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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工住房

第三节 职工住房



建场初期,干部、工人及家属住的都是草泥拉哈辫搭起的小马架,房屋矮小,屋内狭窄拥
挤,光线暗淡,条件很差。

1956年以后,农场重点抓了住宅建设,这时期的住宅建造结构仍然是以草泥拉哈辫和土坯
为主,在现有办公楼道东盖了16栋,每栋房住6 户人家,使职工家属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

  1958年在现办公楼道西盖了5栋砖瓦结构住宅,每栋房住5户人家。

1964年正值备战期间,在场部地区又盖了10栋砖瓦结构住房1000平方米,当时是为省政法
三机关疏散人口准备的,后来农场从查哈阳农场调入一批工人,这些房屋得到利用。

1971年以后,砖瓦结构住宅发展迅速,6 户一栋的房屋,一栋栋地座落在场区内,形成了
明显的住宅群体,新建的房屋宽敞明亮,布局合理,规划整齐,建场初期的土坯结构住宅逐渐
被淘汰。

各生产队都建立了居民点,房屋结构由土坏结构发展到砖瓦结构,除二队有少部分草房外
其他生产队房屋基本上全部实现了砖瓦化,新建的第八生产队在短短的三四年里建起10多栋职
工住宅,并且全部砖瓦化。

1983年由于松花江水泛滥,造成第五生产队受灾,所有房屋大部被洪水冲塌,职工群众无
房可住,为了解决当时受灾职工的住房问题,经农场申请,上级划拨了一定数额的救灾款,农
场本身自筹了部分资金,当年建造了一批砖瓦结构、铁皮屋顶的房屋,使五队受灾职工全部搬
进了新居。

1983年,场部地区有职工住宅59栋。一队15栋,使用面积2560.79 平方米;二队19栋,其
中砖瓦结构10栋,使用面积1987.56 平方米;三队8 栋,使用面积1484.13 平方米;五队5 栋
924 平方米;八队14栋2524平方米;北山居民点7 栋。

1974年前后房建工程量大,形成各单位自行建房的格局,造成只求进度、忽视质量的局面,
加上一时原材料不足,屋顶铺油毡纸,不久,屋体裂纹,屋顶漏雨等质量问题便显露出来。为
此,农场专门成立了一支维修队,归办公室领导,对场部地区的公房和职工住宅进行维修和管
理。

住宅建设虽发展较快,由于农场人口不断增长,适龄青年结婚增多,需要安排住房,农场
由于资金困难,还不能大批建造房屋,住宅还远远满足不了职工的生活需要,住房仍很紧张。

   1983年房屋实有面积统计表
表3-21 单位:平方米



   岔林河农场基本建设投资及完成
  表3-22 单位:千元



  表3—22续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