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第二轮修志如何记述民俗内容 杨海峰 张国松
笔者从阅读的一部分首轮省市县志书中发现,大部分志书对民俗内容都给予了记述,且比
旧志有很大的进步,但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一)一部分新志对一些民俗的古代状况记
述较多,而对近代以来民俗的发展变迁特别是当代出现的一些新民俗记述不够。(二)一部分新
志在记述民俗内容时不太全面。如有些新志没有记述民间风尚。民间风尚是民俗的重要内容,
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民间风尚;有些新志反映服饰、饮食、居行等物质生活民俗及人生礼仪、
岁时节日民俗等较为详细,而反映信仰、娱乐等精神生活民俗过于简略;大部分志书都专设
节、目记述禁忌民俗,却极少有专设节、目记述祝吉民俗;有些新志对民间的恶风陋习及其演
变反映得不充分等等。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之,我国各地的
民俗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那么,作为一地之百科全书的地方志,在第二轮修志中如何记述民
俗内容应是当前志界探讨的问题。
一、第二轮志书记述民俗内容的必要性
第二轮志书是否记述民俗,引起志界诸多争论,目前有3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编修续志
时间跨度短,只有20年左右,在这样短暂的历史时限内,民俗内容不可能有多大变化,可不立
篇设章,不再做重复记述。
因此,续志不需要像前志那样横陈百科。对于那些没有多大变化的事类,如民俗等内容,在有
关章节(条目)或概述中简要记述即可。
而把一些内容删去,后人并不知原因,会认为这些事物在当时不复存在,才没有记叙。如果第
一部志书记叙的事物都存在,那么第二部志书就不能出现缺项。
一些这样那样的争论,但笔者认为,第二轮志书还是应该记述民俗内容,其理由如下:
(一)民俗的变异性,决定了第二轮志书必须记述民俗内容。民俗是随着自然、社会、政治、
经济的变化发展而发生变化。第二轮志书记述的时限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时期,随着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民俗内容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例如在城市,过春节贴对联已
经不像过去那么讲究了,只要在红纸上写上吉利话就行。放鞭炮早已被有关部门禁止,串门拜
年已被电话、短信以及电子邮件所取代。而过年逛庙会的习惯,也由于电视里的精彩节目、春
节期间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冲淡很多……既然我国民俗在这期间发生了较大变化,作为一方之
全史的地方志就应记述有关民俗的内容。
(二)第二轮志书记述民俗是对首轮志书进行补遗勘误的需要。首轮志书由于种种原因,可
能在记述民俗方面有一定的遗漏和错误之处,为了更好地发挥志书资治、存史、教化功用,第
二轮志书有必要进行补遗勘误。如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蒙古族民间流传着这样一种民俗:秋割时,
特意留一绺庄稼,称它为“巴音萨哈拉”(意为富有的胡须)。最后割“巴音萨哈拉”时,朗
诵祝赞词,预祝明年获得好收成。这种农业民俗,说明了蒙古族人不全是从事畜牧业生产的,
有相当一部分也从事别的生产,展现了蒙古族文化的丰富多彩。但在该地区已出版的几部志书
中,就没有这方面的记述。
(三)第二轮志书记述民俗也是为旅游经济服务的需要。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
旅游资源,而人文旅游资源主要由民俗构成。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
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
可见,中国旅游业的优势和特色,来自民间,来自上下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而且
随着旅游业的日益成熟,旅游中民俗文化含量还会不断增加。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曾讲过一段关
于民俗入志的话:民俗与现代文化、旅游业结合起来就是生产力了。如果不修民俗志,很多民
俗就要失传。北京建城3000多年,建都850周年,外国人就想看看这段历史文化,不是来看五
星级酒店的,那东西人家也有。首都博物馆陈列中,民俗是一大块内容。我小的时候,抖空竹、
打嘎嘎、抽陀螺,现在孩子们都不知道,甚至年轻人也不知道。庙会上有些东西也失传了。
所以,把各个历史阶段的民俗文化记录下来,可以为旅游经济服务。
确地记述民俗内容,将会对我国的旅游业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第二轮志书记述民俗是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扶持对重
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2004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发起、组织和实施的“
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工程持续10
年,将对中国的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进行地毯式的普查。其中有一项任务就是:整理、
编纂和出版《中国民俗志》系列(以县为单位)、《中国民俗图录》和《中国民俗分布地图集》
等。既然民俗作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第二轮志书也应记述好民俗内容,这必会提高
志书的价值。另外,记述民俗内容也是方便读志用志的需要。如果第二轮志书不记述民俗内容,
一些读者查找有关民俗的内容可能还要翻首轮志书,这样就会产生诸多不便。而且,据笔者
所知,目前一些地方首轮志书已没有了,这样就会大大降低志书的利用价值。
二、如何设置第二轮志书民俗内容篇目
既然第二轮志书记述民俗有它的必要性,那么对民俗内容如何设置篇目则是值得广大修志
工作者思考的问题。笔者通过阅读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方志出版社2004年10月出
版的《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中所列的31部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篇目了解
到,第二轮志书记述民俗内容的情况:有10部在有关社会内容的篇下设有民俗的章节;有8部
专门设有民俗的篇章;有4部虽没有设民俗的篇章节,但在其他章节中有所体现;还有8部没设
有关民俗的篇章节。从中可知:一部分第二轮志书仍没有重视民俗内容的记述;一部分志书虽
记述了有关民俗的内容,但也存在名称不统一、缺项等问题。那么,如何设置篇目才尽可能全
面反映有关民俗内容呢?
笔者认为,要想全面记述民俗内容,首先要清楚民俗所包含的内容。对民俗的内容,民俗
学界有不同的观点:钟敬文认为民俗的内容应包括:物质生产民俗、物质生活民俗、社会组织
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仪礼、民间信仰、民间科学技术、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语言、民间
艺术、民间游戏娱乐等。
1.经济的民俗:它是
以生态民俗、民间传统的经济生产习俗、交易习俗及消费生活习俗为主要内容的。2.社会的
民俗:它是以家族、亲族、乡里村镇的传承关系、习俗惯制为主要内容的,其中社会往来、组
织、生活礼仪等习俗都是重点;近来都市社会民俗也被扩展为对象。3.信仰的民俗:它是以
传统的迷信与俗信的诸事项为主要内容的。4.游艺的民俗:它是以民间传统文化娱乐活动(其
中也包括口头文艺活动)的习俗为主要内容的;也包括竞技等事项在内。
可见,民俗的内容还是十分广泛的。所以,第二轮志书在设置民俗内容篇目时就应充分反映这
些方面,当然还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据实而载。
笔者近日见到北京民俗文化普查方案中北京城区民俗文化普查纲目,十分全面,可以作为
第二轮修志篇目的借鉴(以下纲目有所删改):(一)商业民俗:1.基本情况:(1)本区商业民俗
有什么典型的特征;(2)本区有哪些主要商业街;(3)近百年来受社会变革、外来工商业的冲击,
商业传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2.商业的种类:(1)“坐商”(茶叶店、干果店、古玩店等)的
情况;(2)老字号的情况;(3)还有哪些主要店铺;(4)有哪些流动商贩。3.交易习惯:(1)本
区有哪些集市;(2)店铺每天营业情况;(3)店铺怎样推销自己的商品;(4)老字号平常是怎样
经营的;(5)小贩走街串巷是怎样叫卖的。4.商业组织。5.从业人员生活。(二)游艺民俗:1.
基本情况:(1)本区主要有哪些主要游艺行当(如说唱、评剧、皮影、相声、杂耍等);(2)近
百年来这些行当的变化。2.行当组织。3.表演。4.艺人生活。(三)庙会民俗:1.基本情况。
2.庙宇建筑与庙会空间。3.神灵与会期。4.庙会组织与庙会过程。(四)结社民俗:1.会
馆。2.帮会。3.其他。(五)交往民俗:1.亲戚之间如何称呼、走动。2.平常见面如何寒暄。
3.通常主人请客人吃什么,餐桌的座次,上菜的顺序等。4.什么节日必须要拜访亲友。5.
什么节日忌讳走亲访友。(六)节日民俗:1.春节。2.元宵节。3.清明节。4.端午节。5.
中秋节。6.其他节日。(七)家庭民俗:1.一般家中有几代人共同生活。2.家长的权威及
各成员的地位如何。3.过继和抱养的规矩是什么样的。4.家人之间有没有什么忌讳。5.分
家的情况。6.老人如何赡养。(八)衣食住行民俗:1.服饰习俗。2.饮食习俗。3.居住习俗。
4.出行习俗。(九)人生礼仪:1.生育。2.婚姻。3.生日寿诞:4.丧葬。
另外,《南京市民俗志》在篇目设置上有一定的创新,可作为借鉴。其篇目为:第一章生
活民俗:饮食,服饰,居住,行旅;第二章生产与交换民俗:农事,匠作(机织、瓦木、裁缝、
酿造、炼窑等),商贸;第三章礼仪民俗:婚礼,生育,生日,冠礼,寿诞,丧葬;第四章
游艺民俗:民间竞技(放风筝、荡秋千、斗鸡、舞龙灯、踩高跷、象棋、围棋等),民间工艺
(绒花、灯彩、剪纸),游观联谊(玄武湖赏樱、东郊赏梅、秋游栖霞等);第五章岁时民俗:传
统节日,时令节庆,新兴节庆,洋节;第六章崇信与禁忌民俗:崇祀,信仰,禁忌。
三、第二轮修志记述民俗需注意几个问题
(一)有关民俗名称的统一问题。首轮志书中有关民俗名称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用
习俗,有的用习惯,有的用风俗,有的用民俗,甚至有的同一本书出现不同的名称。就是已出
版的第二轮志书也存在不统一的问题,笔者认为,既然民俗内容十分广泛,许多内容可以包括
在民俗内容中,第二轮志书还是以民俗设篇(编)章好。
(二)要充分利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民俗发生了较大的
变化,虽然有一些杂志、报纸、网络、专著记载民俗内容,但没有统一的部门来系统地收集、
整理。修志工作者要想全面记述一地的民俗内容,只有通过实地调查才能获得数量大、可信性
强的资料,从而增强志书的真实性。另外,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一些民俗内容原来由文字叙
述描绘的方法,已经被录音、摄像所取代。如果志书中采用这些鲜活的图片,就会增加志书的
真实性、可读性。在这方面,《南京市民俗志》做得较好,不仅在前面的彩页部分采用了大量
的有关民俗照片,而且在正文中还插入了大量的图片,图文并茂,社会反响较好:
(三)要充分发挥民俗学专家、学者的作用。当前,第二轮修志人员大部分是新手,他们可
能对民俗方面的内容不太了解,这可能不利于第二轮志书民俗内容的编写。笔者认为,除了他
们加强自学外,如果有可能的话,应邀请民俗专家、学者给修志者举办民俗学讲习班,以提高
他们的理论水平。
(四)在选录资料时,绝不能把那些根本不能称之为民俗、民谣,甚至是不正之风、低级趣
味、黄色污秽和有错误政治倾向的段子当作民谣、故事收录进志书。第二轮修志开始之初,确
有个别志书初稿由于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且误认为这些内容可以增强志书的趣味
性、可读性,就无原则地把这些资料收录进去,这是要不得的。
(原载《中国地方志》2005.7)注释:
①黄秉丽:《新志编修刍议》,《宁夏史志研究》1998年第3期。
②沈永清:《续志编修之我见》,《上海修志向导》1997年第10期。
③王卫明:《有关续志几个问题的探讨》,《河南史志》1997年第4期。
④芙蓉、孟国荣:《谈民族地区续志中的民俗》,《中国地方志》1999年第5期。
⑤陈南江、吴月照:《略述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特区理论与实践》1998年第5期。
⑥王岐山:《在听取北京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汇报后的讲话》,《北京地方志》2003年第4期。
⑦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⑧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⑨《北京民俗文化普查方案(试行)》(下),《民俗研究》2004年第3期。
⑩南京市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民俗志》,方志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