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篇目设置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续志篇目设置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夏为民 周春玲
2003年,笔者参与审查了20余部续修市、县(市)志篇目。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
探讨一下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一、突出新时期时代特点问题
续修志书记述的时间断限一般是1986到2000年。正是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续志篇目设置
要突出新时期时代特点,必须着力反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基本
特征。
1.突出记述经济建设。续志篇目存在的问题是:经济类比例关系不断加大;民营经济反
映不够;经济类专业志排列不科学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笔者认为:一是要调整经济类
的比例关系,经济类专业志一般占一部志书30—40%为宜。二是要重视设置民营经济的篇目。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异军突起,民营经济的份额越来越大。不反映本地民营经济发展的实
况,就没有抓住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特点。续志应设“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篇集中记述,
或者在“农业”、“工业”、“商贸”等有关篇设章或节分散记述。三是要科学排列经济类专
业志的顺序。有的续志篇目把第二产业的工业、建筑业排在经济类之首,有的把第三产业的商
贸、财税排在第二产业之前,这都违背行业排列原则。笔者认为经济类专业志排列原则应遵循
三次产业划分的理论。先排第一产业农业,再排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三排第三产业。
2.突出改革开放。有两种记述模式,一种是在各篇中分散记述改革开放;一种是设“体
制改革”篇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篇目设计到底采取哪种模式好,应该说这两种模式各有所长,
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选用。改革开放涉及各个行业,每个领域,分散记述改革开放有利于彰明因
果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有利于反映行业发展的整体面貌;有利于落实编纂任务和编纂者实地
操作。在审查篇目中发现,有相当多的续志篇目中缺少重要改革内容,比如缺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初步建立、政治体制改革、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等。笔者认为篇目中缺少重要改革项目,
就不能全面反映本地的改革。篇目中至少要设置15方面的改革:(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企
业经济体制改革;(3)政治体制改革;(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5)财政体制改革;
(6)流通领域体制改革;(7)社会保障体制改革;(8)税务体制改革;(9)金融体制改革;(10)
教育体制改革;(11)科技体制改革;(12)文化体制改革;(13)卫生体制改革;(14)小城镇综合
配套改革;(15)开发开放、外经外贸。
3.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两
方面。应该说续志篇目中,对文化建设反映的较充分,一般都设“教育”、“科技”、“文
化”、“卫生”、“体育”篇集中记述文化建设。对思想道德建设在篇目中反映的不够,绝大
部分志书篇目根本没设置精神文明建设类目。有相当多续志篇目虽设置精神文明建设,但档次
过低。笔者认为要继承第一轮修志的优长,一是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篇集中记述文化建设;二是在“中国共产党XX市、县(市)地方组织”篇或“社会生活”
篇设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章记述思想道德建设。三是使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题,不
使用“精神文明建设”外延过大的词作标题。
二、突出地方特点问题
突出地方特点是续志质量标准之一,设置续志篇目必须解决体例的统一性和突出地方特点
之间的矛盾。续志篇目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相当数量的续志篇目沿用前志的篇目,缺少创
新,本地特点不突出。二是设置反映地方特点的类目档次低,排列的位置不显著,在篇目中看
不出地方特点。三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基本原则,把在全省、全市无特点的事类滥升格,造成体
例上的混乱。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呢?一是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续修志书要体现“续”
字,就是把前志大部分门类延续下来,但要看到前志虽是优秀志书,但并不是尽善尽美,不能
泥守前志篇目不变。续修在新形势下启动,要反映新事物、新内容,既要继承前志的优长,更
要与时俱进,把工夫下在创新上。二是把突出地方特点看成是个普遍性的理念,不要一说突出
地方特点,在篇目设置上就要“升格”突出一二个事物。要从全方位去考虑,多数情况下,只
要把地方特点突出的事类放在同类的突出位置上就可以,关键看你的资料是否过硬。三是打破
种属关系采取升格方法反映地方特色。采用升格方法时要注意两点:(1)此事物必须在全国、
全省、本地区占有相当高的历史地位;(2)具有很高经济开发价值或新兴产业。
三、分类标准不统一和统属关系不合理问题
志书篇目设置要十分讲究逻辑性,注意有序性,分类标准要统一,辈分层次要清楚,统属
关系要得当。在审查续志篇目时发现有三种常见病:一是分类标准不统一。一部市志“化学工
业”章设11节,使用了四种分类标准:(1)以经济活动分类;(2)以产品分类;(3)以工艺流程
分类;(4)以企业类型分类。这样分类违背形式逻辑划分使用同一标准的原则。二是辈分、层
次混乱。有两种类型:(1)把同一辈分的类目,排在篇、章不同档次上。有一部市志篇目第二
十八篇食品工业,篇下列四章,第一章食品加工业,第二章食品制造业,第三章饮料制造业,
第四章烟草加工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食品工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都属
于制造业“门”中的平辈产业,不是统辖关系,应平行排列。(2)把不同辈分的类目排在篇级
同一档次上。一部市志篇目在“教科文卫体”卷下,列第三十篇文化,第三十一篇文学艺术,
第三十二篇电影与戏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把各行业分为四个档次,即门、大类、中类、
小类。第三十篇文化属“门”类(1级),第三十一篇文学艺术,标题不准确,应是“文化艺
术”,属于大类(2级),第三十二篇电影与戏剧属于中类(3级),不难看出以上的篇目设置,把
门、大类、中类都排在篇级同一档次上,它们应是篇、章、节的关系。三是归属不当问题,这
个问题比较普遍。比如有的县志篇目把本属“工业”篇的“粮油工业”归到“粮食”篇,把本
属于“群众与社会团体”篇的科学技术协会归到“科教”篇。在修改篇目时必须解决以上问题,
把握三个环节:(1)横分门类时要使用同一个分类标准,用同一把尺子,不要同时使用两个以
上标准,否则就会造成混乱。(2)横分门类后,篇、章、节的排列应遵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原则。一般情况下不要打破门、大类、中类的辈分关系。(3)一般情况下类目的归属仍然遵
从“事以类从”的原则,把同一类的事物归到一个门类,也就是归同一篇之中,不能打破种属
关系。
四、横分不缺“要项”问题
“横分竖写”是地方志区别其它书籍的体例特征之一。总结第一轮修志的经验教训,横分
门类时过分强调“横不缺项”,结果造成没有资料强立章节,有的节还不足200字,实践证明
“横不缺项”是做不到的。我们在设计续志篇目时虽不必求全,但要做到横不缺“要项”。续
志篇目较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志书的要件。2000年中指组印发《续志编纂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续志必须具备以下要件:概述、大事记、专业志、附录、对前志的纠错
补遗、索引。去年笔者审查的20部续志篇目中,有16部篇目缺对前志的纠错;有4部篇目缺索
引。二是缺“要项”,有四种类型:(1)缺“门”级要项,有的续志缺水利、卫生、环境保护。
(2)缺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要项,比如“自然环境”篇缺地质、地貌、水文、土壤。在“经
济综合管理”篇“经济综述”章缺“国内生产总值”。(3)绝大多数篇目缺同“法轮功”邪教
组织作斗争的内容。(4)政治类专业志缺人大主要活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公安司法”篇
缺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篇目标题不准确问题
要把握志体特点,做到简洁、明晰、准确、惜墨如金。必须解决好以下6个问题:
1.用词不准确。有的篇目标题随意使用习惯用语。一部市志篇目用“经济体制变革”作
一章的标题。“变革”一词不准确,党的十六大报告使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
革”,因此“变革”应改为“改革”更为准确。同一部市志篇目用“文学艺术”作章标题,依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应改为“文化艺术”作标题。篇目标题切忌随意性,一定使用规范性的
语言。
2.篇目标题与记述内容不符。有一部市志篇目设“社会团体”篇,而一、二、三章是工
会、共青团、妇联群众团体,记述内容与标题不符,篇题应改为群众与社会团体。在“城市建
设环境保护”篇,第五章“乡村建设”与城市建设不符,应改为“城乡建设”。篇目标题一定
要和记述内容相符,概念要恰如其分。
3.使用新闻、工作总结、报告、论文式的题目。在续志篇目中常出现:(1)新闻式标题。
一部续志篇目用“乡镇工业蓬勃发展”作章题,这是带有宣传色彩的新闻标题,应改为“乡镇
工业”。(2)工作总结式的标题。一部续志篇目使用“科学技术取得重大成果”作标题,这显
然是工作总结式的语言,应改为“科技成果”。(3)工作报告式的标题。一部续志篇目使用“
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作标题,“要加强……”,这是指令性工作报告式的语言,应改为“企
业文化建设”。(4)论文式的标题。一部续志篇目使用“民族工业地位与作用”作章级标题,
这明显是论文标题,应改为“民族工业”。
4.篇、章、节使用相同标题。第一轮修志有一个不成文的共识,在一篇专业志中,篇、
章、节不允许使用相同标题。续志篇目中篇、章、节标题相同问题比较普遍存在,有个别篇目
多达17组,试举几例,一部续志篇目第二十篇城乡建设,本篇第二章城乡建设;第十八篇商贸,
第一章国内贸易,本章第二节国内贸易。在修订篇目时必须认真解决此类问题。
5.记述同一事物使用不同概念。“机构”是各行业都有的同一事物,各专业篇都应如实
记述。有一部续志篇目使用机构、机构设置、机构沿革、管理机构、服务机构5个不同的概念
记述“机构”。笔者认为记述同一事物,在不同篇章,必须使用同一概念作标题,不然就会造
成混乱。记述机构使用“机构沿革”较好,有利于记述断限内的机构设置,有利于记述机构改
革。
6.合篇、合章标题书写不规范。在设置篇目时,有的行业独立成篇、成章资料不足,可
把有内在联系的行业合为一篇或一章,但书写有不规范问题,比如写成《公安司法》《文化体
育》,应写成《公安司法》、《文化体育》为好。
六、要正确处理市志与县(市)志记述范围问题
新时期第二轮修志,市(地)及所属县(市、区)都有修志任务,而且同步进行。续修市志记
述范围大都含所属县(市、区),那么在续志篇目中怎么体现?去年看到的5部市级续志篇目,
普遍存在没有正确处理好市志与所属县(市、区)志的关系,比如有一部续修市志篇目,在第一
篇建置中已经设“县(市、区)概况”章,每个县(市、区)都单设一节,宏观记述县(市、区)的
概貌,但在17篇59处又重复设置所属县(市、区)的一些机构,在县(市、区)志篇目中同样设置
市的有关单位。又比如在市志“政权政协”篇“人民代表大会”章,设“县(市、区)人大”节,
在“人民政府”章,设“县(市、区)人民政府”节。在“财税金融”篇,第一章财政,设“
县(市、区)财政局”节,第二章税务,设“县(市、区)税务局”节。笔者认为这样设置篇目弊
端有三:一是造成市志与县(市、区)志大量重复;二是造成市志与县(市、区)志资料运用交叉、
矛盾;三是降低续志的使用价值。地级市志记述范围可以含所属县(市、区),但市、县(市、
区)续志又独立成书,在设置续志篇目时必须正确处理好包容关系,笔者根据有关规定实际
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要明确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续修市志而言,市本身是记述主体,主体
从详,所属县(市、区)是记述客体,客体从略。二要明确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市志设县(市、
区)概况,宏观记述县(市、区)情况,微观的事物留给县(市、区)志记述。县(市、区)志可宏
观附记市属企事业单位。三是市志“大事记”中可记述所属县(市、区)的新事、要事、特事。
四是市志“人物”篇可收录在全省、全市范围内有影响的英雄人物。
(原载《黑龙江史志》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