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新方志中的人物志编写谈

新方志中的人物志编写谈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业务学习讨论会

章浏

2005年11月3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有关会议,讨论新方志中的人物志编写。
大家对首轮志书中的人物志进行了分析,对第二轮志书人物志的编写作了重点探讨,乃择其
论点综述如下:
有的与会者认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新方志编纂中必须写好人物志。但在首轮新方
志中人物志普遍存在着公式化、简单化的弊端,有的人物志形象干瘪,就抗日英烈而言,多侧
重其英雄事迹,而对其生卒年月、参加抗日战争的原因、思想感情变化、人际交流、家庭出身
环境等轻描淡写,甚至以英烈名录入志,过于简单化。因此,强调在第二轮修志中人物志编写
要避免这一倾向,要充分提供人物信息,突出人物个性,把人物写丰满。
有的与会者认为,继承传统,发扬人文精神,应该加大人物部分的分量。传统方志非常重
视人文,注重地方人物的收录,以彰显一地的风化,有的志书甚至人物志占了全书的一半,这
似乎也不太合理。人物志在全志中的分量,应根据志书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在新编地方志中,
经济部类占了大半,志书见物不见人,有的新编志书甚至存在“为官立传”的不良倾向,收入
人物根据官位的大小、地位的高低,这样就不能充分反映社会风貌,传承人文精神。志书,要
从资治、教化、存史的角度出发,尽量真实、全面地反映人物的人生轨迹,是非并书、功过并
存,要真正做到对人的尊重,经得起时间的冲刷和检验。至于人物志人选的标准,应坚持“生
不立传”的原则,但在人物的收录形式上可效法古代史志的做法,或立独传,或立名录,或设
人物表,还可采用类传的方式,以全面反映各个方面不同时期的人物。如民国《新纂云南通
志》,有关人物的传记有名宦传、耆旧、列传、名贤传、忠节传、孝友传、义行传、宦绩传、
武功传、儒林传、文苑传、实业传、艺术传、隐逸传、烈女传、寓贤传、释道传等,全面的传
录了各类历史人物,颇值得借鉴。在人物志的编写上,应该公正客观,秉笔直书。倘若正面人
物全是高、大、全,反面人物全是假、丑、恶,人物模式化,那么志书就难以打动人,也难起
到彰显人文精神的作用。事实上,任何正面人物都有一些小小的缺憾,所有人物都会有闪光点,
如果能够挖掘出这些人物身上真实的东西,客观公正地记述,那么反映出来的人物就会活灵活
现。因此,人物志要写“活的人”,写“这一个”,更要写动态的人,写出人物的心理变化过
程,尤其是人物的某些细节,生活的某些片段,可以生动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内心世界。因为
人作为一个个体,彼此有着差别,每个阶段每个人物的人生境界也在发生着变化,要写出人物
的特点,就必须写出人物的独特之处,那些将人物志写成人物简谱、人物履历,千人一面、千
篇一律的做法是要不得的。
还有与会者认为,要修好志,要提供给社会有用的信息,就必须发挥方志所具有的丰富的
信息资源价值,体现志书的特点,尤其是人物志的记述。方志记载了很多地方的人文掌故,尤
其是一些不被人重视的“小人物”,却可补正史和其他史料的缺失。
(原载《中国地方志》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