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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征

刘长征


刘长征(1955年8月一) 山东昌邑人。大学文化。1987年9月毕业于鹤岗市教育学院历
史系(函授班),1974年11月参军。1978年转业到二九○农场,历任工人、机关保密员、团委干
事、党委组织部干事、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基层党委书记、二九○农场武装部长。政工师职
称。论文《在党内应倡导积极的思想斗争》发表在新华社出版的《社会实践与理论思维》论文
集上;撰写的《对农场整体效益提高的认识》一文发表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理论
与实践》一书中。曾多次被评为农场、分局、总局先进个人,1996、1998年被省政府、省军区
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出席了省政府、省军区召开的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同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