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书编写的若干问题(续二)
续志探讨
关于志书编写的若干问题(续二)
张守春
一、志书如何突出特点
大家知道,特点,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标志,是事物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事物的
价值所在。一部志书能否突出特点,是衡量其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我们这里所说的志书突出
特点,主要是指志书在内容上要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专业特点。下面就分别来谈一谈。
要想把握和突出时代特点,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时代。所谓时代,即依据某种特征划分的国
家、社会或者个人的各个发展阶段,如新石器时代、封建时代、“五·四”时代、青年时代等
等。我们在志书中所说的时代,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自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至今,我国大体上可以划分为5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1952年,是巩固政
权和恢复经济阶段;第二阶段从1953年至1956年,是社会主义改造阶段;第三阶段从1957年至
1965年,是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阶段;第四阶段从1966年至1977年,是“文化大革命”
和两年徘徊阶段;第五阶段从1978年至今,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我省第
二轮修志的时间断限为1986年至2005年。为了保持记述内容的完整,上限允许追溯到1978年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也就是说,我省第二轮修志的记述对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历
史的第五个阶段,也就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我们在第二轮志书中所要突出
的时代特点,也正是这一阶段的时代特点。
任何事物的特点,都是在和其他事物相比较中显现出来的。和前面4个阶段相比,改革开
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有什么特点呢?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我认为,最显著最重
要的特点,就是我们党在这一阶段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只要抓住这
个线索,我们认识和把握这一阶段的时代特点就有了方向。
“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要排除国内外一切干扰,一心一意谋发展,
聚精会神搞建设,就是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放松。这一指导思想,不仅
和“文化大革命”阶段以阶级斗争为纲截然相反,也和“文化大革命”前3个阶段大不相同。
是我们党认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
国社会的基本矛盾而进行的一次伟大的战略转折。只有深刻认识这一点,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
读20多年来我国为什么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也才能从本质上认识和把握这一阶段
的时代特点。
“两个基本点”,其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四项基本原则的内涵也在
不断的丰富和创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确定;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立;新时期社会阶级阶层的变化和非公有制经济广大从业人员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论断;为了实现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党的领导水平和执
政能力的不断增强和提高,等等。这一系列闪烁着时代光辉的理论创新,指引和推动着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航船沿着改革、发展、稳定的航道奋勇前进。
“两个基本点”,其二是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已成为我们时代的主旋律。其范围之
广,触及之深,遍及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领域。从农村改革到城
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
建立;从经济特区到经济开发区;从引进来到打出去;从“一国两制”的构想到香港、澳门的
回归……2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一切伟大成就,无一不是改革开放的结果,都深深镌刻着时代
的烙印。
除以上列举的许多方面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先后提出;社会主义计
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确立;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等等,也都是我国这一阶段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事件。这些重大事件,
不仅在我国,就是在世界上也是前无古人的。由此可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
路线是我省第二轮修志所记述时代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在这一基本路线基础上党和国家制
定的其他各项方针、政策是这一总特点的具体体现。如果我们把这些内容抓住并记述好了,就
可以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无论对当代还是对后代,都具有深刻的借鉴作用。
和时代特点相比,地方特点和专业特点相对好理解一些。如果说时代特点是历史的纵向对
比,那么地方特点和专业特点则是同时代的横向对比。如果说地方特点是块块之间的对比,那
么专业特点则是条条之间的对比。我们要想突出志书特点,首先必须弄清楚这些关系。只有弄
清楚了这些关系,我们才能更好地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专业特点。
地方特点既表现在自然方面,也表现在社会方面;既表现在现实生活方面,也表现在历史
传统方面;既表现在事物方面,也表现在人物方面。我们一方面要全面、系统地去反映地方特
点,另一方面还要抓住那些影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显著最重要最有价值的特点去反映。
拿黑龙江省来说,和其他兄弟省份相比,神奇的黑土地、迷人的冰雪文化、大森林、大煤矿、
大油田、大农场、大粮仓、大边防,老工业基地、绿色食品、俄罗斯风情、北方少数民族风俗,
等等。这些基本特点,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大舞台,我省3800万人民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舞台上
进行着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改革,每一个创新,每一个变化,
每一个成就,都具有鲜明的黑龙江地方特点。抓住这些特点,并把它记述好,志书的地方特
点也就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了。
专业特点也是在相互比较之下表现出来的。一个专业,之所以叫此专业而不叫彼专业,本
身就是由其矛盾的特殊性,也就是由其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我们要善于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两大方面及其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的具体表现上来认识和把握这些特点。这样,我们在编纂
志书的时候,就能清醒地主动地抓住这些特点,深刻地准确地反映这些特点。例如,和公路运
输相比,铁路和航空运输都实行了近乎军事化的管理;和普通乡村相比,国营农场基本上实现
了机械化作业,等等。这些相近的专业之间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这些不同之处,就
表现为各自的特点。专业特点可以从各个侧面多方位多层次地表现出来。我们要抓住那些最能
反映本质最能说明问题的特点写入志书。
需要强调的是,时代、地方、专业三个特点并非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交融
的。它们无时不有,无所不在,只不过有时此特点更显著,有时彼特点更显著。我们要选择那
些最显著的特点入志,这样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在如何选择特点方面,各地各单位都探索出
一些好的经验。例如有的地区和单位提出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人迟我快”的
选择标准,实践证明,用这几个标准选择有特点的事物入志,速度快,选择准,效果大。
弄清楚什么是时代、地方、专业特点,如何认识和把握这三个特点之后,我们的任务就是
需要再探讨一下怎样利用志书鲜明准确地反映这些特点。从各地各单位的经验看,方法大体有
以下3种。首先是充分利用志书的7种体裁,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利用各种方法,全面系统
地反映特点。例如概述可以从宏观角度、综合层面、夹叙夹议的方法反映特点;专业志可以从
微观角度、具体层面、记实方法反映特点;图可以在和正文密切配合的基础上,以形象的方法
反映特点;附录可以辑存大量原始文献,以最真实可信的方法反映特点;大事记和人物传则以
一滴水可以反射出太阳光辉的方法,通过对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反映特点。其次是通
过体例创新,采用篇目升格和竖写单元下移等方法反映特点。这种方法打破了志书传统体例的
束缚,从篇目设计上提升那些具有突出特点事物的地位,一方面使其更加显赫醒目,另一方面
拓展了篇幅,为浓墨重彩地记述这些事物创造了条件。例如在编纂首轮《黑龙江省志》时,我
们把《国营农场志》从《农业志》中分离出来,把《铁路志》从《交通志》中分离出来,就是
为了更好地达到突出黑龙江省地方特点这个目的。在本轮修志中,各地各单位也都在努力创新,
例如把改革和三大基本国策单立篇章,把本地具有突出优势和特点的事物单独立志,等等,
其目的也都是为了更好地反映特点。关于竖写单元下移的例子,我在《如何确定志书的竖写单
元》(见2005年《黑龙江史志》第2期)一文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这里不再重复。第三是在选
择资料和使用资料上下工夫,认真记述好背景资料、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全方位、多侧面地
反映特点。任何事件和人物都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地域(专业)环境中发生或涌现出来的,记
述好背景资料,也就为突出特点奠定了基础。同时,用以事系人的方法记人述事,是志书反映
特点的基本方法。只有把人和事记述好了,才能更好地反映特点。例如首轮《黑龙江省志·中
国共产党志》以较大的篇幅记述了杨靖字、赵尚志、李兆麟、赵一曼和冷云等抗联人物,通过
对他们“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艰苦卓绝的战斗生活的记述,一方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威武
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誓与日本侵略者血战到底的时代精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黑龙江浓郁的
白山黑水、冰天雪地的地方特点。这部志还通过对揪斗“走资派”、破“四旧”、“造反派”
武斗、“斗批改”和“反击右倾翻案风”等重大事件的记述,把“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极左思
潮的干扰破坏下,党的组织和国家政权受到极大削弱,民主和法制遭到严重践踏,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被肆意歪曲,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遭受疯狂摧残的时代特点反映得十分深刻。首
轮修志的这些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借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突出志书特点,不仅是编写技巧问题,更是思想认识问题。为
了更好地突出地方特点,编纂者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辨别能力,在反映特点上突出一个“准”
字;二要诸事当前,择其要者,在反映特点上突出一个“精”字;三要秉笔直书,正反面都要
写,在反映特点上突出一个“实”字;四要正确处理好三个特点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
的关系,在反映特点方面突出一个“全”字。
二、如何正确理解和体现“不越境而书”的原则
大家知道,地方性,是地方志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为了更好地体现和突出这一特点,千百
年来,在志书编纂中产生了一条重要原则,叫作“不越境而书”。在旧时代,尤其是在漫长的
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下形成的那种生产力低下,社会发展缓慢,交通阻塞,通
信落后,国家闭关锁国,地区相互隔绝,人与人之间“各人自扫门前雪”,“老死不相往来”
的状况,使志书编纂做到“不越境而书”是很容易的。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在国际上遭受西方
国家经济封锁,在国内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自成体系,
对内对外联系都很少,修志时恪守“不越境而书”的原则也并不困难。但是,自从改革开放
以来,特别是由计划经济转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不仅一方面跨进国际舞台,另一
方面国内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那种画地为牢、自我封闭的状态也被彻底打破,国际国
内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相互合作与交流成为时代的潮流。在这种背景下,志书编纂“不越
境而书”的原则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以黑龙江省为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对外合作与
交流日趋频繁,而且层次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这种对外合作与交流包括:1.派出对外
机构和人员;2.到省外国外经商办企业;3.到省外国外招商引资和承揽工程项目;4.把省
内知名品牌打到省外国外去;5.到省外国外开展援助活动;6.与省外国外有关城市结为友好
城市;7.参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活动;8.与省外和国外开展各种文化合作与
交流,等等。这些丰富的内容,在编纂第二轮《黑龙江省志》的时候需不需记述?如果需要记
述,算不算越境而书?这个问题,自2003年4月我省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一直困扰着全省
广大修志人员,至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面对新变化,许多同志对在我国第二轮志书编纂
中是否仍需要坚持“不越境而书”的原则产生了质疑。有人主张“要适当越境而书”,也有人
主张“必须越境而书”,还有人主张“把越境而书作为第二轮志书编纂的一项通则”。似乎不
推翻“不越境而书”的原则,第二轮修志工作就无法进行下去。我认为,这些提法看似有理,
细研究起来却很值得商榷。因为这些同志只看到了问题的表面,没抓住问题的实质。一个地方
政府在本行政区划外开展合作与交流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志书记述这样的活动是否就算是“越
境而书”?要想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我们还得从“不越境而书”中的“境”字谈起。
从对古今志书的分析看,“不越境而书”中的“境”字大体有两个层面的解释。其一,是
行政区划之“境”。即在本行政区划之内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否归本地政府管辖,志书都要记
述。从首轮修志看,这个问题已被我省广大修志工作者所认识和掌握。如首轮《黑龙江省志·
军事志》,这部志书由省军区负责编纂。他们不仅记述了省军区的军事活动,还记述了23军、
空军飞行学院以及211医院的军事活动。23军、空军飞行学院和211医院不归黑龙江省管辖,而
是分别归沈阳军区、空军和总后勤部管辖。这样记述的结果,大大加强了志书的整体性,使读
者看到了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军事活动的全貌。同样的例子,在省志《武警志》、《科技
志》、《教育志》等志书中表现得也很充分。由于这个问题在首轮修志工作中解决得好,所以
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以后,广大修志工作者还没有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歧。
其二,是行政管辖之“境”。即凡归本地政府管辖的事情,不管发生在行政区划之内还是
行政区划之外,志书也都要记述。由于这种情况在首轮修志中或没有涉及,或涉及很少,所以
并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注意,更没有形成共识。其实,翻阅以往志书,这种情况也不乏其例。
我们就以人物传为例。各地的人物传主要记述的是两种人,一种是本籍人,另一种是客籍在本
地生活或工作的人。除了这两种人外,还有第三种人,就是本籍在外地生活或工作的人。本籍
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人已脱离了本行政区划,为什么还要为之立传呢?原来方志界在编纂人物
传时有一个标准,就是“一郡之柱础,乡邦之光耀”。本地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杰出人物虽然
没有直接为家乡效力,但他却为家乡人带来精神力量,为家乡增光添彩,所以家乡志书为他留
有一席之地。除了人物外,以往志书记述各地对外工作的文字也偶有所见,只不过在数量上较
少而已。其实,数量多和数量少只是量上的区别,并没有质上的变化。对内对外合作与交流只
不过是一个地方全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地方工作的拓展和延伸,记述这样的工作怎么能
算是“越境而书”呢?由此可见,今天我们在志书中利用较大篇幅记述各地对内对外合作与交
流并非离经叛道,只不过是对以往修志传统的发扬光大。主张“越境而书”的同志强调加强对
这方面内容的记述,充分反映时代特点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们为此抛弃“不越境而书”的原则
却是不可取的。这些同志也许没有想到,抛弃了“不越境而书”的原则,就是抛弃了志书地方
性的特点;抛弃了志书地方性的特点,也就等于抛弃了志书的价值。
最后说一下,我们在记述各地对内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一把尺子和把握
好一个度。这把尺子就是本地的发展变化,凡是归本地政府管辖,与本地发展变化密切相关的
事情,我们就应大胆地记,充分地记;凡是不归本地政府管辖,与本地发展变化无关的事情,
我们就一个字也不要记。这个度就是围绕本地对内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把事情记述明白即可,
不要记述得过多过滥。例如记述黑龙江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只记它怎么为黑龙江省服务,怎
么促进黑龙江省的发展,上海的事情,与之有关的则记,与之无关的则不记。又如记述哈尔滨
市与日本新市建立友好城市,我们只需记述两市建立友好城市后对哈尔滨市发展变化起作用的
内容,其他的内容则不必记述。如果我们在记述各地对内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时候,丢掉了这把
尺子和这个度,让记述内容随意拓展,恐怕就真的要“越境而书”了!
三、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语体文、记述体
作为志书语言文风的重要组成部分,语体文、记述体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广大修志工作者耳
熟能详的两句话。但在第二轮志书的编纂实践中,还有相当多的同志对这两句话的理解并不准
确和全面。这个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会直接影响全省第二轮志书的编纂质量。
所谓语体文,即书面白话文。这里面含两层意思:首先,语体文是白话文,这就把它和文
言文区别开来。也就是说,志书不能用文言文。当然,现在除了有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中的
少数老专家、老教授还能用文言文写作外,社会上已经很少有人还具备这种能力了。但在各种
读物中,半文半白,文白相杂的语言还随处可见。这种情况,在我省第一轮修志中表现得尤为
突出。一些年龄较大的同志或出于习惯,或出于好恶,经常喜欢使用这种语言,甚至有一部县
志志稿还由于这个问题被推倒重修。文白相杂的语言阅读起来诘屈聱牙,理解起来晦涩难懂,
违背了志书作为资料工具书明白晓畅,通俗易懂的体例要求,在志书中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
其次,语体文是书面白话文,这又把它和口语白话文区别开来。口语白话文具有鲜明的地方性,
将其运用到文学作品中,可以增强生动性和真实感。但口语白话文也有致命的弱点,即许多
异地人看不懂。例如电视剧《刘老根》、《马大帅》深受北方人,特别是东北人的喜爱,但剧
中那些浓郁的方言口语南方人却看不懂。同样道理,如果志书也使用口语白话文,那么在我们
幅员广阔的祖国中就有相当多的人看不懂。志书是传世之作。今天就有这么多人看不懂,多少
年后我们的后代就更看不懂了。在这种情况下,志书“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还怎么能实
现呢?所以在志书中口语白话文也是不允许存在的。如果说文白相杂的语言是编纂者主动使用
的话,口语白话文的语言有时则是编纂者无意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我们在修志时要增强自
觉性,避免这两种情况的发生。由此可见,语体文不是文言文或半文半白的语言,也不是口语
白话文,而是准确、规范、简明、通俗的书面白话文。
所谓记述体,即以文字为工具,以时为序地叙述事物发展变化的一种文体。志书采用记述
体记事有以下特点:一是必须严格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叙述事物,不能像其他文体,特别是像
文学作品那样插叙和倒叙;二是不尚修饰,不假议论;三是记事尽量做到原原本本、原汁原味。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持志书的真实性。因为真实性既是志书的特点,也是
志书的优势。
值得强调的是,一部志书是否采用了记述体,要通过该志书各个竖写单元(有人也称条目)
内容的整体情况来判断,不能断章取义地以个别的字句来论定。现在,一些同志在讲课或评稿
时,往往摘出只言片语,就武断地认定某部志书写成了议论体、说明体、教科书体、总结报告
体、文学作品体,等等,结果使听课者或编纂者茫茫然不知所措。《黑龙江史志》编辑部也曾
多次收到这样的稿件,稿件的作者从一些志书中列举出几十条、上百条所谓不符合记述体的例
句,说它们写成了某某体。其实,一部志书的竖写单元内容到底写成了什么体,要从整体上通
篇来考察。大家知道,体例即著作的组织形式和书写要求,各种文章著作都有自己的体例。例
如议论体就要求有论点、论据、论证过程、结论等。一部志书中的竖写单元内容只有具备了这
些要素时,才能说它是写成了议论体,才能从根本上否定它。至于整个竖写单元中的个别句子
带有议论的性质,那就要作具体分析:如果是毫无根据的空泛的议论,就应做局部的修改;如
果是在充分记述史实基础上的议论,那就是对内容的升华,是画龙点睛,是志书体例所允许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志书中要记述的事物包罗万象,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记述
这些事物,志书在整体上采用记述体的同时,需要调动多种表达手段,包括说明的文字、概括
的文字、议论的文字,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读志用志。例如许多专业
性较强的志书,在必要的地方使用一些说明的文字,不仅是允许的,也是必须的。
对志书文字不尚修饰的要求,也应该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对于一些修辞手段,如比喻、拟
人、想象、夸张、渲染、烘托、排比、对照等等,志书中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我想,标准
只有一个,那就是看它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地表达志书的内容。拟人、想象、夸张、渲染、烘托
是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中常用的表现手法,它们塑造的艺术形象,虽增强了美感,却具有不
确定性,违背了志书内容真实准确的要求,所以不能用。排比、对照等句式,一方面不影响志
书内容的真实表达,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强志书的可读性,因此志书不应该排斥它们。至于比喻
这一修辞手段就比较复杂了。那些带有修饰性的比喻给人以不确定的印象,志书中是不能用的;
但一般的“打比方”,不仅不破坏志书内容的真实性,还有助于读者对所记述事物的理解,
志书中就可以用。例如把地球仪比喻成足球那么大,就属于这种情况。
综上所述,要想正确理解和运用语体文、记述体进行修志,必须恪守两个原则:一是语言
文风是为表现志书内容服务的。只要有利于志书内容的表达,在大的方面又符合志书体例,我
们就可以大胆创新,大胆采用,不必在细节问题上斤斤计较。二是修志是为了用志。修志和用
志之间有一座桥梁,这就是读志。因此,我们在修志的时候,要时刻想到如何让读者读得顺畅,
读得明白,这才是我们修志的根本目的,我们的语言文风要服从、服务于这个目的。(此题
同贾奇合写)
四、志书如何搞好以事系人
最近,我们在审阅志稿的时候,发现很多志稿在以事系人方面搞得不好。可以说,以事系
人搞得不好,已经成为我省第二轮志书编写中的一个共性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经
访查分析,我们认为从编纂者的角度看,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以事系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古今方志半人物”,这是方志界耳熟能详的一句话。
但翻开现在的一些志稿,却往往只见事不见人,或只见数不见人。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是
人类历史的创造者,包括地方志在内的任何社会著述,都应以反映人的活动为己任。抛开了人,
地方志记述事业发展变化,反映工作经验教训和实现资政育人的目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志
书只有在记述家乡事的基础上写好家乡人,才能更真实、更生动、更亲切、更感人,从而提高
志书的可读性和可信性,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一些志稿之所以以事系人
搞得不好,归根结底,还是编纂者的认识没有跟上去,不懂得事由人做,人因事显,人和事是
不能分开的道理。只记事不记人或只记数不记人,无异于舍本求末,怎么能保证志书的质量呢?
因此,要想搞好以事系人,必须首先提高认识。只有认识上去了,才能调动编纂者的自觉性
和主动性,为搞好以事系人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受志书总体设计的制约。有的地区和单位,拿第二轮修志和首轮修志相对比,认为首
轮修志时间断限数千年、上万年,而第二轮修志仅短短20年,内容含量应远远少于首轮修志,
因此在总体设计时,篇幅字数大大压缩了。其实,第二轮修志虽然时间跨度短,但内容却极其
重要极其丰富。第二轮修志断限内的20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改革力度之大,发展变化之快,取得成就之多,都是史无前例的。这样的内容,需要我们用足
够的篇幅,浓墨重彩地加以记述。内容多,篇幅少,给编纂者出了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难
题,一些同志只能在内容上“抽条”。结果,在条目竖写的时候,背景不能抽,原因不能抽,
发展过程不能抽,最后结果不能抽,被抽掉的只能是中间那些鲜活的典型事例。事被抽掉了,
人也就无处可系了。这正应了那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最近,我看了一些哈尔滨市的
志稿,其他方面都写得不错,就是以事系人搞得不好,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我想,这个问题,
不适当扩大一些篇幅,是很难解决的。
三是不知道系什么人。在某些编纂者的心目中有一个误区,好像以事系人就是系领导、系
名人,这种认识是十分片面的。由于身份地位的关系,领导、名人参与事件多,做出贡献大,
在志书中经常被系,甚至达到标准的还要收入志书单独立传是理所当然的。但以事系人主要是
记事,其次才是记人,记人的目的是为了把事说清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管涉及什么人,
是领导、名人,还是普通人;是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人,只要能够更好地反映事业的发展,
就都应该大胆地系,坚决地系,即使是反面人物,也应该毫不犹豫地去系。相反,如果给以事
系人划线,只记这一部分人,而丢弃了那一部分人,就会以偏概全,其结果必然造成内容的缺
憾,影响志书的质量。
四是不知道在什么范围内系人。志书有7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这7种体
裁,都具有记人的功能,只是在记述方法上各有不同。以事系人这种记述方法,是专指在志这
一体裁的竖写中使用的。概述和大事记在记人方面虽与志极其相似,但也略有差别。大事记专
记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的大事、要事、新事和特事。在记事过程中,人只是作为记事的要素出
现的,是为了把事记述得更好服务的。因此,大事记所记之人不允许离开事件的内容。概述作
为志书之纲,既可记事,也可写人,二者互有交叉。记事有时涉及人,在记述方法上和大事记
基本相同;写人必然连带事,但不受事的制约,在内容上可以有更宽广的空间。志在以事系人
方面,内容稍比大事记宽而略比概述窄,在记述方法上介于二者之间。除述、记、志外,还有
人物传和图、表(如人物名表)、录,由于这几种体裁在记人的方法上与前3种有很大不同,比
较容易识别,这里就不再论述了。
五是不知道怎么系人。以事系人,顾名思义,就是把人和事绑在一块写。虽然二者绑在一
块,但也有主次之分。前面已经说了,是以记事为主,写人为辅。正是因为这两句话,才把志
中的以事系人和概述、大事记中的记人区别开来。大事记记人是为记事服务的,在内容上人没
有自己的独立空间;概述记人有时是以记人为主,记事为辅,二者关系正好倒了过来,因此有
人将这种写法称为以人系事。而志中的以事系人,二者虽有主次之分,但都有自己的独立空间,
既要记事,也要写人。正因为如此,以事系人,在写人时,首先要考虑人是事件中一个不可
缺少的要素。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把事件说得更清楚、更完整;同时,在不影响记事的同时,可
以把人的有关方面,如身份、地位等做必要的介绍,使读者对人有更多的了解。只有明确了这
些关系,我们才能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事系人这一记述方法。
顺便说一下,现在有些同志把以事系人分解成直系、附系、专系和附系与专系相结合等几
种方法。他们把我上面介绍的那种方法称为直系。除了直系外,还可以采用设“附记”或单立
章节的方法进一步写人,叫附系、专系或附系与专系相结合。我认为,编写时努力写好人,是
我们新时期修志应该努力的方向。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必须根据内容的需要努力创新。但
把远离事件去写人的方法还叫做以事系人,我觉得就不那么合适了。(此题同逯秀英合写)
(原载《黑龙江史志》2005.7.8.9.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