?下面我分别讲一下:
(一)选图要精心
前面说了,图包括地图、图照和图画等,地图主要包括建置沿革图,行政区划图,自然资
源分布图,专业分布图和示意图等,凡绘有国界的地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地图出版社最新出
版的地图绘制。大家知道,地图绘制是一件政策性强,十分敏感的事,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所
以在绘制中要注意:其一,基础底图必须采用各地测绘部门最新绘制的标准资料图,不宜使用
各专业部门提供的无统一比例尺、无统一图例、无统一境界的资料草图。其二,入志地图一定
要准确,要体现当代科学最先进的水平。其三,绘制的地图须送各级测绘部门审查,批准,然
后才能付印。图照即照片,它是志书文字记述之外的一种形象化资料的补充。入志照片一要有
代表性。即图片要有重点,要能反映地方特点、优势、实力,能展示美好未来,具有教育意义。
二要有专业性。一定要突出本地的专业特点。三要有综合性。既要考虑历史与现状,政治与
经济、社会与自然等方面照片的比例,又要考虑彩色与黑白、集中与分散的图片编排与分量。
照片分为文前照和文中插照。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写行文通则》中关于文前彩照选择的标准是:1、和本地、本专业发
展密切相关;2、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本地、本专业的情况;3、能反映本地、本专业
各个时期的发展变化;4、人选彩照内容丰富,历史感强,既有人物,又有生产工具、设施、
生产、工作场面等等。文中插照数量不限,以增强直感,充实正文,达到图文并茂为准。示意
图和照片均不编号,但须配有简洁、准确的说明。清绘的图样和照片,不要贴在文稿上,应单
独存放,但需在文稿上贴复制件或注明位置。
至于图画,其中有些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可采用拍成照片形式编入志书。而其余的比例
图、比较图、象形图等,则务必插入相关章节中,图随文走,图文相映。
(二)编排要细心
入志照片在编排上以采用“聚散结合”,即卷首集中安排彩版、卷中随文插图形式为佳,
这种形式为人所喜闻乐见,既重彩描绘宏观,又细腻展现微观,用彩版集中那些最能突出当地
特点统领全局的事物、景物、人物于卷首,引人入胜,对那些细节性的事物、景物、人物特别
是那些历史资料、文书档案、名人书画,则宜用黑白照片随文散于卷中,使文图有机结合,浑
然一体。通常一般疆域政区类图列于卷首且以彩色为宜。它起到一个全景式的宏观的展示作用,
使人一目了然。其它照片的编排要坚持整体性原则,统一设计,灵活编排。要考虑好思路或
顺序,既讲求艺术性,又要增强事物的整体性。可根据志书的篇目章节内容来安排,也可以按
经济、政治、文化或者自然资源、工农林水、教科文卫、民族人物来排列。要求一图接一图、
一版连一版。在操作上宜分门别类,将系列照、组合照、对比照有机排列起来,增强事物整体
性。同时,可根据需要将照片适当剪裁,从照片内容出发,或大或小、或横或竖、或圆或方,
力求版面生动美观,有较强的艺术性。照片的文字说明,既要符合志体,又要文图相符,更要
与专业中的文字记述相呼应,切忌移花接木挪用照片。
(三)、志书中存在的图的方面的问题
卷首的行政区划图等地图,基本上都能按照志书的要求去做,但照片问题却不少,存在着
“几多几少”:即领导干部视察、开会、题词的照片多,反映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一线的图片
少;彩色照片多,黑白照片少;现实照片多,历史照片少;反映城市建设的多,反映乡村面貌
的少;反映正面成就的多,反映阴暗负面的少。还有领导的标准像太多,宣传色彩政治色彩的
照片多,企业有代表性;各个方面内容的缺少。除此以外,就是照片的文字说明问题也较多。
文字说明中缺少必要的因素,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不交待全面势必造成若干年后读者
看不明白,影响用志。赵宝海同志在他的《入志照片编选五忌》中谈到:一忌内容重复,二忌
照片内容超过文字下限,三忌编排顺序混乱,四忌遗漏重要内容,五忌照片说明文不对题,词
不达意,影响照片信息的辐射。联系审读上届志书中照片存在的这些教训,是值得我们借鉴和
吸取的。
二、表。表是志书必备的一种体裁。入志表格是志书文字的有益、有力补充。它不仅能增
强文字叙述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而且能够帮助编者把握入志事物的规律,还有利于读者对入志
事物的理解。
(一)表的分类
表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谱:年谱、地谱、名谱、家谱、族谱等等;二是类目表:即无数据
的表格称类目表,如领导人更迭、机构沿革表等。三是统计表,即系统地表述统计数字资料的
表格。
(二)表在方志中的作用
概括地说为化繁为简、节省文字;聚零为整,反映全貌;条理纷错、清晰眉目;昭示大端,
体现本质。
(三)表在志书中的应用范围和原则
以表辅文、佐文,不能以表代文、伤文。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精心设计、专题征集
在拟定志书篇目时,对表的运用要有个总体设计,专题征集。并将表按照分别附在各类之
中的原则,穿插于行文中。决不可以将表集中在一起,造成事表分离,此用表之大忌。
2、体例统一,避免混杂
在同一志书中,表的顺序序列编排,名称使用等要统一规定,不能各行其是。
3、精选表目,切忌重复
运用表首先应精选表目,当用则用。精选的原则是:文字不易表述而又必须入志的事物可
列表收载。
4、精选栏目,力戒繁杂
制表时应坚持“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原则精选栏目,所有的栏目必须是经过归并的集
合概念,按着“年经事纬”之法,横排事物,纵列年份(地区),纵横栏目皆力求一个层次,以
免结构复杂,眉目不清。
5、要素齐全,规范条理
一个完整的表格,一般应由总标题、横行标题,纵栏标题,指标数值、表号和表脚6部分
组成。总标题在表格的上部居中。横行标题亦称主词主栏,它表明所志地情数据的总体及其组
成部分,是表格所要说明的对象,一般写在表的左方。纵栏标题,也叫宾词、宾栏,它反映被
志对象的各项统计指标,一般写在表的上方。指标数值是表格记述的主体,是二者交叉之处的
数字。表号是表的编号。表脚一般注明调查单位,日期及有关事项。
(四)上届农场志书中表格方面存在问题
1、规范化问题:这类问题存在比较多,多数统计表格不规范,丢三漏四,主要表现在:
表号,单位标法不规范,编号不统一,各行其是;表中数字不规范,多数仍以“,”来作为4
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的分节点;年度标识随意,往往栏目中已设“年度”栏,则表中的数字还
加“年”或不写全,只写“76”“88”等,总之,规范化问题比较严重,但只要我们编纂人员
稍加用心,认真负责。即可避免类似错误发生。详细规定请参看《修志文存》第177页,《关
于规范省志附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志附表要求完成续志任务。
2、资料不全,年度空项问题
有些单位,由于资料搜集不全或其它原因在志书中常常出现某一年度数字空白的现象,这
种现象在续志时应坚决杜绝,因为续志时限短,且都是现代资料,统计工作比较正规,健全,
所以不应再出现空项问题。
3、表格偏多,以表代言,以表废文的现象
有的农场志对文与表的关系处理不够科学,出现以表代文,文表重复,文表脱节、比例失
调、表式单一,表格错乱等问题。要克服这些现象,必须注意以下几点:①以文叙为主,附表
为辅,表是文字记述不足的补充,不宜以表代文叙述;②凡文字记述清楚的问题,不宜再附表,
避免文表重复,确需附表的,表格运用要恰如其分,篇幅不宜过多,过繁,务求文表协调;
③注意文与表的一致性避免文表脱节;④注意图表的多样性和规范性,除表格外,可采用坐标
式、曲线式、圆形式、宝塔式等体,使操作简单易行,内容一目了然。表式设计要符合科学要
求,图表并用,图文并茂,相得益彰。
三、录,即:附录,杂录,系资料辑存之作用。
(一)附录,杂录:就是“附于志后以原原本本保存地方文献和珍贵资料的记录”,它所辑
录的内容须是无类可归的具有存史、资治、教化作用的事物。如重要文献辑存、地方文献要目,
编纂始末,还有民间传说,异闻秩事,古今趣话,事故灾异,存疑待考,重要考辨,大事年
表等。以上杂录的内容是根据一般志书的设志谋篇的情况提出来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择取。
在续志中,对上届志书的补遗,订正部分,相应的就要放在附录当中。
(二)附录,杂录编写的要求
第一,必须有明确的收录宗旨。要坚持“无类可归,弃之可惜”的原则,收录:①具有浓
厚地方色彩,能体现地方特色的资料;②对专志具有佐证、补充,能加深志、纪、传内容的资
料;③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和能为经济建设提供信息的资料;④具有资治、存史、教化作用的其
它资料。
第二,收录资料史实必须真实,观点必须正确。要求人录的资料必须是:经过严格筛选、
考订正确、真实可信;记述详备、具体、细致;注意引用、摘录的准确性并注明资料出处。收
录资料应观点正确,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收录范围要现代与古代并重。
第四,收录内容可宽可狭,但不能过于庞杂。在辑录古代文献时必须原文照录,发现有误,
只能括注更正。
(三)、附录、杂录的篇目设置
关于附录杂录的篇目设置,当然应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考虑,笔者在备课时,学习了梁滨
久老师的《县志附录篇目议》一文,作为史志专家,他的观点很值得我们续志时借鉴。在此笔
者将他的观点提供给大家。他说,附录是志书总体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其内容有重要文献辑存
(包括文告、决议、协议、乡规民约、序跋、碑记、墓志、论说、回忆录等)、优秀诗文选录、
地方文献要目、志书编修始末、地方考释、史实考辨、奇闻趣谈、名人秩事、怪异现象、大事
记略等。这些内容一般可分两类:一类是“文存”,包括重要文献、地方文献要目、诗文选录
等;一类是“杂记”,包括地名考释、史实考辨、奇闻轶事、怪异现象、大事记略等。其篇目
安排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以“附录”名之,将“文存”和“杂记”的内容混合在一起排目;
二是以“附录”名之,分为“文存”和“杂记”两部分,分别设几目。
三是“附录”只载文献,不载其它。
四是不以“附录”名之,直接设“重要文献辑要”“文存”“杂记”。
前三种篇目的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将重要文献置于“附录”之下,做为志书正文的辅助资
料。而前两种则显然是把文献与杂记的内容等同看待。
从旧志和章学诚的论述看,文献与杂记在地位上是不同的。而社会主义新县志更应批判地
继承旧志传统,突出重要文献的地位,将重要文献置于“附录”的附属地位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从文献在志书中的作用来看,它不但是保存一些重要的,有价值的珍贵资料,还与志的部
分相辅相成,既是志的内容的补充和佐证。又是志的记载的充实和深化。也就是说文献和志文
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就不该把文献降为和杂记一样的附属地位,以附录对待。
已故董一博同志曾经提出一个建议,建议把附录改为“存献”包括文献辑存、考略、历次
修志述要、本届修志文件及始末、后记、跋,其他等。这个意见突出重要文献,强化志书的文
献性,是值得重视的。当然把文献和杂记分开就更好,如果将“文存”提到“杂录”之前,就
比较合理了。当然,保留“附录”之名而求其实,在其下分列文献和杂记两个部分,并注重文
献、杂记资料和辑录价值与质量,那也是可以的,这就不必过于计较“附录”名称的不当了。
以上是《梁滨久方志文集》中的一些观点,提供给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