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县级年鉴编纂规则
文摘辑要
地、县级年鉴编纂规则
编者按:
第六届全国地县、(市)年鉴讨会成立了地县(市)鉴课题研究组。该组提出的《地、县
级年鉴编纂规则》从调研到整理成文,历经两年,并经过第七届、第八届两次地县(市)年鉴
研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现将该《规则》全文照登,供垦区给单位编纂人员
年鉴参考
总则
第一条 地、县级年鉴是由本级人民政府主办。由本级地方年鉴编纂委员会主持,逐年编
纂并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地方综合性、资料性地情工具书,是全面系统汇集并承载上年度本地、
县政府和社会上发生的各种最新、最有价值的信息载体,具有很高权威性、科学性,可发挥资
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功能。
第二条 地、县级年鉴的编纂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
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体现时代精神,
突出地方特色,为促进本地、县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 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观点忠实记录本年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发展、新情况、
新问题,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事物主流和本质,实事求是地记述历史事实。
第四条 地、县级年鉴要有精品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面向未来、面向
社会、面向读者。在反映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的同时又服务于两个文明建设,要优化信息服务质
量,做好本地系列开发的综合分析,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
第五条 地、县级年鉴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下,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要背靠政府
面向市场,不断摸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方式,增
效创收,提高年鉴单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实力。
第六条 编辑出版地、县级年鉴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出
版规定和纪律。凡涉外、涉密、涉及政策和社会敏感问题的年鉴资料,均要按相关规定送审、
报批。
总体设计与框架结构
第七条 地、县级年鉴总体设计的首要任务是构建年鉴的框架结构,搭成承载年鉴内容的
主体骨架。要紧密结合地情,正确反映上一年度的实际情况,做到结构科学合理,内容完备系
统,比例适当协调,检索方便快捷。年鉴可以按信息内容分类,框架分为篇目(部类)、栏目、
分目、条目等四层,也可在分目下增设子目。框架结构应基本保持稳定,但也要不断调整和创
新。
第八条 地、县级年鉴要保持严格的体例规范。体裁一般采用说明文和记叙文。内容力求
全、精、新、实。文字力求简朴,形式上做到图文并茂。
表现形式及栏目设置
第九条 地、县级年鉴通过不同的栏目表现本年度的情况。大体上由彩图、特载、专文、
大事记、百科、附录和企业广告等部分构成。百科部分基本包括概况、政治、军事、法制、经
济、农业、工业、城建环保、交通邮电、财政金融保险、商业外贸、科学、文化、卫生、体育、
社会生活、县区概况或乡镇街道概况、统计资料以及驻在单位等部类。各年鉴单位要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第十条 特载。主要收录编辑出版年鉴当年的对本地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文献,可以全文
或摘要形式刊载于全书之前。
第十一条 专文。由编辑部约请地方权威人士针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某一方面情况撰写的专
题性文章,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可集中排于卷首,也可插于栏目中。
第十二条 大事记。编排于卷首,以编辑事件为主,采取纪事本末体,按年月日顺序排列。
第十三条 概况。位于百科之首,提纲挈领地记载本地区的综合性、宏观性的基本资料,
文字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第十四条 百科。此部类是地、县级年鉴的主体,收录由编辑综合、分析、归纳、浓缩后
的信息资料,用以体现年鉴的性质与功能。其表现形式为条目,分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两
大类。要求开门见山,直陈其事;用事实说话,寓理于事;突出重点,就实避虚;文约事丰,
结构严谨。条目标题要抓住反映内容实质的主题,简洁明快。条目可分为大、中、小三种。大
条目一般1000~1500字,中条目600~900字,小条目200~500字。
第十五条 资料。包括统计资料和地方文献。统计资料主要汇编地、县统计部门依法统计
的数据,要口径统一,具有权威性。地方文献,可采用全文照录或辑录、检索等方式录入年鉴。
第十六条 人物。是地、县级年鉴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具有褒奖、嘉言、懿行的特殊作用,
但入鉴人物要严格筛选,取去世的有影响的各界名人学者和在世的具有时代楷模作用的新闻人
物,对其他为地方各项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在百科部类的条目中反映。
第十七条 二次文献。是地、县级年鉴中具有情报、参考、借鉴作用的重要资料,包括题
录、书目、文摘等。
第十八条 附录。一般情况下地、县级年鉴应设有附录,它是与主体内容有密切关系的、
更加贴近社会生活和满足读者需要的多种类型的资料。附录集中编排在年鉴正文之后。
第十九条 图表。包括地图、统计示意图、照片、表格等具有直观性和文献价值的形象资
料。可在卷首附本地地图(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也可刊登反映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况的照片
专版及广告插页。统计图表一般插入相关的栏目,图版不宜太多,忌滥、忌繁。
第二十条 检索系统。包括目录及索引。目录置于正文之首,完整地体现年鉴的框架结构
和整体内容;索引置于卷尾,可按拼音音序编排。
选题及资料
第二十一条 选题。地、县级年鉴选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年度性,即每年度年鉴以
记载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发生、发展和结束的事物为主,并适当兼收跨年度资料;二是客观
性,以地域客观存在的事实为选题依据,真实反映事物面貌;三是全面性,从全面出发、真实
反映地域范围内各方面情况、喜忧同报;四是系统性,即系统完整地收录事物发展的资料,反
映其发展全貌和发展变化规律;五是正确处理选题中的各种矛盾和重复交叉的问题。要站在全
局的角度,避免从部分工作出发机械处理。
第二十二条 选题内容以“新、大、要、特”为标准。必须密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避免罗列数字的弊病。不可采用总结式的写作方法,忌空话、套话、废话。
第二十三条 地、县级年鉴要从年鉴的性质、功能和任务出发,优化条目的选题选材。要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标准,以反映本地社会发展为主题,做到全面系统、真实可靠、富
有新意、突出特色。凡是几个单位联合进行的工作,全面情况由牵头的主管单位写。凡是几个
单位联合协作,共同开展的阶段性工作,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工作对象和范围,确定由主管单
位写。
第二十四条 资料收集。资料是选题的基础,编辑地、县级年鉴须占有大量的资料,资料
来源可以是地方领导和基层的年度总结、汇报、简报、报刊、图照实物,可以是编辑人员深入
实际调查研究得来的材料,还可以是年鉴基层单位撰稿人所提供的稿件,但必须经该主管部门
领导审阅同意。
书写规格
第二十五条 年鉴使用的文字,以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写的《简化字总表》、文化部和
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不使用已停用的《第三批简化字》。
不要使用不规范的字。
第二十六条 标点符号。按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署
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进行标点。
第二十七条 文档分层码,要按档次书写。第一档用一、二、三……第二档用(一)、(二)、
(三)……第三档用1、2、3……第四档用(1)、(2)、(3)……
第二十八条 稿件内涵相同的地名、机关名、人名等专用名称要前后一致。年鉴条目一律
使用第三人称,不要使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人名后面,一般不加同志。
第二十九条 专用名称第一次出现时要写全称。用简称可在第一次出现全称后加注。
第三十条 书写时间。一般不用“今年”、“去年”、“目前”、“最近”等不肯定词。
年份不要简写,如1990年不能写成90年。延续时间用“~”号表示,如1990~2000、5~12月、
4月5日~12日,不用“一”号表示。
第三十一条 计量单位要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如50公斤不要写成100斤或100 市斤;
200米不要写成200公尺;100海里不要写成100海浬。
第三十二条 使用名词术语要统一。名词术语应做到全书前后统一。所有科技名词和术语,
均按国家统一规定使用。名词术语一般用全称,不得随意缩写。
数字用法
第三十三条 年鉴中的数字,要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公布的《关于出
版物上数字用法试行规则》的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字而又得体的地方,都使用阿拉伯数
字。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都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19世纪、20世纪
90年代、公元前221年、公元1999年9月9日9分9秒、5时3刻、鲁迅(1881.19.25~1935.10.19);
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38年(1949年)、昭和16年(1941年)。
第三十四条 农历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日、秦文
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
年11月12日);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五。
第三十五条 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倍数等)要用阿拉伯数字。
例:4123、-12.0、0.3、1/16、1/100、4.5倍、5%、8120部队、东经12°53′,维生素
B6。
第三十六条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语句,
要使用汉字。如:一律、十滴水、八国联军、四氧化三铁、二万五千里长征、“一二·九”运
动。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三……九)并列连用的,表示概数的,要用汉字,如:二三米,
四五人,十之八九(连用的两个数之间不要用号隔开)。
第三十七条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用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留半个阿拉
伯数字的位置,而不用“,”分节的办法。5位以上的数,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为用万或亿作
单位的数,如:435000000公里,可改写成4.35亿公里或43500万公里。
第三十八条 使用对比数得到的增减数,如果是相对数,用“增长”或“降低”表达。
第三十九条 稿件中使用的统计数,要和统计部门核对,要前后一致,文表一致,分散的
和汇总的一致。全市性的统计数据,要以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编审
第四十条 地、县级年鉴的编纂实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所有的编纂人员都要为
确保年鉴的高质量而尽职尽责。
第四十一条 地、县级年鉴的编纂实行三级编审定稿制。一是由承担编写任务的有关单位
指定专人收集资料、编写初稿,并由该单位领导审核签字;二是由编辑部的编辑做文字修改、
编辑加工和复审;三是由主编进行终审、总纂。同时报市年鉴编委会批准。
第四十二条 主编职责。主编要担负组织、检查、编辑进行资料征集和撰稿的责任,并负
责全书的综合平衡、框架设计、精编文字、总纂定稿,切实把好政治、事实、文字“三关”。
第四十三条 编辑职责。编辑要认真履行责任分工,对分担的稿件认真加工、精心修改。
做到文字清楚、语言通顺、标点准确、文题相符。
第四十四条 供稿人职责。单位材料是第一手素材。每个单位都要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
的工作人员作为年鉴撰稿人,单位年鉴初稿要全面系统,并由单位负责人审阅同意,加盖单位
公章后送交编辑部。
第四十五条 校对。校对工作是编辑工作的继续,是书刊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原则上
校对原稿,保证没有错字,保证不发生政治性、原则性的错误,差错率不能超过万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 署名。除特载、专文外,一律在稿件后面署名,并将姓名括人括号中,如(×
××),每篇文章的撰写者不超过三个人,超过三个的则署单位编写组名称。
第四十七条 编纂进度。每年1月落实编写任务。2~4月各承担编纂任务的单位收集资料
和撰写初稿,5~7月编辑部进行编辑加工,8~10月送审定稿,11月打字印刷,12 月出书。
第四十八条 独立本年鉴和多年本年鉴。年鉴一般都以年度为界。县级年鉴,有的可根据
本地财力实际情况,采用多年本年鉴形式,但以三年为限。
第四十九条 地、县级年鉴的版权归本地、县级年鉴编纂委员会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