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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仁

徐明仁


徐明仁(1958年1月一) 黑龙江佳木斯人。大学文化。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兵团
收获机厂农工、子弟校教师。1976年2月入伍,1980年10月入党,历任黑河军分区边防七团战士、
排长、参谋、副连长、连长,1985年12月调农垦总局武装部,先后任参谋、副营级上尉干事、
正营级少校参谋、副团级中校参谋、科长,1998年12月任宝泉岭分局人武部中校部长、党委副
书记、分局党委委员,1999年5月任宝泉岭分局人武部上校部长。先后就读于解放军广州体育
学院基本系、黑龙江省宣传文教行政管理干部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本科。
1977年获全省手枪射击第一名;1980年获全省手枪射击第一名、步枪射击第一名、手榴弹投掷
第二名;2001年在省军区人武干部军事大比武竞赛中,获全省手枪射击第一名。在1983年黑龙
江抗洪战斗中,率领抗洪抢险突击队,抢救出遇险群众60余人,被黑河市人民政府授予“十大
抗洪模范”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一次;在1998年抗洪抢险中,获总局抗洪模范称号。2001
年在《东北兵后备军》第四期上发表《发扬北大荒精神,切实履行常委职责》一文。事迹被收
入由沈阳军区政治部编写的《参政议政好常委》优秀征文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