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粮食
第十一章 粮食外贸
第一节 粮食
农业是农场的主导产业,粮食是农场的主要产品,是农场经济收人的主要来源。建场30年,
农场对粮食始终实行统一调拨,计划供应,集中仓储管理的办法,遵循国家各时期的粮食政策,
在计划经济时期,农场每年所生产收获的粮食除了本场的“三留”以外,全部上交国家。
全场的粮食储存工作自建场以来就是由米厂负责。各农业生产单位,把所收获的粮食负责
晾晒处理,去除杂质达到安全水分以后交到米厂检斤入库妥善保管。
在粮食晾晒方面,除了原来各农业连队自己都单独有水泥晒场和土晒场以外,米厂院内拥
有水泥晒场最多时已达到6000平方米,现在仍有3000平方米。因为没有烘干设备,全靠日光晾
晒来降低水分,保证粮食达到安全水分后入仓、入库。晒场机械主要有扬场机、清粮机、入库
输送机等,降低了体力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
在粮食储存设施方面,70年代以前米厂四周只用了一些铁丝线做围拦,那时由于耕种面积
及粮食产量有限,米厂既不用太大的储存仓库,也不用什么固定的粮仓,每年秋收时在院内垫
好底做一些临时粮囤就可以了。到80年代,米厂周围的铁丝围拦不适用了,改建成砖砌的围墙,
院内建起了5 个固定粮仓,每个粮仓可以储粮60吨,完全可以把收购的粮食安全储存。
在粮食的管理机构方面,农场于1956年成立粮食管理所,管理全场粮食供应和调配工作。
初期设两人,后期设1 人。首任所长谭自臣,粮食专管员惠达志,与米厂合属办公,一套人马
两个牌子。1961年,所长麦汝林,粮食员范忠文。1963年,李连刚任所长兼任米厂党支部书记。
1964年2 月,粮管所划归农场综合办公室,主任赵春明、李太雨,粮食员范忠文。在“文化大
革命”期间粮食管理工作处于混乱状态。1973年1 月,粮食管理工作又从综合办公室中分离出
来,与米厂合并办公,仍由范忠文任粮食员。1975年,粮食管理划归供销科,供销科设一名粮
食员,分别由徐晓非、常金贵、杨宪丽、吕树森等人任粮食员。
粮食的上交、加工、调拨、销售等事项均由米厂在农场的统一计划下负责处理。多开荒、
多种地、多产粮是国营农场的首要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场没有具体的粮食征购任
务,就是按照上级规定农场本身留够口粮、种籽、饲料粮以后,剩余粮食全部交给国家。其中
也有个别年份,按照管理局粮食处的统一计划调拨给兄弟农场部分粮食,主要是以兑换品种为
主,以解决场与场之间粮食品种单一的问题。
在粮食加工方面,建场初期农场没有加工设备,职工口粮由通河进入。1956年,购买了水
轮碾米机,开始了粮食加工业。在以后不同的时期,农场相应地安装了以柴油机、电力为动力
的加工设备。根据所生产的各种不同的粮食类型,组织安装了相适应的加工生产设备。全场人
员的口粮及牲畜饲料基本上都是自己加工生产,有时向外调拨一定数量的成品粮,无论是白面、
大米、豆油等主要食粮,还是牲畜饲料,都保证了农场自给有余,也为其他友邻单位做出了贡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