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节录)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节录)


作者: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已胜利地完成了解放中国大陆的伟大事业。中国人民志愿军与朝鲜人民
军并肩作战,挫败了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计划,把他从鸭绿江边,打回到三八线。抗美援朝、
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革命运动取得了伟大的胜利。物价保持了稳定,工农业生产获得
了很大的恢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爱国革命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以
空前巨大的规模开展着。全国军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英勇奋斗所获得的这一切胜利,为
我们祖国的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铺平了道路,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繁荣、富强的新中国
奠定了基础。
我们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从创建之日起,就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和国际
主义精神,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英勇奋斗,艰苦奋斗。今天,我们人民解放军
,将在已有的胜利基础上,站在国防的最前线,经济建设的最前线,协同全国人民,为独立
、自由、繁荣、富强的新中国而继续奋斗!
为此目的,除各特种兵和大部分陆军,应继续加强正规化,现代化的训练,警惕地站在
自己的战斗岗位,保卫祖国国防外,我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师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师的改编计划,将光荣的祖国经济建设任务赋予你们。你们过去曾是久经锻炼的有高
度组织性纪律性的战斗队,我相信你们将在生产建设的战线上,成为有熟练技术的建设突击
队。你们将以英雄的榜样,为全国人民的,也就是你们自己的,未来的幸福生活,在新的战
线上奋斗,并取得辉煌的胜利。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
。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
此令
主席 毛泽东
1952年2月
(选自《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农业出版社198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