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同“法轮功”斗争的三步曲
垦区同“法轮功”斗争的三步曲
农垦总局党委610办公室
2002年1月—2004年3月,垦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争夺人心的斗争,称三步曲。即第一
步,分类排队,摸清转化对象;第二步,方法多样,对症施教;第三步,掌握政策,区别对待。
一、分类排队,摸清转化对象
(一)对垦区“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分类
垦区“法轮功”练习者总数为6533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已争夺过来的练习者。1999
年7月22日,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以后,再没有出现反复的6169人,占练习者总数的94.5%。
第二类,1999年7月22日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以后,进京滋事出现反复的364人,占练习
者总数的5.5%。第三类,依法劳动教养人员127名,占重点人的35%。
(二)重点人排队分类
重点人指1999年7月22日以后进京滋事出现反复的364人。排队可分为8多8少。1、“法轮
功”练习者女性较多,占73%,男性相对较少;2、以“祛病健身”动因切入练“法轮功”队伍
者居多,占80%,求仙成佛者居少;3、“法轮功”练习者文化层次相对较低者居多,占60%,
文化层次高的相对较少;4、“法轮功”练习者重点人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居多,占76%,老年
人相对较少;5、“法轮功”练习者中下岗无业人员弱势群体成员较多,占65%,有稳定职业和
高收入者较少;6、“法轮功”练习者中因婚姻、家庭、工作、人际关系处理不当等原因造成
心理失衡或因性格内向、思想偏执、钻牛角尖类者居多,占62%,练功前信佛、信教者少;7、
“法轮功”痴迷者思想不易转化者居多,占65%,特别是文化层次较高者更甚,思想松动,真
正转化者较少;8、“法轮功”练习者不真正了解李洪志的险恶用意,不清楚西方反华势力支
持和利用“法轮功”的背景和政治图谋者居多,有明显政治图谋较少。总的看,多数“法轮
功”痴迷者主要是思想意识、信仰问题和价值缺失问题。因此,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
法轮功”练习者。将他们从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解脱出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肃的政治课题。
而思想意识问题,决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即使一时解决了,过后还可能有反复。所以,与
“法轮功”邪教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是夺人魂魄的斗争。
(三)对顽固痴迷者的心态分析
第一,对祛病健身为动因的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有3条:1、由于自身科学知识的限制,对
气功缺乏了解。其实,所谓“法轮功”能治病是通过打坐,利用意念自我协调,使生理和心理
趋于平衡,从而达到祛病健身的目的。但这不是“法轮功”特有的,是我国气功各派都使用的
方法。医学上也往往使用类似的心理疗法,打消病人的恐惧心理,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平和的
心态,乐观的情绪也有益于健康。有些练功受益,并不是“法轮功”独有的。2、从现时角度
看,人们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来自“新世纪中国健康目标和卫生政策实践论坛”的报导,
生病住院首次超过下岗失业和物价上涨,成为中国老百姓最担心问题的首选。可见人民对健康
的需求已在各类需求中占重要位置。3、下岗失业使一些人生活贫困。医疗体制改革不到位,
健康需求不能解决,药品昂贵,医疗单位普遍存在人道主义淡化。
第二,对心理失衡而痴迷“法轮功”者调查分析:1、下岗失业、未提职晋级、工资偏低、
领导同事关系紧张、婚姻家庭矛盾等问题,尤其女性较多,大龄未婚、离异、丧偶等非正常
婚姻居多。生活使他们感到疲惫、压抑,找不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归宿。“法轮功”则要求摒弃
一切执着放弃人的名利地位,这恰恰迎合了这部分人的心理需求。2、在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
烈的形势下,人们对社会现象感到困惑时,性格上的脆弱、心理上的依赖使他们在迷茫中寻求
支撑,这时虚幻的天国就成了他们惟一的精神世界。3、在改革开放中,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
很大提高,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自身条件和物质因素的限制,精神需
求难以得到满足,个人价值也难以实现,陷入极端消极状态。这时,对他们来说,共产主义失
去昔日的光彩,而“法轮功”的无为的说教,让人们放弃一切执着的需求,正好迎合了这些人
的心态。
第三,对因信仰失衡而痴迷“法轮功”者分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在“法轮功”练
习者中,多数人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知道生命意义的所在,无正确价值取向。以共
产主义作为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感觉非常遥远,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准则感觉过于抽
象。而在“法轮功”的“真、善、忍”做好人的蒙骗下,他们感觉找到了行为准则,找到了人
生的“康庄大道”,并看到百年后的归宿——“美好的天国”。2、在这些痴迷者中有些是有
神论者,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较深,对“神”、“佛”的存在坚信不移,把一切自身无法解释
的现象全部归于神灵的指示,把自身无法得到的东西全部寄希望于神。他们练“法轮功”均有
一个共同目的,就是追求“圆满”,最终“成佛”。3、一些劳动人民朴素的善恶观演变成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思想意识。而“法轮功”宣扬的“业力说”、“修心性”、“道德
回升”,正是利用了这种因果报应论,夸大为宇宙的不可抗拒的规律,恐吓人,蒙骗人,使一
些人上当。4、有些人既缺乏自然科学知识,也缺乏人文科学知识而误入歧途,愚昧无知。而高
级知识分子往往由于专业知识视野的狭窄,加之缺乏辩证的思维方法,所以被“法轮功”迷惑。
举一个例子:清华一名博士生是怎样滑进“法轮功”的陷阱的?按她说4步、6说:第一步,
祛病健身是愿望,开始练“法轮功”,有规律地起居,适当运动,身体状况好转,误认为是
“法轮功”特有的功效。第二步,受到了所谓“真善忍”的极大的迷惑。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
一叶障目,时常产生愤世嫉俗的情绪,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迎合了她的情绪。圈子里的人
都讲“真善忍”,互相间有了一种精神依赖,像在世外桃源一样。第三步,通过学法精神被完
全控制。李洪志把学法放到比练功还重要的位置上,她读了200遍《法轮功》,她相信人类“业
力满身”,消除的惟一办法是“修练法轮功”。第四步,由盲目迷信“法轮功”到绝对崇拜李
洪志,相信他是拯救人类的救世主,只有他才能留下人上天的梯子,是能度人的佛。还有6说:
①业力说;②层次说;③学法说;④弘法说;⑤护法说;⑥“圆满”说。5、“法轮功”窃
取了许多宗教内容,粗略看似采象宗教,宣扬与人为善,提倡“度人”,容易让一般人接受,
实际上是七拼八凑的邪说,同时这些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感到迷茫、无助,信仰没有指向,
不知道该怎样活着。而“法轮功”此时乘虚而入,指出了一条“修练”成佛之路。
第四,对一些痴迷者不容易转化者分析。目前,“法轮功”痴迷者与顽固分子可以分为两
类:一类是有政治图谋、存心作乱的幕后策划者、组织者,以及至今仍进行地下活动的顽固分
子,包括一些假转化的“法轮功”分子。一类是因痴迷“法轮功”而思想顽固者居多,其中文
化层次高者更多。这些人被“法轮功”邪教奴役,被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已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完全丧失了自我,完全按照法轮大法设计思维:做好人、道德提升、修炼心性、求得圆满、成
佛成神的行动。这些人身心处在想象与虚幻的状态国,远离现实、远离常人,正常人很难与他
们谈心、交流,更难帮教。对于关、押,他们认为是必须的磨难,一位转化了的“法轮功”练
习者说:“我们的思想、语言完全是‘法轮大法’的一套,常人很难说通我们,只有了解法轮
大法的人,才能找到打通我们的关节点。”省内有3个知名人物,其中有垦区一个。一个是最
懂得“法轮大法”的吴XX,另一个是哈工大博士后,再一个就是总局党校一名教员,这些人
说他们3个不转变,我们也不会转变。
第五,对以绝食甚至自杀相对抗的原因分析:1、主观方面有以下6条:①追求圆满飞升。
提高“层次”、去向“圆满”是他们对抗的内在动力,极度痴迷,认为自己“修成正果”,妄
想“白日飞升”。大连市劳教科两名痴迷者,张开双臂扮成飞鸟展翅的样子从5楼跳下去,万
家劳教所11名自杀时都面带微笑。②以弘法、护法对抗教育转化。弘法、护法、“正法”是他
们的惟一追求。当他们进京“护法”遭到禁止时,极易铤而走险,不惜以绝食、自杀相对抗。
九三分局嫩北农场张风波,在北京跳楼自杀。③内心极度矛盾,惧怕神形俱灭。由于强大的教
育转化攻势,他们在思想上更加矛盾,行动上无所适从,“不转化不行或觉得对不起领导、对
不起亲属,转化对不起师傅”,“不决裂没有出路,决裂又怕形神俱灭”是这些人矛盾心理的
真实写照;有的在劳教所在写歪理邪说的“歪”、李洪志的“李”时手发抖,满脸大汗,半小
时写不出这两个字。彷徨不安,两难选择,内心极度痛苦,加之人性和心理的扭曲与障碍,这
些人极易产生自杀念头,以死解脱。④悲观厌世。在初步转化后,他们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
“法轮功”不存在了,面对的是因练“法轮功”导致家庭破裂或关系紧张,失去工作,生活无
着落,无力弥补,对前途失去信心,对生活绝望,就会导致自杀。⑤愧疚绝望。通过办班劳教
一旦转化后,因练功学法、护法、弘法给亲人、社会造成的伤害和危害会使他们产生强烈的愧
疚之心。⑥另有图谋。这些人以绝食自杀为手段,企图达到逃避处罚。2、客观方面有3条原因:
①个人经历坎坷。有的疾病缠身、恋爱婚姻受挫、家庭不和睦、配偶有外遇,有的多次离异。
原来把“法轮功”当做“安乐窝”精神寄托,现在与邪教决裂,感到走投无路。②从众心理明
显。这些人大多具有趋同性,未转化人员更为明显,看到别人绝食也跟着绝食,听到别人要自
杀也跟着自杀。③新经文的影响。李洪志不断发出所谓新经文,“忍无可忍”、“大法弟子的
正念是有威力的”,《建议》、《放下生死就是神》、《强制改变不了人》等,一再煽动他们
“可以为真理舍弃一切”、“不能顺从邪恶”以及“经文”中反复出现的“叛徒”字眼,使
“法轮功”人员加重对社会、对政府仇视心理,把未转化人进一步推向深渊,使转化不彻底的
人员出现反反复复。内心的极度矛盾、惧怕和痛苦,促使他们铤而走险。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
的难题。
二、方法多样,对症施教
教育转化的目的是争夺群众,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使他们从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
解脱出来。垦区转化对象是目前尚未转化的364人,除去劳教127名,还有237名,有一些处在
半转化状态,特别顽固的不足百余人。这就是我们攻坚的重点对象,特点是:时间长、成份多、
反复性强。
(一)帮教形式:法制学习班、三合一帮教小组、二帮一等。
(二)转化方法:针对特性和个性来确定运用什么方法。第一个问题的分类是从总体上说的,
下边找准特性和个性,是针对某一具体人讲的。1、垦区尚未转化的重点人特性有以下5点:①
思想上的对抗性。九三分局荣军农场王洪滨一家4口接到分局办法制学习班,就跟公安干警厮
打、外逃、绝食等。②心理上痴迷性。在看守所照打坐练功,在家偷着练。③情感上的冷酷性,
不要丈夫,不要孩子,不要家。④组织上的团伙性。一人绝食都跟着绝食。⑤改造中的反复性。
今天转化了,晚上作个梦,第二天又反复。2、重点人的心理分型,有以下5种:①受挫型。生
活工作中家庭婚姻受到挫折。②迷信型。封建迷信、信仰成为精神支柱。③障碍型。心理障碍
极度难越。④对抗型。对社会不满。⑤混合型。几种类型都起作用。3、转化工作几种做法:
①政策感召: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首要的正是讲政策。②孤立
打击极少数。对极少数背着花岗石见上帝的人,要依法打击。③教育启迪。以法破法,教育者
也要看看《转法轮》,不然就没有发言权。④人格魅力。要靠教育者的形象。⑤典型引路。培
养典型现身说法。⑥氛围熏陶。把学习班办成文明进步、互尊互爱的学校。⑦真情感化。帮助
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⑧综合交治。不同人在不同的时期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
(三)做好转化工作必须有以下6条作为保证:
一是各级党委都要靠领导来作保证。二是把教育转化提高到政治任务上来认识。三是严格
贯彻党的各项政策法律。四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帮教队伍。五是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
题。六是要有必要的经费作保证。
三、掌握政策,区别对待
做好转化工作,最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思想改造问题,一个是依照政策处理问题。
坚持三条原则:第一条对大多数人解脱;第二条对违法者处罚;第三条对极少数者打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政策法规:1、关于党员练“法轮功”的
处理政策。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2、关于国家
公务员练“法轮功”的处理政策。1999年7月23日人事部发出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
“法轮大法”。3、关于对“法轮功”练习者的处理政策。1999年8月24日中办、国办就进一步
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发出通知,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教育转化绝大多数。
①要把握两个区别:一是把一般“法轮功”练习者与李洪志等极少数违法活动的策划者、组
织者区别开来;二是把为了健身强体而练“法轮功”的人与李洪志等极个别有政治图谋、存心
作乱的幕后人物区别开来。②政策原则: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参与“法轮功”组织属于
人民内部矛盾,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中,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定地团结、教育、解脱绝
大多数,孤立、打击李洪志极少数。③政策界限:一是对于只是为了健身强体而练习“法轮
功”的人,只要他们对“法轮功”问题有了正确认识,并不再参加“法轮功”组织活动。其所
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要及时宣布不作为问题提出,不得歧视他们,也不要搞人人过关;二是对于
修炼过“法轮大法”、参加过“法轮功”组织策划的非法聚集活动和其他群体性事件,以及在
“法轮功”组织中起一般骨干作用的人,只要从思想上同“法轮功”划清界限,组织上与“法
轮功”脱离关系,已说清自己参与非法活动的情况,并揭露“法轮功”问题,不再参加“法轮
功”组织活动,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采取适当形式,宣布予以解脱;三是对于错误严重的法
轮功”组织骨干,在思想上已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划清界限,对参与非法活动进行认真
交待,主动认识和检讨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脱离“法轮功”组织,揭露“法轮功”内幕,确
实已不再参与“法轮功”一切活动,可视情节从轻处理,有立功表现的可免予处理:四是对于
极少数在幕后组织策划、蓄意破坏社会稳定、构成犯罪的骨干分子,必须依法惩处。截止2004
年3月,垦区已有29名“法轮功”分子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