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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结合体例之管见

史志结合体例之管见


作者:张斌仪
史志结合的体例是黑龙江省农垦系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编史修志实践中,逐步探索
而提出来的新课题,在方志学的发展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这一新体例不是偶然出现的,是
根据农场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来的,它符合史志学科的发展规律,有着远大的发展前途和强
大的生命力。由于初行,现今还不够完善,急待有志于史志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发展
,作为一个爱好史志的工作者,感述管见。
一、方志体例的发展
王重民在其《中国的地方志》一文中,认为地方志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
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一世纪,代表作是《禹贡》,把全国分为九州,按州记事。第二阶段公
元一世纪,有两汉、魏晋及南北朝时期的地志和地记。第三阶段公元六世纪至十二世纪,有
隋唐时期的图经。第四阶段公元十二世纪至二十世纪,有宋元以降的地方志,这一时期史体
进入方志。朱士嘉认为:方志是中国封建时期的产物,由史、书、志、记、录、传、图、经
等不同体裁演变而来,汉唐时期即出现地方志,宋元进入成熟阶段,清代为全盛时期(朱士嘉
《中国地方志浅说》)。李树田在《东北史志文献要略》一书中则谓:“总之,方志流觞于先
秦,萌芽于汉晋,发育于隋唐,成熟于宋元,昌盛于明清,延续于民国,变异于伪满,新生
于解放,中兴于当今。它有史、表、志乘、记、录、考、略、传、兴、通兴、图经、图说等
名目;还有志稿、志略、志余、续志、新志等变称”。由此可见,方志及其体例是在不断地
前进,由于史志结合的体例出现,“史志”的名目必将相应而生,这是当今边缘学科发展的
趋势。
二、内容决定形式
因为这次编纂的是社会主义农垦企事业的新方志,所以在遵循的指导思想上,坚持的立
场、观点和方法上,编写的内容上,采取的材料上都与旧方志有所不同,为此,也必须有适
应这些新要求的新体例,这就是内容决定形式。
每个国营农场都有“从无到有,虽小俱全”的特点,所谓“从无到有”,就是各个农场
都有一段艰苦奋斗、光辉灿烂的创业历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当
今教育后代极其生动的乡土教材,不能不写进去。如果不写进去,就埋没了垦区一百六十多
万干部、职工、家属们,在党的领导下,三十多年来对祖国的贡献,这是历史所不允许的,
这段历史只能用史体写,用志体就完不成任务。所谓“虽小俱全”,就是农场和县来比,当
然范围小点,时间短点,但就其包罗事物的方面来讲,则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样样俱
全。在农场的发展过程中,各条战线上都有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全面地、真实地、系
统地记叙出来,就可以起到“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
精神文明建设的很好依据。它恰怡需要用志体来表现,如用史体就难于贮存丰富翔实的资料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农垦系统的新方志的体例,最好是史志同书,相辅而行。
三、必须明确史志的关系
采用史志结合的体例,最重要的是弄明白史志的关系。方志工作者都熟悉二者是“同源
异体,殊途同归,相辅相成”;“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史志难分,向来如此”。这就是说
史和志有很多相同的方面,但也有不同的方面;也可以说二者存在大量的共性,但也有明显
的个性。这种关系就象黑板上画了二个套着的圆,中间有一大块重叠的地方,但两边还显然
有各自不重的部分。在采用史志结合的体例时除注意其共性外,应该特别强调其个性。
朱新更认为:志要全面的志往记今,用文献资料反映情况;史则记某地某人或某团的史
事,用文献资料为征信依据。志采择资料时重文献实物,立足于广;史则兼重口碑,立足于
精。我们写北兴农场简史时,就因为重文献资料而轻口碑,走了很大弯路,吃了不少苦头。
梁寒冰在论城市史与志的关系时认为:城市史是研究城市的起源、形成和发展变化;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演变过程,探索历史的发展规律。城市志则要求全面反
映城市的基本面貌,其内涵比史广泛得多,具备“百科全书”的性质,资料性是显著特点,
为建设提供现实的依据,史取代不了。王复兴认为史志除研究的对象任务、内容不同外,特
别是写法不同。史要求史论结合,占有大量资料,通过对历史人物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
展规律。志重在编纂,将各方面的材料整理、考核、分门别类记载下来,为历史研究保存真
实可靠的资料。它“述而不论”,寓是非褒贬于记叙中,文字扑实,简洁。李树田认为:志
的特点在于述而不论,信而有征,用材料说话,摆事实,文直事赅。史是纵的,述而有论;
史论结合,重在运用史料讲道理,有分析,有论证,有结论;着重研究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
及其规律性;史比志在叙述史实方面要简明概括,特别注意探索和阐述历史发展规律。
根据上面的引证,可以看出:史志二体虽不能截然一分为二,但也绝不能合二而一。史
代替不了志。志也代替不了史。在采取史志结合的体例时,既要注意它们的共性,又要强调
它们的个性。特别是写作方法,在实践中有继承有创新。就会写出需要的史志。新中国成立
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城镇,新工农企事业编史修志时,最宜于采用这一新体例。
四、篇目编排
篇目和体例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体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除编者的理解和运用水
平外,具体的就表现在篇目上。史志结合的体例就是要使新编的史志,既能起到“存史、资
治、教化”的三大作用,又要展现垦区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战天斗地奋发图强的风貌。这就
是要求在拟订篇目时,有个主次先后的排列。我们从“志重在用”着眼,强调它的资料性、
广泛性和地方百科全书的特点,当作书的主体,约占全书五分之四的篇幅。农场简史虽然仅
占五分之一,因为它写的是农场发展历程,起着先导作用,因而放在书的前面,全书形式是
“志为主体,史作先导”。按照我们的见解,为符合人们认识了解一个事物的过程,把全书
分为八篇:一、概述:介绍农场现状,包括建制、区划、人口、社会、交通、经营规模等;
二、自然:包括自然概况,资源、土地、气候、物产、灾害等;三、简史;四、经济:包括
计财、劳资、农、牧、林、副、工矿、交电、商业等;五、政治:包括党、政、群团等;六
、文化:包括科、教、文、卫、体等;七、人物;八、附录。这种编排不可能是一律的,按
照各自的情况,可能是大同小异,拟订篇目,编辑大可发展创新。
五、处理好简史和大事记的关系
采用史志结合体例首先碰上的是简史和大事记的处理问题。简史独立成篇,有哪些内容
应移到简史中来,从“史重在鉴”,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史要从探索和阐述社会发展规律等
原则出发,我们把农场的起源,成立和发展;党的领导;经营管理制度体制的变革;行政管
理制度的更迭;历次政治运动;社会风貌;职工生活;重大事件;历史人物等九项内容作为
史的征信依据来写,是否恰当,有待研究。由于简史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很多事引来作证
,足够详尽的大事记,作为简史的补充,很有存在的必要,宜于改作大事年表,附在简史之
后,历史的教育作用很大。然而所谓“鉴住知来”,却不是简单地把“大跃进”中的“浮夸
风”和现在的虚报万元户,骗取奖金,比一比,套一套就能得出新结论,决定行动。而是要
通过历史往事的鉴别、筛选、概括、提炼,抽象成规律的理论,给人们以历史的启示,提高
政治思想觉悟,净化私心杂念,增强认识能力。在历史的启示下,更深刻地认识现在,从而
科学地预测将来,指导行动,这样的教育作用,就不会仅仅的局限在爱国主义的范围之内,
而会在德育、智育、美育等各方面提高人们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