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书是继《黑龙江农垦人名录》(1992年出版)之后,由总局党委组织并责成总局史
志办编写的又一部较完备的关于黑龙江农垦人物资料的工具书,共收条目3236条。
二、本书与《黑龙江农垦人名录》衔接,收录自1990年1 月至2001年12月末在垦区工作过
的下列人物: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正场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出席历届全国、全省党
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代表;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及同级先进工作者(不含省系统评比的先
进);总局特等劳动模范以及垦区籍的革命烈土、省军区级以上战斗英雄和荣立大功以上的英
模人物;被省评为高级技术职称的(副高职同时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科技人员,各条战线获
国家级三等奖励和省级二等奖励以上的科技人员;各条战线有较高知名度的人物;建国以前参
加革命的副处级以上老干部及1989年底以前因正当理由被《黑龙江农垦人名录》遗漏的符合条
件的人员。
三、本书的编写采取条目体例,每人一条,条目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男
性不注明)、民族(汉族不注明)、籍贯、政治面貌及加入政治党派的时间、文化程度(最高
学历)、职务职称、工作简历、来垦时间及缘由、离垦时间及缘由、主要事迹和成果。对人选
人物一般不加评语。
四、词条的编排以姓氏笔画为序,笔画少者排前。
五、为节省篇幅,条目中“黑龙江省”一般只标“省”字:“垦区”专指黑龙江垦区;
“兵团”专指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总局”专指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参军”专指参加中国
人民解放军,参加其它军队则注明:“入党”指加人中国共产党,其它党派则注明;籍贯一般
略去“省”、“市”、“县”等字样,仅列省、市、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