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修志质量年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第二轮修志质量年活动方案
黑志办发[2006]9号
各市(地)、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省(中)直各承编单位:
当前,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第二届三级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确保志书编纂质量,经省政府领导
同意,决定2006年为全省第二轮修志质量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志工作,按照我省经济
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边疆文化大省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第二轮修
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能够登上新的高度,取得新的成绩,多出精品
佳志。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队伍素质和志书质量为目标,通过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增强
精品意识、严格质量标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每一部志书都能成为观点正确、
资料翔实、体例完备、结构合理、行文规范、特点鲜明、图文并茂、有所创新的合格志书和
精品佳志。
三、活动内容
采取动员、督查、培训、评议、研讨等方式开展质量年活动。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关于开展第二轮
修志质量年活动方案》,明确搞好质量年为今年全省地方志工作的重点,动员全省地方志系统
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质量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检查。以提高志书编纂质量为重点,对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地、
各部门和各承编单位进一步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特别要督促检查篇目设计、资料搜集、
资料长编、撰写志稿等环节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查结果通报全省,对好的单
位进行表扬,对较差的单位提出批评。
(三)业务培训。针对三级志书编纂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需要,对三级志书的主编和编写人
员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范围、不同方式的业务培训。在《黑龙江史志》和“中国龙
志”网站开辟质量年专栏,加强对质量年活动的宣传和对志书编纂的业务指导、经验交流、信
息沟通。
(四)志稿评议。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修志工作者和志书编写人员,加强对三级志书初稿和
试写稿的评议工作,找出志书撰写中的问题和偏差,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志书在送
审前达到“齐、清、定”的标准。省志各责任副总编要组织分管承编单位召开志稿评议会,各
市(地)也要及时地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搞好志稿评议工作。
(五)专题研讨。召开一次全省范围的第二轮修志质量年专题研讨会,确定若干具有典型意
义和普遍指导性的专题,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修志工作者和志书编写人员参加研讨,交流提高
志书编写质量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地方志理论和学科建设,提高修志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
能力,更好地完成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一步明确省志办领导责任,强化省志总
编室工作,发挥各职能处室和责任副总编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开展质量年活动的领导。各市
(地)地方志工作部门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好质量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完善标准。在严格执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3年下发的《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
纂工作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地方志编纂特点和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有关创新编
纂方法、突出时代特色、体现图文并茂等方面的质量要求。
(三)突出重点。责成省志办有关领导和处室,对部分组织领导和编纂工作比较薄弱的承编
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指导,促进他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编写任务,保证编纂进
度和编纂质量。对志书编写问题较多的承编单位,也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指导。
(四)学习先进。在全省地方志系统开展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的活动。同时,还要开
展评选“最佳篇目”、“最佳资料长编”、“资料搜集最佳单位”和“优秀主编”、“优秀撰
稿人”的活动。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争创一流,争做贡献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