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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安全生产

第五节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措施。建场初期,由于所有
犯人都是在管教人员的看押下从事生产劳动,本场正式职工数量很少,机动车辆也极少,人身
伤亡事故很少发生。划归农垦局系统领导以后,农场的安全生产也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黑
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下发以后,农场上下各企业及各单位相继健
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特别工种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农场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设立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农场行政领导和劳资、工会、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
成,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干部及车间班组的安全员,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坚决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每个季节都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逢年过节等重点防范时期,
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逐家逐户、逐个单位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把一切隐患消灭在事故未发生之前。历年生产事故死亡情况是:1955—1965年6人,1965—1975
年1 人,1975——1983年1人。