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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兵团期间的二三事

回忆兵团期间的二三事


付树本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1968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到1976年撤销,与省国营农场
管理局合并成立省国营农场总局止,前前后后共有八年之久,这在垦区五十多年开发建设历程
中,是不算短的一段历史。如何评价兵团这段历史,从兵团组建之初一直到今天仍褒贬不一。
我在这篇回忆的文字中不想进行评说。只是将自己从1972年底借调来兵团工作,直到1976年随
同整个兵团机关与省农场管理局合并止大约四年中所接触到的一些工作和几位现役同志(包括
兵团领导)给我留下来的印象写出来,给研究垦区发展史的同志提供一些资料。
大约在1972年11月底或12月初,我这个从原东总机关在“文革”斗、批、改中被下放到十
团(即现在的江滨农场)进行劳动锻炼的干部,经过一年多时间在十七连的劳动锻炼,那时已调
到十团政治处宣教股报导组并指派为报导组组长。有一天一上班,组织股股长刘景阳同志(当
时是现役干部)找我谈话,告知我兵团已发来对我的借调令,调我到兵团后勤部清产核资办公
室工作。同时通知我先去十五团(即现在的宝泉岭农场)参加“五定五有”试点。他还催我尽快
交待眼前的工作。我听后,心中自然喜出望外,但对将要担负的工作却不熟悉。好在类似的经
历有过一两次了。1958年由部队一个学校转业来北大荒,开始当普通农工,后多次变动工作,
“文革”前调原东总机关工作,但在1969年又从原东总下放劳动。所以尽管对这次变动事先一
无所知,但由于练就了对工作变动的适应能力,因此交待完工作,办好各种手续,在接到调令
的第三天,就乘十团的大客车前往十五团报到了。当时兵团“五定五有”试点工作组队伍很大,
约有三十多人,由兵团、二师和十五团三级抽调组成。由当时任兵团司令部副参谋长的高学
仁同志担任组长,试点组下设若干小组,如定额核定组、财务管理、机务组等,并有一个综合
组负责牵头。具体主持此次试点业务的是计海秋同志,他在“文革”前是八五七农场场长,
“文革”中受到冲击,刚刚“解放”出来就调来兵团为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人。各组成员也是
从垦区多年从事经营管理方面行家里手选调的。我报到后,因高学仁、计海秋同志了解我,叫
我在综合组。我赶紧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尽早开始工作。
兵团确定进行此次“五定五有”试点是贯彻当时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各行各业都进行整顿
的有关指示,在兵团由下至上普遍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针对当时不少单位、特
别是基层农牧单位经营管理规定制度受到破坏,管理秩序比较混乱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五
定五有”具体内容,“五定”:1.定规模,2.定任务,3.定人员,4.定设备,5.定资金
;“五有”:1.生产有计划,2.管理有制度,3.消耗有定额,4.成本有核算,5.劳动有
要求。从上述“五定五有”的逐项内容看,它涵盖了以农业为主的团(农场)、连(生产队)经营
管理的方方面面,标志着兵团领导开始自觉地把所属各团(农场)连(生产队)的农牧生产经营工
作提到了重要地位。
在参加这次试点中,我接触到的第一位现役同志是宋长富同志,当时在兵团司令部军务处
任参谋。因为军务处是管人的,管人员编制、调配和劳动定额,这是“五定五有”的一项重要
内容,所以被抽来参加试点。他从1959年当兵十多年来一直在部队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包括
劳动管理自然十分陌生。但来试点后进人“角色”很快,在他临时办公桌上,摆放着收集到的
过去农场实行过的各种定额手册。他和有关同志一一核对,校正当时定额制定的依据,以及当
今是否适用,有时还深入生产队跟队长、会计等有关人员座谈。经过仔细推敲,终于拟定了各
项定额手册,这个手册到兵团撤销后成立农场总局一直实行多年。
经过一个多月试点,工作组帮助、指导十五团形成实行“五定五有”实施方案,在随后召
开的现场会上作了全面介绍和推广,这件事表明兵团在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工作上迈出了重要
一步。
几乎在推行“五定五有”的同时,兵团还认真贯彻周总理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关于
“兵团、国营农场应实行评工记分”的指示,由后勤部副部长钱秉公同志带少数同志在十八团
(现为友谊农场)七营(七分场)选两个生产连队(六十六、六十七连)进行实行工分制的试点。为
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专门成立改制办。组织上又叫计海秋和我来这个办公室工作,计海
秋为主任,我为普通工作人员。由此我又和钱秉公同志结识,他是我来兵团后接触到的第二位
现役同志。他来兵团前是沈阳军区后勤部财务部一位处长,是一个抗日时期的老同志,一直在
部队工作,但他来兵团后勤部工作几年来,由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又主管工资分配方面的工
作,在兵团,他是比较早发现当时农牧生产连队职工在工资分配上弊端的人之一。他从基层于
部和职工平常议论中概括出两句话:“收不收,一年十二个秋”(意思不管农业收成如何都月
月开工资),干不干,每天一元二角半(即一级农工月标准工资32元按25.5天平均的日工资),
这两句话十分形象地指出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难能可贵的是钱秉公同志在“文革”期间
“左”的错误指导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大环境下敢于大胆提出这个问题,应该说值得敬佩。我一
直随同他下到试点单位进行指导。1973年十八团的两个连队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
钱秉公同志又进一步向兵团党委提出建议在兵团范围扩大试点。在六个师五十多个团中,每团
都选一个连或一个营进行试点,并确定十八团全团进行试点。他的建议,不仅在基层,就在兵
团机关都遇到比较大的思想阻力。
在这一关键时刻,他的建议得到了兵团党委和兵团主管经营管理工作的刘竹轩副司令员的
支持。试点的建议被采纳,并由兵团名义下发文件,按建议开展试点。同时为了学习外省经验,
由刘竹轩同志亲自带队,六个师各派一名师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加上兵团改制办抽三
人共17人,前往辽宁省盘锦垦区和江苏生产建设兵团专题考察实行工分制的经验,我被指派参
加了此次考察活动。这在当时是规模较大,级别较高的一次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先到了辽宁盘
锦垦区,具体考察平安农场和高家农场情况。因为是在1973年12月初进行参观的,整个农业活
动都已结束,只能靠口头介绍和翻看有关文件与资料。我们得知,这两个农场规模很小,分别
只有一万至两万亩耕地,跟我们垦区的团、连根本无法相比,如十八团当时有150万亩耕地,
一个普普通通的生产连队都在一两万亩左右。另外一点他们主要种植水稻,按照他们的说法叫
做“三弯腰扁担挑”,以人工劳动为主,这与我们大面积机械化作业也有很大区别。基于这两
个不同情况,我们侧重考察如何进行评工记分。在盘锦垦区结束考察后,又接着前往苏北的江
苏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三两团进行考察,他们这里的规模也不大,一般团有三万亩左右耕地。
这里以种植水稻、棉花为主,仍主要靠人工劳动,与辽宁盘锦垦区类似,与我们这里存在很大
的差别。我们在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结束考察后来到南京,由于刘竹轩副司令员与南京军区首长
和后勤部领导比较熟悉,他当年所在部队现在南京驻军,所以我们一行受到格外的热情款待,
被安排在南京军区第一招待所。当地叫A、B楼,是解放前美国军事顾问团的原住所,十分豪华。
我们住在这里除座谈考察收获外,还着重讨论如何在黑龙江兵团借鉴推行。
应该说我们兵团情况与辽宁盘锦、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不能照搬照套。
除了上面已提到我们耕地面积大,机械化作业程度高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从开发初期,
大多数单位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这是进行改革逐步实行工分制的最大难点。参加此次参观考
察的同志对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并形成了如何解决的初步意见。其中主要
有:对老职工的收入适当照顾,办法是对三级工以上的工资实行级差保留,比如某同志三级农
工为月标准工资41.6元,按照提出的办法,即41.6元减去二级工标准工资36.5元等于5.1元,
这5.1元级差工资仍按原来办法计发,从36.5元(即二级工标准工资)打乱按工分所得计发。实
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另一个是生产连队之间因自然条件不同进行适当调整平衡,参照辽宁
盘锦垦区实行的分等累进提取比例。因为一实行工分制,各连队在收入上就将出现差别,但自
然条件千差万别,而且对农业生产成果影响很大。研究的办法是对条件差的生产连队给予亏损
补贴指标,达到指标可按比例提取工资。相反,条件好的生产连队由于盈利过多则适当少提取
一点工资,防止分奖过多。此外对机务工人作业也有适当照顾等等。经过充分座谈最后写成了
参观考察两地的汇报提纲。我们离开南京后,刘竹轩副司令员带领大家先去了北京,向国务院
农林部领导作了汇报,征得了部领导的指示。返回兵团后,经兵团党委讨论,拟定了兵团农牧
生产连队实行工分制的试行办法下发兵团各师、团贯彻执行。记得1974年试点进一步扩大,兵
团共有400多生产连队试行工分制。应该说,那时的工分制与如今家庭农场相比,简直不值一
提。但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来看,则是很大的改革了。只是好景不长,在1975年“四人帮”刮起
的所谓批判右倾翻案风影响下,开始不久的一场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就这样夭折了。
现在,事隔多年后我认为,“五定五有”和实行工分制是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长达八年历
史中两个耀眼的亮点。主持上述两项工作的刘竹轩副司令员和钱秉公副部长虽然已经离去,至
今我仍然怀念这两位领导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