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料在续编志书中的选用之我见
史志工作
数据资料在续编志书中的选用之我见
·宫本学·
志书中的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统计、财务等部门,它在志书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不仅是展
现经济兴衰的晴雨表,也是彰明社会发展的潜望镜。因此,不论首届修志还是本届续志,编修
人员无一不把断限内各行各业的统计数据和财务数据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泛征集,这是因为来
自官方的数据具有绝对权威性。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客观情况不断发
生新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滞后的管理机制,使统计、财会
工作难度加大,人为干预加剧。个别部门、单位,特别是企业,为谋求局部或个人利益,虚报、
瞒报、伪造、纂改统计财务数据现象十分严重,由此所造成的数据资料失实现象有目共睹,屡
见不鲜。
据报载,国家审计署组织力量于2000年对1290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发现会计报表严重不真的企业占68%。有的虚盈实亏,有的虚亏实盈,有的把大量资金体外循
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财政部2000年12月13日公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被调查单位资产不
实,利润不实,假凭证、假账、假表、假审计和假评估等五假问题仍十分严重。
《中国青年报》2002年3月1日报道:去年国家统计局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出6万多起统
计案件,其中有虚报、浮夸的,也有瞒报和隐匿不报的。
上述事实尽管是宏观的统计,不一定涉及某个具体部门和单位,但是,近几年注水数据、
泡沫数据随处可见。究其原因,一是个别部门或单位领导无视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在“
数字出政绩”不正之风影响下,授意或强令会统人员在数字上弄虚作假,从生产指标至产量产
值、利润、甚至人均收入,随意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使假数据堂而皇之地进入具有权威性
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之中并逐级上报。数据越是作为检查、考核、评比、奖励的依据,越易受
到人为的干预,因此出现了“上边定、中间分、基层凑”和内外有另两本账的现象;二是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实体历经承包、租赁、股份、转让、民营等多元多变状态之中,管理机
制不到位的情况下,统计调查对象往往根据自身利益提供数据,难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甚至
某些方面的数字仅凭空推算或编造上报了事,其准确性无从谈起;三是我们在修志具体操作中
还发现,有些统计数据是累计复加而来,人工造林面积便是如此。如当年完成××公顷造林任
务,翌年补植再报完成同一面积,统计部门仍按传统的累计法上报,与实有面积相差悬殊;四
是执法不严,数据造假行为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客观上造成屡禁屡犯,愈演愈烈。
数字造假现象给编史修志工作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志乃信史”,决非一般的上
报材料可以类比,来不得半点虚妄。按古人的说法,“然史之为任,乃称纶一代,负海内之责,
而赢是非之尤。秉笔荷担,莫此之劳”(刘勰《文心雕龙·史传》)。要求修志人员“据事直书,
善否己见,直宽隐彰之意同;固不可专事浮文,以虚荣为事也”(章学诚《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
书》)。当代修志工作者同样必须具备良好的“史识”、“史德”,弘扬“不隐恶、不扬善”,
“秉笔直书”的传统美德,才能不辱使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修志重任。才能如实地
记述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历史轨迹,给后人留下一笔可靠的文化遗产。其次,虚假数据入志
有违“修志为用”的宗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颁奖大会讲话中强调
:“修志的目的在于用,不仅为当代人用,也为后人用。志书之所以具有保存价值,就是因为
它有使用价值。”纵观已出版的部分首届志书,尽管因经验不足,尚存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
是,已经引起各个层面人士的重视,并被广泛利用,作为一方百科全书,其“存史、资治、教
化”作用已显现出来。一部专业志的内容翔实与否,特别是数据资料翔实与否,会直接或间接
影响志书质量的优劣,如果编修人员放任大量的虚假数据资料入志,其使用价值便无从谈起。
显而易见,说志书失实,便是修志人员失职并不为过。
那么,面对当前数字造假现象及如何准确选用数据资料,已成为本届续志不可回避的新问
题。不仅应该引起修志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也是摆在续志工作者面前的亟待解决的如何操作
问题。本文就此浅谈一管之见,与同仁们共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批正。
一、方志学创始人章学诚的理论核心即考证与发挥义理相结合。将考证放在首位,是志书
的性质决定的。通过考证,可以去伪存真,力避史料失实。志书的编修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
是因为“时近易真,地近易核”,当代人写当代事、当地事,为确保翔实,对于所搜集到的资
料,都要详加考证,尤其是入志的数据资料,如不加考证,不辨真伪,不加选择地照抄照搬,
让含水数字入志,势必影响全志的使用价值。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贻误,对数据资料可采取如下措施:
筛选法:将搜集到的数据资料,通过淘汰的方法,认真进行挑选,仔细考证分析,去伪存
真,然后将具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料整理归类,储存待用。
类比法:将来自各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对比,分类整理。对不同来源的资料进行比较
研究,比较考证,发现疑点,可分行业、分条块逐一进行专项考证核实,沥干水分后方可入志。
审定法:即对于具权威性的数据资料,如各类会统年报,普检结果等,应审慎处理。如发
现明显失实或造假现象,也不可擅自改动,而应在经考证确认无误的前提下,提交所在专业志
编修单位的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落笔,以免造成重大影响。
二、在搜集数据资料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部门或企业有“两本账”现象。两本账内外有
别。内部保存的,一般反映的数据都是真的数据,而对外的(公开上报的),往往含有虚假成分,
笔者建议尽量使用前者的数据人志。因为真实、准确是志书的灵魂,坚持“志乃信史”的记述
原则,是续志工作者必须恪守的职责。使用内部数据要区别对待,凡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机密
的数据资料,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则,不可随意在行文中引用,谨防犯政治错误。
三、关于数据表格入志问题。拜读已出版的部分首届农场志,不难发现有的在数据表格使
用上陷入两个误区:一是对传统志书体裁中“述、记、志、传、图、表、录”中的“表”,理
解为“表格”。因而出现了插入表格过多、过滥的现象。如有的志书仅表格竟占据五分之一左
右的篇幅,其中笔者主编的前志亦有此弊。其实,古志体例中的“表”指的是“人表”,即对
不具立传规格而必须记述的人物入志的一种表述形式,绝非专指数表。二是对志书与年鉴的体
式认识不清。古人云:“志者,记也。”即志书以记述为主。而年鉴则是汇集各方面或某一方
面情况、统计等资料的参考书,二者不能等同。本届续志应汲取首届修志的经验与教训。数据
表格人志是不可或缺的,但要以得体为当。正所谓:玉少石多,多者不为珍;龙少鱼众,少者
固为神。
总之,续志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有幸参与这“经国
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对每位续志工作者来说,不仅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责任。只有不断
学习探索,尽心尽力,才能编纂出真正具有“存史、资治、教化”价值的高品位志书,才能无
愧于党和人民的厚望,无愧于子孙后代的祈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