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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鲁

刘志鲁


刘志鲁(1957年4月一) 黑龙江友谊人。1993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
一级法官。1974年在大兴农场参加工作,历任教师、教育科调研主任。1995年调鸭绿河农场法
庭任助理审判员、副庭长。2000年10月调浓江农场法庭任副庭长。《浅析文言文的朗读》、
《听、说、读、写整体训练原则初探》等三篇论文获省论文一等奖,《爱生是教学中获得成功
的基础》获国家优秀论文三等奖。先后被建三江分局法院、司法处授予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