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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七题

续志七题


黄勋拔

现在,我国各地正在陆续开展续志工作,作为一个修志老兵,高兴之余,仅对续志的若干
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就教于志界同仁。

一、书名和时限

志书有创修、续修、重修之分。创修志书指一地志书的始创之作;续修志书是前志的伸延,
一般以前志的下限为上限;重修志书是打破前志的框架,不以前志的下限为上限,重新编纂的
志书。但是,上述界定并非统一的、规范的和完善的定义。续志也可以看成“续修的志书”,
不一定以前志的下限为上限,可以交叉;重修的志书多数是贯通古今的,但也不完全。
我主张把“续志”作为“续修方志”来理解,它的上限可以和前志衔接,也可以交叉。下
届志书,由于和本届志书下限时间相距比较近,除个别因前志的内容、体例很不理想、有严重
错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重修外,其余的应该是续修。下届志书的上限,从理论上讲,有三个
方案可供选择,我倾向于采用第二个方案。建置有重大变动的,也可用第三个方案。(一)将前
志的下限作上限,为保持事物的完整性,可适当上溯,灵活处理,有的可上溯到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这样做的好处是:可减少和前志的重复,节省人力、财力、物力;尽快成书;把有限
的篇幅用于记述10多年来的事物。(二)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上限,好处是:可以保持续志
的独立性;可以系统、充分记述改革开放的历程和成绩,避免割裂事物的联系,方便读者查找
利用。和前志的重复可以用一些具体方法尽量减少,有点重复也是值得的。(三)撤县建市或行
政区域有较大变动的地区,以成立市或行政区域变动的年度为上限。如市志和县志接不上,另
想办法解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建市之前的材料,作为背景材料载入。有人认为:在
20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撤县建市的地方,新编市志也可以用第二个方案。理由是:上下限只说
明志书的内容,不必和建市时间挂钩。上限可在建市之前。我想这也是可以的。至于下限,一
般以2000年为好,还可据具体情况决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续志的书名,叫《ⅩⅩ(省、市、县)续志》不太好。因为今后续志还要不断编下去,这本
叫续志,下本叫什么,而且时限也不明确。叫《ⅩⅩ(省、市)志》(19XX—2000年)是比较合理
的。有些地方考虑到志书的上限有追溯,不整齐;有的志还有“史略”篇。因此,称为200X年
版《ⅩⅩ县(省、市)志》或《ⅩⅩ县(省、市)志》(200X年版),也属可探索方法。

二、内容

续志是前志的延伸,没有必要过多重复前志的内容,但是,续志并不完全排斥复载,对一
些基本情况、名胜古迹、名优产品、在本地引为骄傲的特色事物,可以复载。对于那些没有变
化或变化不大的事物,如自然环境、建置沿革、风俗、方言、宗教信仰、文物等,可以从略,
但考虑到续志的独立性,仍应有简单记述,不能完全舍弃,可放在“概况”或有关节,编目层
次不宜太高。有些事物的发展过程,在两届志书时限之间,必须上溯。前志人物传不必照搬,
可浓缩成一个名册、简记重点人物或一篇综合介绍,使之既有交代又不重复,这些基本上已成
为多数人的共识,不赘述。和第一届志书比,续志的内容,在以下四个方面应有所加强。

(一)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在前志已有记述,但不够系统和详细,续志应以改革开放为重点,设若干专章,
分项论述。比如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农村体制改革,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的经济结构,财政、金
融、商业、外贸体制改革,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人
事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开放格局等,都应该有专章。
续志记述改革开放,应力求系统、详细、深化,既要有全面情况,又要有典型,既要记成
绩,也要记不足之处、局限性或负效果,正文之外,可以附些实施办法与专题调查。改革开放
后出现的新情况、新路子、新事物、新经验、新问题、新矛盾,也应作重点论述。

(二)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包括社会热点问题和一般社会问题。社会热点问题是不断变化着的,当前的社会
热点问题,如工人下岗问题、干部腐败问题、农民负担问题、治安问题、流动人口(民工潮)问
题、贫富差别问题等等。一般社会问题如:社会结构问题、婚姻家庭问题、老年人问题、妇女
问题、青年问题、物价问题、住房问题等等。
前志是依靠各部门撰写的,部门志的痕迹很深,各种社会问题记述甚少,有少量涉及,也
是从部门工作的角度来写,如法院审判了多少案件,劳动部门安排了多少人就业等等。根本看
不清问题全貌。续志在这方面应当增强,要加强这方面的记述,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提
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认识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是解决材料来源问题,社会问题的材料,
部门的文件中往往找不到,需做很多社会调查才行,当然还可以利用各种著述和报刊材料。社
会问题的材料有部分比较敏感,因此注意材料的准确性和保密原则很重要。
篇目设计可有两个方案:一个是设一个“社会篇”,集中论述其中若干问题,有些问题则
在相关篇设专节或专题论述;另一个是全部分散到各有关篇章论述。

(三)精神文明、精神生活

上届修志时,关于志书是否写精神文明、精神生活、人文精神、意识形态之类,曾有过热
烈的讨论。有些人从重要性出发,主张写;有些人则认为有很多困难,原因是:1.精神生活、
意识形态之类,比较虚,很难写;2.是非标准变化大,没有经过历史沉淀,很难把握;3.像
社会风气之类,目前问题很多,把个别好人好事写成“社会新风”,有违实事求是原则,而且
这些好人好事(如助人为乐、尊老爱幼之类)并非“新风”,而是传统;写不好的风气,又有
“给社会主义抹黑”“暴露黑暗面”之嫌。总之,由于种种原因,前志在这方面写得较少。
我认为,续志对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反映人文精神、观念变化的记述可以加强,包括各级
党政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开
展文明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情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情况,典型的
好人好事;意识形态的争论和观念的变化(如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争论,创办经济特区的争
论,姓社姓资的争论等),如果我们记的是争论的“事实”,就不会太虚。

(四)“越境而书”和“以事系人”

不“越境而书”,是旧志的一个禁条,前志对此有突破,但仍做得不够。当今社会,国内
外、境内外的交流日益增多,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1998年,广东省的“三资”企业共
5万多家,广东省在国境界外开的企业也很多,在各省开的企业就更多。90年代,广东省的工
业产品,有1/3销售省内,1/3销省外,1/3销国外。广东省的外来工,多时有1000多万,少时
也有近1000万,这些工人对广东的发展作出贡献,对家乡也作出贡献。如果广东的地方志不记
广东在国外、境外的企业,如果四川的地方志不记外出打工人的贡献,都将是遗憾的事。一个
产品、一个企业、一个地方在全省、全国、全世界的地位,在当今社会,也是很重要的。地方
志书,要记述这方面的情况,也难免要越境而书。越境而书,才能进行比较。
前志在以事系人问题上,做得不够,原因相当复杂,操作起来确实也不容易。续志应该积
极探索,把这个问题解决得更好些。
此外,续志通常还有两个部分:一为修正谬误;二为拾遗补缺。修正谬误有设目订正、在
正文中订正、附录更正表等多种办法。拾遗补缺的方法有:设专章补缺;在有关章节中补记追
记,或在记事条目中作背景材料交代等。
该记而完全没有记的,比较好办,补了就是。本来应该详记而略记的是否补,是一个需斟
酌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前志一个较大的遗憾,就是政治运动记得太简单。续志是否
需要补一个详细的记录,这是应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的问题。考虑到这两届修志距离时间不
长,政治条件没有大的变化,修志人员的认识也没有大的变化。如果续志又写得不汤不水,将
来再补更困难。而且,续志主要记改革开放,补一块政治运动,也显得不太协调。因此,我个
人认为,还是假以时日,经过一段时间的历史沉淀之后再来细写,可能更好些,但是,时间越
久,有些材料越容易湮没。因此,如果有条件,我建议各地都编一本政治运动资料汇编或记实
之类的书。在小范围征求意见,补充材料,把材料搞准。在条件成熟时再修改成书,正式出版。

三、体例

第一届志书的体例,就多数来说,存在四个问题:一是过于求全,面面俱到;二是过于强
调横分,横分层次过多;三是过于强调按形式逻辑的概念结合部门分工分类,而忽视按专题和
历史事件分类之目;四是过于强调史志区分。其结果:志书中相当一部分,比较琐碎、单薄,
大多是一些小单元的起源兴革,缺乏整体性和深度;割裂了事物的联系,湮没了重大的历史事
件,重点、特点不突出,却收进了许多作用不大的微观资料,交叉重复多,自相矛盾多。

根据上述情况,续志的体例,建议作如下改革:

(一)在章或节之下,改用条目体(或叫分类条目体)

而第一、二个层次仍用分类法,实质上是保留编章的结构,在章之下(内容多的章则在节
之下)采用条目体。这种体例和前志体例的不同在于:在章之下用条目体,不受逻辑体系的束
缚,比较灵活,可以避免该详不能详,该略无法略的情况;可以用“事件”立条目;能比较集
中地反映一个问题或事件的情况,能减少虚设层次,增加信息含量;避免割裂事物的联系。由
于第一、二个层次仍用分类法,加上设立一些综合性条目,可避免条目体松散、零碎的缺点。

(二)增加专题

增加专题有两个意思,第一是在全书附录、各章附录中附一些专记(专题资料)、专题文章
或专题调查;第二是把某些章节或大条目写成一个专题。假设“体制改革”为一篇,在这一篇
下面,可以分为农村体制改革、企业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若干章。每一
章都可以写成一个专题(专记)。把每项改革写成一个专题和前志的写法是不一样的,按照前志
一层一层分解下去的写法,要讲逻辑分类原则,对号入座,有点像填充题,比较僵化刻板,容
易割裂事物的整体性。按照专题的写法,结构比较灵活,宜纵则纵,宜横则横,纵横结合,比
较切合实际,比较适合于分析、综合,较易写出发展过程和写出深度。专记不能写成论文,要
有尽可能多信息量和较高的信息密度,不要有空话、废话、套话。

(三)增加“史略”部分

因为续志不是贯通古今,不能设想要读者同时看前志和续志,为使人对一个地方有较全面
的了解,增加“史略”是必要的。另外,各大类的“综述”,也可用接近于史体的记实方法来
写。

(四)增加“杂记”“考异”“质疑”“争鸣”之类的栏目

这些栏目当然都是针对地情的,它颇受读者欢迎。四种栏目不一定全部都有,有其中的一、
二种便可,可放在附录。这些栏目对于一些地情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和深化读者对地情的认识,
是有作用的。

(五)采用“互见”“参见”办法

志书不等同于工具书,但具有工具书性质,完全可以也应该采用“互见”“参见”的办法。
前志很少采用这种办法,以致使一个问题的材料分散,又有大量交叉重复的前后矛盾,给读者
造成不便,应该改进。

(六)增加索引部分

由于志书篇目设计的交叉和目录层次的限制,造成很多信息的隐匿、分散。编制索引,实
际上是对书内资料信息的二次加工,即书内信息的开发,可便于检索,增加志书的实用价值。
索引包括人名索引、地名索引、主题索引等,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志书内容全部进入网络之
后,利用电脑检索,当然比索引方便得多。但考虑到志书未必全部进入电脑,而且还有大量读
者不可能从电脑网络上阅读志书,因此索引还是必要的。

(七)不要把“记而不论”绝对化

记而不论的笔法是好的,应坚持,但不能绝对化,除“概述”(总述)、“综述”、“史略”
可有论笔外,运用科学排比、分析归纳的办法,画龙点睛,或者以“记”的形式出现,借用(引
用)别人的论笔,都是可以的。要多用记事本末体,少用总结体和“填充题”的写法。
大事记我主张保留,因为它是一条纵贯线,比较具体,又易于检索。

四、篇目

吸取前志的教训,篇目层次不宜过多、县志一般有二级(包括作为基本写作单位的条目为
三级)即可。内容多的篇可以有三级。关于大中小篇结构问题,我个人倾向于中、小篇结构,
因为中小篇结构的编章较好安排,但我不否定大编结构也有其优点,这个问题应由主编根据具
体情况决定。全书篇目的设计,我草拟了一个方案附后,意在抛砖引玉,极不成熟。这里略谈
我的几点构思:

(一)凡前志已有详细记载,情况无大变化的,应浓缩简略,反映在篇目上,降格归并,不
一定设专篇专章,如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民俗、宗教、文物等。个别的可舍弃,如姓氏、方
言。

(二)前志虽有记载,但过于简单的,应充实内容,必要时可提高“规格”,如体制改革、
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热点问题、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证券业、信息业、房地产业、艺文(著
述)等等。如果其中有地位重要、发展迅速而前志没有专节或设有立目的,可以设立与其地位
相适应的类目(章、节或专记、条目),新兴行业、新生事物,有类可归的,仍应归类(如证券
业归金融),私营经济可在“经济综述”的“经济结构”章和其他相关类别(工业、商业等)记
述,必要时可集中记述或设一个专记;无类可归的,可立新章、节(或专记、条目),但层次要
和其地位相适应,不要任意“升格”或“拔高”。

(三)比较值得研究的是体制改革是设专篇(章)集中记述还是分散在各有关章节(工业、商
业、农业等)记述问题。集中记述,可以系统、全面、详细地反映改革的过程、做法、全貌、
成绩和问题。缺点是:将体制改革与工作分离,不利于反映两者的关系,要记述两者的关系,
又有点重复。分散记述,可以较好地反映改革与工作发展的关系,但不能全面、系统详细地反
映整个改革的情况,而且各项改革是互相联系的,有的改革,不是一个部门,一个企业的问题,
如企业体制改革,物价体制改革,和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业都有关系;市场机制的建立,
和各个部门都有关系,不能分到有关行业去记。有入主张将部分改革集中记述,部分改革分散
记述,仍然存在分散记述的那些问题。权衡利弊,我主张还是集中记述好,但在记述各个行业
(工业、商业等)时,也联系到改革,这样会有一些交叉,这是允许的,但要尽量避免简单的重
复。处理得好,是可以办到的。

(四)省志的分志,肯定不需要像第一届志书那样分得那么细,至于要归并到什么程度,如
何组织,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作专题研究。

(五)前志的“人物传”在续志中没有必要全部复载,但可以载一个名录、复载一部分或写
一份综述,考虑到还有新的人物传、人物录等等,人物志仍可单独成篇,但分量会比前志少。

五、著述性问题

前志因覆盖面广,时间跨度大,加上“众手成书”、任务紧迫等种种原因,以致许多志书
的著述性不强,续志在这方面应有所提高。提高志书的著书性,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认真了解、调查、研究地情和学习有关的政治、经济知识。由于许多修志人员都是文
史出身,对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了解有限,而志书中这方面的内容相当多,若不认真学习,
很难编出有深度的志书。常州市方志办的陈维新先生提出:要“列出若干专题,从名词概念学
起,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行家上课。先当勤奋的学生,再当笔耕的先生”,我认为这个意见很
好。

(二)资料来源多元化,特别要注意采用一些专题调查、学术专著和学术文章的材料。不要
单纯依靠档案,也不要单纯依靠年鉴的材料。年鉴的材料并不完全适用于地方志。这一点,陈
泽泓先生在《理论·队伍·资料》一文中讲得很好。他认为年鉴基本上是“分部门切块的工作
总结提要汇编,形成豆腐干式的条目拼盘”,而“条目受字数限制,对工作的记述往往是提纲
式的,干巴巴的,年鉴中重彩浓墨的地方,往往是重大庆典、领导活动、工作报告之类,这类
记述可供志书利用的是有限的,又由于年鉴的供稿,是由各工作部门所提供的,由部门领导审
发,虚假水分就难以避免,对于跨部门的事件,或不属各部门工作范围的情况就很难具体反映”,
“年鉴突出时效性……没有一点时间的沉淀期,‘打官腔’的现象更为突出……突出了部门工
作而忽视了整体,年鉴所提供的资料固然有线索、素材的价值,仍远不能满足续修新志的需要,
更不是年鉴加年鉴等于续志”。我认为讲得很有道理。

六、组织形式

现在多数人都认为:第一届修志的组织形式对续志来说已不完全适用,应有所改进。“众
手成书”应改为“专家修志”。有的人甚至认为:将来可能回到历史上“通志馆”修志的路子
上去。
我也认为部门修志、众手成书的组织形式应该改进,但我认为仍应注意充分发挥部门的作
用:部门应该组织编写资料长篇;有条件的,应要求其按统一设计的提纲与要求,写出初稿,
然后由志办组织专家(含部门的专家)来统稿和修改定稿。总之,能依靠的还要依靠,但定稿权
在志办。集中一些专家(包括有关部门的专家)来撰写和总纂志稿,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但做
起来困难不少,低估这种做法的困难是行不通的,如果离开部门的专家,只靠志办的专家和社
会上、大专院校的一些专家来写,困难会更大。

七、载体多样化问题

时代发展到今天,纸质志书只是志书的一种。出版电子版志书,在许多地方已经不是一种
理想,而是一种现实。要办到这一点也不是很难。因此,在编纸质志书的同时,应规划好电子
版志书的问题。至于电子版志书和纸质志书内容是否相同,有什么不同,怎样将电子版志书上
电脑网络,是一个需要专题探讨的问题,本文从略。

附:县志篇目初步设想

凡例、总述、史略、大事记 一、行政区域与自然环境。(一)疆域、建置沿革、行政区域,
(二)自然环境,(三)环境保护,(四)人口、计划生育,(五)土地管理。二、体制改革。三、经
济综述。(一)经济发展,(二)经济结构,(三)经济效益。四、大农业。专题:农民负担调查。
五、工业、建筑业(含乡镇企业)。六、第三产业。(一)商业,(二)饮食服务业,(三)旅游业,
(四)文化产业,(五)信息业,(六)交通运输,(七)房地产。七、对外开放。(一)外经,(二)外
贸,(三)开发区,(四)海关、口岸、检验。八、经济管理。(一)财政,(二)税务,(三)金融
(含证券),(四)物价,(五)工商,(六)审计,(七)劳动,(八)技术监督,(九)统计,专题:打
假、治理三乱。九、城乡建设。十、党派群团。十一、政权、政协、军事。十二、公检法。十
三、科教。十四、文化、体育、卫生。十五、社会。(一)精神文明建设,(二)社会保障,(三)
民政事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四)人民生活(有贫富差别内容或专题), (五)老年事业。
十六、社会问题。(一)廉政建设,(二)工人下岗问题,(三)治安综合治理,(四)清除“黄赌
毒”。十七、人物。十八、荣誉榜。十九、乡情。二十、附录(含前志勘误表)
注:一、本提纲仅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架构思,第一、二、三、六、七、八编列出章名,意
在使人了解其范围,其余各编范围,比较明确,故不列章名。二、党派群团、政权政协编如何
设编,社会问题的篇名如何定,篇下设几个专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三、全书附录和各章附录,
还可以多设一些专记或专题调查。四、前志勘误放附录,拾遗补缺要看材料多少而定。
           转自《中国地方志》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