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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东北农垦总局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节录]

附:东北农垦总局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节录]


1966年4月18日至22日,由总局王正林同志,军分区政委曹荫蒲同志,总局政治部主任赵
清景同志主持,在总局召开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座谈会议。会上,各场、团的同志汇报了部
队来场后的情况,着重地研究了如何进一步突出政治,保持和发扬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
作风的问题,并解决了一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正林同志在会上作了指示,清景同志作了会
议总结发言。
(三)
为了巩固国防,加强边疆建设,中央、东北局、沈阳军区,省委一致同意组建生产建设
兵团。目前正在组建过程中。
兵团怎样搞法,我们还缺乏实践经验。根据上级的指示原则,并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的经验,总局党委初步明确以下问题:
1.生产建设兵团的性质与任务:兵团的性质,从军事上来说,是基干民兵的性质,是民
兵的野战部队;从生产上来说,它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兵团的中心任务是“
三队”的任务;既是生产队,又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以生产为主,劳武结合,屯垦戍边
,建设边疆,保卫边疆。
2.兵团的组织形式,采取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办法。团和农场或分局合一;营和分场
两级制农场合一,连队和生产队合一。
3.生产建设兵团新建连队的基础,目前原则上不动。为了扩建武装基干民兵连,可以从
新连队中抽出一个排插入老连队,但最好是今年秋后再动。如果已经动了的,分两个单位的
,就把一个连变成两个连;如果分到三个单位的,就要收回一个排。以便于加强新连队的建
设,保持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
对于技术兵和可以提为干部的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调整,但要在把部队稳定下来以后,
分两批抽调,即6~7月一批,秋后一批,每批均不得超过10%。
人员抽调,必须抽一批同时补一批,抽多少,补多少。补进去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审查
合乎武装基干民兵连条件的男性知识青年。
4.连以上干部的任命,待总局党委讨论决定后正式通知。
5.农场的经费就是兵团的经费,兵团没有单独的经费。但有复员转业安置费,按人计算
,每人500元,这是给农场的补助。生产经营、生活待遇均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
的管理办法执行。
6.基干民兵连队要发给一部分武器。待中央批下来后就发给。
7.武装基干民兵连队的服装问题,上级没有统一规定,但总局考虑基干民兵要进行较多
的军事训练,因此,决定每年每人低价供应一套服装。
8.会议中各单位提出的有关生活待遇问题,总局党委已经作了统一规定,各单位均应按
总局规定执行。
9.关于朝鲜族士兵的安置问题。为了使朝鲜族同志便于生活,便于教育和管理,便于子
女学习,总局决定把各单位新转业复员的朝鲜族士兵集中起来安排到友谊农场。由总局安置
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争取在五月份安排好。
对回、蒙等少数民族士兵,各单位在生活上要给予照顾。有家属的,可以养羊养鸡自食

10.对于患有疾病的士兵,原则上都要留下来。因为他们是参军后得了病,复员到垦区来
,我们应该负责给他们治疗。有慢性病的可以分配他们做轻劳动。特殊情况,例如患精神病
或患有严重疾病,本人坚决要求回去的,可以做个别处理,但必须报总局,并请示沈阳军区
派人与总局共同组织工作组到各场审查处理。
个别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也按上述办法处理。
11.总局为了加强对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工作的领导和及时统一处理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工作
中的具体问题,在党委领导下,属于行政管理工作,由安置办公室负责,政治工作由政治部
负责,军事工作由武装部负责。各农场也要指定部门,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具体领导,及时解
决工作中的问题。
196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