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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研究

续志探讨

论对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研究


梁滨久

江泽民总书记在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讲话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时期新方
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
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中国地方志》2002年第5期)。江总书记明确指出修志工作
是一项重要事业。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说,地方志工作“成就了一项事
业”,“现在我们所从事的是社会主义的地方志事业”,是“一种学术事业和文化事业”。
把地方志工作看成一项事业,萌芽于民国时期。吴宗慈说:“方志事业,究为国家社会之
所需要否……倘其需要,则应举国家整个力量,从事改进与振兴。”(《论今日之方志学》)现
在,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事业,已是方志界的共识。黄勋拔先生《方志编纂学论纲》认为,地方
志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1.地方文献的收藏、整理;2.地方史志的编纂;3.地情研究;
4.地情信息的收集、储存与检索利用;5.地情宣传和地情咨询服务。黄先生的结论是“地方
志是一项综合性事业”,“一项文化事业,一项科学研究,同时它又是一项信息服务业。”刘
柏修、刘斌主编的《当代方志学概论》也认为方志事业是由13项工作内容组成的事业。
既然地方志工作已形成为一项事业,并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为了给这项事业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我们就要对这项事业进行研究。
对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研究,不等同于方志理论研究。方志理论研究,是对地方志这一
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研究,包括对地方志自身的静态研究,研究其名称、性质、属性、特征、
功能等,和对方志编纂、方志应用的动态研究等。而对地方志事业的研究,虽然和地方志研究
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却是与地方志研究相区别的另一项研究工作。地方志事业不仅是编纂
和使用地方志,仅就地情资料的编著而言,除编纂综合性的地方志书以外,还要编纂年鉴、专
业志、部门志、山川风物志、地情书、乡土教材、导游手册、市民生活指南等。除编著工作外,
还有地情与地方史研究、地情咨询与宣传、方志体制改革、机构队伍建设、修志人才培养、方
志理论建设,以及制订规划、完善规章、指导检查、建数据库等许多事情。需要方志学、年鉴
学、历史学、地理学、编辑学、史料学、传播学、行政管理学等诸多学科进行综合研究。
对地方志事业的研究,是对地方志工作和所形成的事业的宏观、总体性研究,其层次比地
方志研究要高。如研究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的性质、属性、特征,研究地方志事业在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作用,研究地方志事业在21世纪的生存环境、发展态势与战略,
以及体制改革、法制化、规范化、文化产业经营和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等问题,而不承担方志
学、年鉴学、历史学等具体研究任务。这是地方志事业研究与方志、年鉴研究等最主要区别。
此外,地方志事业是涉及多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而方志、年鉴学等虽然也要运用其他学科的
知识来研究,但就其学科自身来说是单一学科。
鉴于地方志工作已经形成为一项综合性事业,有些方志同仁欲扩大研究领域,将方志事业
纳入了方志学的研究范围,进行了一些研究,有多本方志理论专著都将方志管理纳入其中。这
是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的,是很有益处的。然而,一些方志同仁没有将方志事业研究和方
志研究区别开来,而是在方志学的理论框架内研究地方志事业,因而,存在着地方志事业的研
究内容与方志学的理论框架体系不大协调的问题。如韩章训先生在《方志学基础教程》一书中,
主张方志学的研究视野应该涵盖整个方志事业,即涵盖从方志编纂到方志接受或从方志实践到
方志理论的全过程。该书以此“广义方志学”概念来设计基本框架和展开理论思维。韩先生认
为,方志概念分狭义、广义两种。狭义方志的概念有三种:一是指对地方情况的记述,二是指
对地方情况的记载和认识,三是指地方志书。“广义方志”的概念是指包括从方志实践到方志
理论或从方志编纂到方志接受全过程方志事业。为什么要引进“广义方志”的概念,韩先生解
释说:“对于建设具有现代形态的方志理论大厦来说,方志概念取广义为宜。倘若取狭义那就
不能包括方志接受这一大块内容,根据狭义方志概念构建出来的方志学难免有内容欠全面之
嫌。”为了使方志学的内容完整而包含方志事业,引入了“广义方志”的概念,那么,作为一
本自成理论体系的著作,全书自始至终都应该保持概念特别是方志这一最基本概念的前后一致,
然而,韩先生只是在“一定语言环境内”,在“同一写作单位”中做到使用概念的前后一致,
结果在全书中将方志一会儿说成是地情记述,一会儿又说成是志书文本,一会儿又说成是方志
工作、方志事业。这是违背逻辑同一律的,对于要求概念明晰、论证严密的理论著作来说,是
不允许的。由于将地方志事业研究的内容纳入了方志学理论体系而造成不合逻辑的学说还有一
些,这里不再列举了。
将地方志事业纳入方志学的研究范围,可能是认为一项事业必对应于一门学科,由此认为
方志事业必对应于方志学科。实际上,这是不可一概而论的。任何一门学科,如果要想得到生
存的良好环境,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往往要做应用性的工作。而如果这项工作是具
有一定目标的经常性活动,形成了一定规模和系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影响,那么,就会形成
一项事业。这项事业是否一定要由对应的学科来研究,这里面的情况是很复杂的,要具体问题
具体分析。
有些学科,如数学、物理学、化学、植物学、动物学、音乐学等,是不研究工作和事业的。
有些学科是要研究工作和事业的,这也有种种不同的情况。有的综合性事业,需要多门学科来
研究。如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多个领域和众多学科,就
不能只用科学社会主义这一门学科来研究。有的比较单一的工作和事业可以对应于一门学科,
如档案学。有的工作和事业由一门学科来研究,但这门学科基本上不研究其工作和事业所对应
的事物,如图书馆学不研究图书馆。有的工作和事业没有形成相应的学科。如2002年9月,全
国召开了再就业工作会议。这项工作和所形成的事业,关系到大局的稳定,涉及相当一部分人
群的切身利益,但是并没有产生一门相对应的“再就业学”。
这种种不同的情况,要求我们打破一项事业必对应于一门学科的思维观念和定势。就地方
志事业来说,它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事业,是很难纳入方志学的理论框架内来研究的,
硬要纳入,就会遇到逻辑论证上的种种困难。而不纳入方志学的理论框架内,并不是说不去研
究,相反,是有大量的课题和工作要做的。对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研究,是否要形成一门学
科,我们可暂不考虑,有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问题,重要的是把关系地方志事业发展前程的问
题研究充分、研究明白,能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而不能过早地走学科化的道路。
过早地学科化,不一定是好事。当然,不是说不要使研究全面、系统。
地方志事业的研究,有相当多的内容,笔者只把考虑较多的几个问题列在下面,其它问题
只是点到而已。

(一)要研究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的性质

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是两个紧密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工作”含义较为单一、具体,
而“事业”含义较为复杂、抽象,是成系统、有规模、有目标的经常性活动。山东省地方史志
办主任刘秋增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说:“把工作当事业来办,其不同点在于:从体
制上看,作为工作,是由上而下推动前进的,它随领导者个人的兴趣、学识和注意力的变化而
变化;作为事业,它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内在的动因,滚动前进,长治久安。从机制上看,
作为工作,是被动的、阶段性的。上面设计多少,下面做多少;作为事业,能主动适应需求,
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符合史志工作‘背靠政府,面向市场’这个基本方针。从内容上看,作
为工作,任务是具体的、有限的;作为事业,内容是宽泛的、无限的。从服务方法(形式)上看,
作为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就行,成果形式单一,服务面不广;作为事业,志类产品与时
俱进,可以融入社会,走进千家万户。”(《中国地方志》2002年第2期)这是归纳得很准确、
很精彩的。所以,我们应分别来说地方志工作的性质和地方志事业的性质。
地方志工作的性质,欲给其下定义,必须涵盖地方志编纂、应用及其它各项工作。有的方
志同仁认为地方志工作就是地方志编纂工作,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笔者是这样定义地方志工
作的:它是“从事地情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著和开发利用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围
绕着地情资料展开,也就是说,地情资料是这项工作的一个基础。对于地情资料的征集、整理,
主要是为了编纂地方志,但也可为编写年鉴、地方史、人数据库、上网等服务,这应成为一项
经常性的工作。研究,主要是对地情资料的研究,为高质量地编著服务的,也可利用地情资料
开展一定量的地情研究和地方史研究。编著,以编纂地方志为主体工程,也包括编年鉴、写史
书、乡土教材等。开发利用,主要是地方志书、年鉴资料的开发利用,也包括其他书和所有地
情资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地方志工作实际上已是地方志机构所做的主要工作。这个定义没有把
辅助性的工作如机构队伍建设,事业管理等纳进来,是否准确、科学、全面,希望同仁们深入
研究。
地方志事业的性质。李铁映同志将地方志工作定位于“基础性文化事业”。在全国地方志
第三次工作会议上,他说地方志事业是一种“学术事业和文化事业”。有的同仁说地方志事业
是“综合性服务事业”。黄勋拔先生说“它又是一项信息服务业”。刘柏修、刘斌主编的《当
代方志学概论》说:“方志事业是以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宗旨、以志书为主体、
为认识与记述地情而进行的研究、编修、服务及其管理的系列活动。”(第276页)冼光位先生
说:“志者论也,全面、系统、科学地收集、整理、论述、研究地方的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
状的工作,就是地方志事业。简言之,就是论述与研究地情的事业。”(《地方志事业长久性
及其发展趋势探讨》,《中国地方志》1995年第4期)说法有种种不同,但认为地方志事业不只
是编志书的精神是一致的。我们还需要对这些说法进行研究,需要从档案、情报、出版、史学
等工作和事业的比较中深化对地方志事业性质的认识,以期有一个更加准确、全面、科学的表
述。

(二)要研究地方志事业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地方志事业本身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它以先进文化一部分的姿态,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在其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一席地位,对两个文明建设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前我
们常说地方志的功能是“资治、存史、教化”,即所谓“六字功能”。作为一项不仅是编修志
书的有规模、成系统的综合性事业,地方志事业的功能、作用应当比地方志的功能、作用更宽
更大。

(三)要研究地方志体制改革

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说“如果在开始新一轮修志工作时,体制不到
位,不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个方面的体制,包括领导体制和内外合作体制,那
么,修志工作肯定搞不好。”进行体制改革,使之不断完善,是发展地方志事业的一个十分重
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关键的问题。地方志的体制改革即创新,笔者认为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组织体制创新,二是地方志办公室机构改革。
地方志的组织体制创新。我们先来分析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的组织体制,从中取得借
鉴。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的组织体制,基本上是三种;一种是委员会的会议制,委员会下
设办公室,委员会是虚体,办公室是办事机构,如编制委员会。一种也是委员会的合议制,但
委员会是实体,直接设立若干职能处室(科室)如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等。一种是政府直属
的大多数工作部门和单位,如各厅局(科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直接行使政府赋予的行政
管理职能。三种组织体制不能说谁优谁劣,但各有短长。实行委员会合议制,权威性相对强,
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的能力也较强。但缺点是不够机动灵活,开会不易,不利于日常重要问题
的及时解决。其中委员会是实体的在解决日常重要问题上相对好一些。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和单
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在权威性和协调能力方面不如委员会的会议制,但随时处理重要问
题的能力胜过委员会的会议制。按照地方志事业的现状和发展的前景来看,在首届修志中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有了很好的工作基础,也有了相当的理论、知识与人才储备,续志的编修时间
将大为缩短。这样,在20年左右一个修志周期内,真正的编纂时间较少,大部分时间将是为下
届修志作准备,以及编修年鉴和其他地情书,开展地情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上。这种变化了的
情况,决定了实体修志机构比虚体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而实体机构可以
采取四川、福建模式,即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实体的地方志工作机构,直接设立若干处室(科
室)。如果名称更准确的话,也许应叫“地方志工作委员会”,西藏就成立了区党史(地方志)
工作委员会。但更为有利的组织体制当是由政府直属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地方志办公室作
为政府的直属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独立行使地方志事业的管理职能,不再是编纂委员会的
下属机构。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逐步将地方志事业的管理职能转移给地方志办公室。2001年5
月31日,刘健生同志在河北省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四部分谈了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领导问
题。目前,地方志事业管理职能由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向地方志办公室的转移已经明显,随着地
方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一转移过程会更加明显。
如果地方志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转移给了地方志办公室,则在编纂续志工作期间,可实行
编书的领导体制,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叫ⅩⅩ省志、市志、县志编
纂委员会更准确)主持,聘用主编(总编)、副主编(副总编)和若干编辑人员,组成编辑室(总编
室)进行具体操作,由地方志办公室从行政管理上提供保障,如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度,
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等。所聘编纂人员可以是地方志办公室、方志馆的人,也可以是离退休的
老干部、老知识分子、老修志人员,也可以在社会上公开招聘。其聘用的主编(总编)、副主编
(副总编)由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任命,实行主编负责制。
不提政府主持,是因为编修续志已有地方志工作机构来管,并且成立了专门的修志组织,
就不再需要政府来具体操办。对于地方志编纂工作,政府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就尽到了
“官职”、“官责”了。再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
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视为作者。”地主志书属法人作品,要由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持,“主持”一语是准确的
法律用语。地方志书都署名为ⅩⅩ编纂委员会编,就是对其主持编纂工作的认可。作为地方志
著作权人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同时要承担责任。如果要政府主持,实际上就是要政府成为著作
权利人和责任承担者,这是不合适的。不说“政府主持”,不等于说不是官方修志。
地方志办公室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政事分开。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方志事业的行政管理,
方志馆承担业务工作的分工比较科学。但实现政事分开要有个过程,只能是在地方志事业充分
发展起来之后。如果方志馆的业务机构没有很好地发育和较强的自我生存能力,是不宜匆忙
“分开”的。

(四)要研究地方志事业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战略

在21世纪,人类将全面迈向信息时代。在信息时代里,信息技术革命是主导的。地方志事
业在信息化大潮中,能否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是关系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特别是我国
加入WTO后面临着国际间日趋激烈的经济、文化竞争,这使地方志事业必须应对巨大的挑战,
但同时也存在发展的绝好机遇,关键是我们如何应对。我们必须很好地研究地方志事业的生存
环境和发展机遇,苦思迎接挑战的对策,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发展空间,不放过任何有利于自己
发展的机遇,脚踏实地的把地方志事业发展壮大起来。
以前,方志界多是从编纂地方志的角度来分析地方志工作所处环境的利弊,认为它跟不上
时代前进的步伐;它的出版周期较长,待出书时一些资料已成“昨日黄花”;它的销售渠道不
畅;从志书的内容、形式和编纂手段来看也不适应现代发展的要求等。有的甚至悲观地认为,
地方志已经落伍,终将被年鉴和百科全书所取代。这只是看到地方志的不足之处,而没有看到
其优势,更不是从地方志事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如果我们从地方志事业的角度看问题,我们就
会认为,地方志事业会与时俱进,发展之路将越走越宽,如果再给它插上现代科技的翅膀,它
就会腾飞。因为,地方志书在处理基础性地情信息方面自有其优势和长处,其弱势和缺点也可
以多方面加以弥补,这就是作为一项综合性事业的回旋余地和优越性。比如,地方志既可出纸
质版,也可出电子版,还可以人数据库、上网。它可以出繁本,亦可出简本。它不只是编纂地
方志书,还可以编著适应不同需要的各类地情书籍。它不仅能生产基础性地情信息产品,还可
以在时效性信息产品上做文章,它不仅是一项社会服务性公益事业,还可以适当开展信息产业
化经营,既创造社会效益,又创造经济效益。从地方志事业的宽广视域来看地方志的生存环境
和发展前途,我们无须悲观,而应该满怀信心和希望。
地方志事业研究最重头的课题是发展问题。研究地方志事业的发展问题,要从现实出发,
更要有战略眼光。山东省地方史志办1993年提出“支起两座锅台,烧红两个炉灶”为中心内容
的全面改革方案。实行修志为主、以鉴养志,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大力开发短、平、快项目
的方针,做到志、鉴、库、馆、开发五业并举,将省、市、县三级史志机构建设成为当地的地
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咨询中心。山东省计划到2010年基本完成“三个中心”
的建设任务,这是很有战略眼光的壮举。
地方志事业还有许多课题,如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现代化、文化产业经营、事业的
管理等,本文限于篇幅,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