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志》(1986--2000)篇目修订流程面面观
《黑龙江农垦志》(1986--2000)篇目修订流程面面观
·史桂霞·
《黑龙江农垦志》(1986--2000)篇目的制订已三易其稿。目前这个篇目虽然仍是征求意见
稿,但就总体内容,框架结构以及标题制作等等应该说是逐步趋于完善。我有幸参加了该篇目
制订的全过程。通过一稿、二稿、直至第三稿的修改,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形成三稿时,
征求了许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结合这些意见,按照志书篇目设计的原则最终形成了现在的篇
目。现就这次篇目成稿的过程,我拟撷取一些不同的侧面,作些比较性的说明,同时也谈点个
人的感受,姑称之为面面观罢。
一、关于综述、概述和无题序
志书篇目的整体框架结构,分为编、章、节三个层次。在过去的第一稿和第二稿中,均设
有概述属第一层标题,与其它编并列,置于全志之首,起统领作用。同时,各编各章也都设有
概述。三层概述叠床架屋,不仅直观雷同,难以区别,而且主题重复,文字累赘,成为修志设
篇立目的大忌。对此,省志办梁滨久先生曾提出了应将这几个层次区分一下的意见,于是我们
便采纳了他的意见,将第三稿作了如下修改和调整:首先将第一层概述即篇首独立成编的概述
改为综述或叫总述,仍然与其他各编并列,置于全志之首;其次将其余各编中所设的概述即第
二层概述仍保留;最后将各章中的概述即第三层概述改称无题序。这样一来,原来三个层面的
“概述”便很容易区别开了,形成综述(总述)、概述和无题序。虽然他们的层次不同,但各自
站在自己的岗位上,起到相同的作用。即分别沟通志书的各个部类,强化各篇章之间的联系;
梗概志书及各篇章记述对象的全貌,并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
二、关于自然地理与自然环境
在篇目的第二稿中设有“自然地理”一编,置于“概述”之后,排序为全志的第一编。下
设“区域”、“自然概况”、“建置”三章。经听取专家意见研究认定,这三章中有两章即“
区域”和“建置”并不属于自然地理范畴。这显然是犯了篇目设计的涵盖不确切,名与实不符
的逻辑毛病。因此,第三稿中我们将本编“自然地理”改为“自然环境”,下设三章,即将第
二稿中的“区域”、“建置”两章·合为一章叫“区域建置”;第二章仍为“自然概况”这样
形成了第三稿的第一编。现在看来这样仍不很理想,显得本编内容单薄且有所欠缺,经多方听
取意见,拟在进一步修订篇目时,将“环境与保护”内容纳入本编,作为第三章。实实在在地
说,“环境与保护”问题是比较难以归类的,在篇目制订中我们曾参考了其他省市以及兄弟单
位的一些篇目,关于这个问题的设置也都不是太理想。我们在制订篇目的第二稿中,竟将“环
保”内容放在“社会”编里,这显然不合适。因此在第三稿中又把它移到了“经济管理”编的
“专项管理”章中,作为一节与“计划”管理、“统计”管理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等节并列。
这样设置安排,肯定也不够确切,姑且不谈分类是否得当,单就环保本身的地位作用来看,将
“环保”作为一节来记述也是不合适的。环境与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它的地位和作用在
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中越来越重要。就垦区自身而言,环保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及工作成效也越
来越突出,垦区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单位,内容十分丰富,仅用一节来记述恐怕是难以
胜任的,鉴于此,在篇目的进一步修订中,我们拟将“环境与保护”内容作为一章,放在本编
之中。
三、关于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我们时代的本质特色,也是本届修志需要加以突出记述的内容。这一点我们
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因此,在篇目制订中,前两稿我们为了强化这个问题,把改革开放内容
单拉出来,专设一编置于“经济”编之前,放在了全志的突出位置。其内容共设了8章,从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到“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管理、流通等各个方面重大改革均单列
为章;“开放”内容也列为一章与改革内容的各章并列。这样做的后果有二:一是内容庞杂,
主体不突出。原本想为了突出改革,方方面面的改革之事都尽量往里塞,真是应了那句顺口溜
“改革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了,结果造成以农业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改革便被淹没在一片
“改革”的大海里,埋藏在“改革”的大筐中。恰恰是想面面俱到,一面不到,事与愿违。二
是立题太大。尤其是以“对外开放”命题设章,大而不当。众所周知,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
它不只是经济方面的,也包括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等诸多方面的。如果把这些也
都列入该章中记述,显然是鞭长莫及,难以驾驭,难以记全记好,闹不好还会有挂一漏万之嫌。
鉴于此,我们在第三稿的篇目修改中,将原来的“改革开放”编改为“体制改革”编。将原来
的8章压缩合并为5章,同时,又增加了党政机构改革的内容,作为本编的一章,共6章。这样,
本编与前两稿相比较,内容更加全面丰富了,结构更趋于合理了,主体部分更为突出了。同时,
我们对每章中的内容也做了相应的修改,适当地增删了部分内容。如在“管理体制改革”章中,
增加了“企业集团组建”和农业股份公司”,将原第八章“对外开放”从本编删去,相关内容
移至第五编“其它经济”中第五章的“对外贸易”一章。尽管如此,相信还会有考虑不全的问
题出现,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四、关于农业经济和其它经济
无论是前志还是本届续志,作为“经济”始终是志书记述的重点内容和重点部分。为了保
证这个重点,在制订篇目时,前二稿我们都专设了“经济”编,涵盖了垦区生产经营的各行各
业共十四章。这样设篇立章,不能说不可以。但总有些不尽如人意之感。虽然说垦区素有“农
垦小社会”的特点,但垦区毕竟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区域。农业是垦区的主业,也是垦区
的地方特色。为了更能突出垦区的本质特征,我们在篇目修订的第三稿中,把前两稿的“经济”
编一分为二,划出“农业经济”和“其他经济”两编。这样做不仅把“农业经济”提了格,由
原来“经济”编中的一章,升格为一篇,突出了农业经济在垦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而且
对编下面的各章各节的设立也腾出了广阔的空问,为内容的充分记述搭起了舞台。同样,对
“其它经济”编中的各项内容的记述,也提供了许多方便,这样做使志书所记内容更加全面、
科学、合理。
五、关于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同样是垦区志书记述的重点内容之一。经济管理,就某种意义而言,它是垦区
经济发展水平的试金石、晴雨表。常见一般经济类志书,多把经济生产内容置前,而把经济管
理类内容置后,习惯是先写主体内容,后写管理。我们在篇目制订的前两稿也遵循这一惯例,
把经济编放在前面,把管理编放在后面。在制订第三稿时,我们把二者进行了调换,把“经济
管理”编移至“农业经济”编和“其他经济”编之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从宏观上给读
者一个先睹为快,达到居高临下,俯瞰全局的效果,同时也符合续志创新的要求。
六、关于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
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原本属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常规,在篇目设置上就其内容来
说,应把它归于“农业经济”编的“农业综合开发”章里,成为其中的一节。然而,百亿斤商
品粮基地建设,是1990年由国务院批准立项的涉及垦区农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工程,这项工
程建设,对垦区的经济发展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的特点。因
此,我们在篇目制订中,便把它升格处理,作为一章,与“农业综合开发”章并列。这样做既
能体现垦区的地域特点,又能保证重点内容的充分记述,有利于强化志书的内容质量。
七、关于社区
社区是近几年在体制改革中才出现的新生事物。由于垦区各级机构推行政企分开,有一部
分职能推向了社会,社区这个事物便应运而生了。据黑垦发[2001]7号《关于推进农场内部政
企分开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社区的概念是这样解释的:“社区,是指聚居在农场辖区内的人
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管理委员会是社区管理机构。垦区各农牧场都要建立相对独
立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把农场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及机构剥离给社区管理委员会,把生产经
营职能留给农场。把学校、医院、幼儿园、托儿所、通信、广播电视、物业管理等社会服务机
构分离给社区,使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农场与社区管委会职能分离,机构分设,
人员分开,实行两套机构,两块牌子。”目前,虽然这套改革方案在许许多多方面还存在不足,
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它已经成为垦区的一级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在各级志书中应当予以
充分记述。在前两稿的篇目制订中,我们对此认识不足,把“社区”问题只在“社会”编的
“居民生活”章中列为一节,叫“社区管理”。这样将来在志书的记述中肯定是不会充分的。
鉴于此,在篇目的第三稿中,我们把社区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升格为“社会”编里的第三章
“社区”,与“居民生活”等章并列,便于充分记述社区这一新生事物的全过程。
八、关于垦区“知名”人物
生不立传,是我们修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那么,对于一些依然健在的英雄模范人物
怎么能在志书中充分记载呢?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前两稿的篇目制订中,专门在“人物”
编里设了一章“垦区知名人物”,以记述在改革大潮中涌现出来的英模们的先进事迹。我们的
想法是好的。然而,良好的愿望不一定就符合修志的规范要求。国家业务部门之所以明文规定
“生不立传”,自有其无可置疑的道理。由于我们理解不深而置此原则于不顾,势必会造成工
作上的失误,甚至犯严重的错误。经过认真学习和讨论,我们感觉到设“垦区知名人物”章是
很幼稚可笑的,这样做有为生人立传之嫌。违背了修志原则暂且不论,单就“知名人物”概念
本身来说,也是欠妥的。什么叫知名人物?这个概念模糊,界限不清,标准难以划定。势必给
将来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甚至造成混乱。有鉴于此,我们在篇目的第三稿中,便把“垦区知
名人物”章删去了。同时增设了“先进模范人物”章,这类人物的事迹,将来在志书的编写中,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采取英模人物事迹简介和以事系人等方法给予记述。这样,“人物”编中设
置了4章,分别为“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先进模范人物”以及“人物表录”等。由于上
届志书中没有设置“人物”编,对人物部分的内容没有进行集中记述,此次续志专设“人物”
编,目的就是为了弥补一下这个缺憾,使本届续志更加完整全面。
九、关于“法轮功”
“法轮功”作为反党、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组织,近几年已成为公害。垦区人民对“法
轮功”的斗争同全国人民一样,是一场严峻的政治斗争。在垦区续志中应实事求是地予以记述,
以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反动本质,为子孙后代提供一份反面教材。出于这种想法,我们在
篇目的前两稿中,把“法轮功”的内容作为一章,设置在“政治”编中,与“共产党”“工会”
“宣传”等章并列。作为征求意见稿发下去后,有些同志提出了不同意见,说这样设章对“法
轮功”太抬举了。现在想来,这个意见是不无一定道理的。因此,在篇目的第三稿中,我们把
“法轮功”章连降两格,放在“政治”编“政法”章的第一节“政法组织”中,以一个“目”
的规格予以记述。当然内容尽量记全记实,为子孙后代资治教化发挥作用。
十、关于特载、专记和索引
篇目的前两稿中没有特载、专记和索引。这是个疏忽或漏洞。本届修志断限内发生在垦区
的新事、大事较多,如总局党委关于“发扬北大荒精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决定;江泽
民总书记来垦区视察;1998年抗洪纪实等等,还有些文献、新闻报道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
情况统计公报等,在续志中拟将以特载或专记的形式收入志书中。
特载和专,是志书编修中出现的一种新形式,我们应当充分加以利用,这将使那些有特殊
意义而又难以归类的重大史事有一个归属的位置。所以我们在第三稿中的附录编,设置了特载,
并拟定在进一步完善篇目时,增设专记。索引是大型工具书必设的体裁,志书是供人查阅的资
料书,具有大型工具书的性质,所以理当设索引。索引分类编写附于志书之后,有利于志书相
关资料的查找和使用,省政府下达的续志规划中对编写索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在续志中务
必认真遵照执行,所以我们在附录中设置了索引一栏。
总之,在这次续志篇目设计的过程中,得到了许多领导和专家的关心与支持,特别是省志
办梁滨久老师为我们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设性的意见,起到非常好的指导作用。我在形成第三
稿的初稿后,总局史志办齐主任进行了全面修订。所以这次篇目的制订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尽
管它仍需要不断地完善修改,但我却在制订篇目中受益匪浅。基于此,我将制订篇目过程中的
感受谈出来,都是些个人的一孔之见,诚恳地希望读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